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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10月29日訊 10多年來,雲南省昌寧縣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的一系列政策方針,堅持“退得下、穩得住、不反彈”的工作原則,立足縣域實際,注重工程質量,合理規劃林種、樹種,使全縣退耕還林工程凸顯了顯著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一是實現森林面積蓄積雙增長。新增林地面積10.4萬畝,森林覆蓋率提高了 0.73個百分點。通過實施封山育林,提高了林分質量,活立木蓄積量達到1558萬立方米,增加了414.28萬立方米。二是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縣凡是涉及退耕還林工程的溝谷山坡,到處都是一片鬱鬱蔥蔥、生機盎然,有效地改善了縣域及周邊的生態條件、環境條件和人居條件,使工程區乃至全縣的氣候條件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土壤侵蝕逐年減少,提高了工程區的防災減災能力。三是補助政策惠及農民。僅退耕還林糧款補助一項,國家直接糧款補助資金共計1.6億元,戶均累計獲得收入1.688萬元。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大力發展林果、畜牧、中藥材等産業,有效拓寬了農民的增收渠道,改善了農民的生産生活條件,促進了農村産業結構的調整。
與此同時,在退耕區實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完成沼氣池建設667口、安裝太陽能熱水器700台,建成基本農田23922畝,培植後續産業特色經濟林14.72萬畝,切實鞏固了退耕還林成果,初步實現了林業生態建設和農戶增收致富雙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