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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太原11月20日電 (記者劉鑫焱)日前,山西省紀委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省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監督執紀問責,嚴查破壞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從嚴落實山西省委關於嚴肅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的各項規定,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立即制止,發現干擾破壞選舉的行為嚴肅查處。特別是對以下9項破壞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行為要堅持“露頭就打”、從重從快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是向選舉人贈送現金、存單、銀行卡、會員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實物等進行拉票的;二是為選舉人提供吃請、旅遊、休閒、健身、娛樂等消費活動進行拉票的;三是以慰問、幫扶名義向選舉人變相贈送財物進行拉票的;四是以交保證金形式,許諾當選後將保證金分發給選舉人進行拉票的;五是以許諾當選後贊助村級組織或群眾團體活動經費、免除村民債務、給予選舉人其他利益或好處等進行拉票的;六是以違反規定分發村集體資産、用集體資金為選舉人交納各種費用進行拉票的;七是向其他競選人送錢送物或給予某種利益,讓其退出選舉的;八是以賄賂等手段誘使或收買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中進行舞弊活動的;九是其他影響選舉人意願的變相賄選行為。
通知指出,要嚴格責任追究,對未能認真負責、消極應付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並作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