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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內蒙古自治區四子王旗牧民吉日嘎拉便打開自家新修的羊舍,把羊趕出來放牧了。看著活蹦亂跳的羊群,吉日嘎拉樂得合不攏嘴。就在幾個月前,他還在為沒錢蓋新羊舍而發愁,“我家羊舍太舊了,經常有小羊羔熬不過冬。早就想蓋新羊舍了,可因為沒錢,一直拖著。”就在他一籌莫展的時候,扶貧辦和農行工作人員共同組成的小分隊來到他家,幫他解決了困難。
內蒙古自治區扶貧辦主任劉忠誠介紹,貧困農牧民要發展生産,最需要的是資金。過去,農民沒有資産抵押、沒有擔保人,真金白銀“卡”在銀行流不出來。為此,內蒙古自治區創新金融扶貧機制,從2013年到2017年,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每年安排4.75億元作為風險補償金,與農業銀行合作,按照1:10的比例,撬動不少於50億元的信貸資金,重點支持貧困村、貧困戶“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産業發展。其中70%用於農牧戶,30%用於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和扶貧龍頭企業,並分別給予5%和3%的貼息。
內蒙古金融扶貧是扶貧開發的新嘗試,不同於以往扶貧資金的無償使用。過去是政府批項目分配資金,貧困戶多而資金少,僅能分到幾隻羊。有的貧困戶不是把羊吃了,就是賣了還債,因為是政府無償送的,老百姓不覺得心疼。現在,自治區把資金使用的決定權下放,由過去無償投入、層層審批,直接變成一步到位的農牧民貸款,資金直接到村到戶,扶持誰誰貸款,誰貸款誰決定。扶貧項目上什麼好?錢怎麼花?都由貧困戶説了算!徹底改變了貧困群眾“等、靠、要”的習慣,起到了“扶貧扶志,治窮治心”的作用。
同時,金融扶貧富民工程的實施,讓市場對扶貧資金和項目的決策、評估、審批、風險化解起決定性作用。“農牧民只有用好貸款,才能還本付息,獲得利息補貼,從而激發出發展動力;銀行作為放貸主體,必須認真篩選貸款對象,才能防控風險。”農行內蒙古分行行長梁毅説。
通過發揮財政擔保補償金、貼息資金的杠桿效應,目前,內蒙古各地貧困旗縣獲得的扶貧貸款迅速增加。截至今年9月30日,內蒙古全區金融扶貧富民工程貸款投放47.8億元,其中到戶貸款發放40.5億元,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和扶貧龍頭企業貸款發放7.3億元,覆蓋57個貧困旗縣、405個鄉鎮、3300個行政村、81戶扶貧龍頭企業,直接扶持帶動了8.7萬農牧戶、30萬農牧民發展增收致富産業,預計年底貸款額可達60億元。“金融扶貧富民工程的實施,不僅放大了扶貧資金規模,而且在解決農牧民特別是貧困農牧戶擔保難、貸款難問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劉忠誠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