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工業化進程,我國城鎮化經歷了一個起點低、速度快的發展過程。從1978年到2013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從1.7億增加到了7.3億,城鎮化率從17.9%提升到了53.7%。預計2020年,將達到60%左右,2030年將達到66%左右。
如果我國城鎮化目標、方向不變,將釋放巨大的內需潛力,提高勞動生産率和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但當前一些地方出現了急於求成的問題,片面追求城鎮化率,造成土地城鎮化高於人口城鎮化,土地流轉“非糧化”“非農化”傾向,甚至威脅糧食安全等狀況。
此外,當前的城鎮化在增進經濟效率方面的作用也沒有充分發揮,無論是城市的集聚效應還是城市資源利用與配置效率等都不夠強。
對此,韓俊認為,我國當前城市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工業用地佔比重太高,居住用地比重太低。“我國城市的空間形態普遍呈現以主城區為主、‘攤大餅’式向外蔓延發展;城市內部鋪張浪費和過度密集並存,老城區過度擁擠,新城區貪大求洋;城市交通擁擠從特大城市向一般城市迅速蔓延,‘城市病’逐步加重。”
當前,支撐城鎮化加速發展的資源利用方式已難以為繼。據國務院2011年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有69個資源枯竭型城市,佔118個資源型城市的58.5%;400多個缺水城市,佔661個城市的三分之二以上;500個大型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空氣質量標準。資源的粗放利用及其導致的環境退化是城鎮化面臨的重大挑戰。
2011年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也披露,我國單位國內生産總值消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是發達國家的3-4倍。城市人均建設用地130多平方米,高於發達國家人均82.4平方米和發展中國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平。
韓俊指出,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問題尤其應解決好兩大問題:第一,如何使土地資源利用更加高效。現在土地利用太粗放,存量土地開發利用空間非常大,在一線城市要壓縮工業用地規模。第二,如何保證土地增值收益更加公平分配。
隨著政策對土地流轉的進一步支持,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土地在向規模化種植邁進的過程中,也出現了土地“非糧化”、“非農化”加劇的情況。今年初,農業部發佈一份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國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流轉面積達到2.7億畝,其中流入工商企業的耕地面積為2800萬畝,一些地區工商企業租地種糧食的只有6%。
韓俊提出,應加快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的準入和監管制度。“防止農村土地過度集中在少數大公司手中,擠壓農民就業空間。要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同時要解決好土地增值收益更加公平的分配問題。”
在農村宅基地流轉問題上,韓俊表示,目前完全放開還不成熟,應堅持實行宅基地集體所有和“一戶一宅”的前提下,有條件、有範圍地放開農戶宅基地流轉。“如果不設相應的限制條件,放開宅基地市場,將導致大量宅基地的使用權被財力雄厚的少部分城鎮居民獲得,極可能助長土地投機,農民集體其他成員的用地空間勢必會受到擠壓。”
如何才能真正盤活農民的土地財産,促進這些資源的有效流動,融資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對於承包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林權“三權”的融資難題,韓俊認為,一方面,政府投入資金建立融資擔保公司,為農村“兩權”抵押融資提供擔保服務。同時,還應加快構建農地抵押需要的一系列外部條件,如組建農村土地和房屋評估仲介機構。
韓俊建議,建立各級政府公共服務成本合理分擔機制。推進財稅體制和投融資體制改革,解決城鎮化的資金保障問題。同時,還要加強對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管控,使銀行資金在有效控制風險前提下支持城鎮化建設。進一步開放投資領域,允許民間資本參與受限制産業的投資,在醫療、保健、教育、金融等領域,放鬆管制,讓民營企業在市場上平等競爭。對於一些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行業,如城市供水、供氣、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以特許經營的方式引入民間資本。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2014-2020年)》相關要求,保監會印發了《保險業服務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目標是探索保險業服務新型城鎮化的體制機制和有效模式,逐步使保險業成為統籌發展多層次城鄉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據介紹,《意見》的起草堅持了四項原則。一是以人為本。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更好地滿足城鎮化進程中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促進城鄉居民安居樂業。二是改革創新。提升服務能力,挖掘服務潛力,形成保險業服務城鎮化的有效體制機制,在服務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實現保險業轉型升級。三是市場主導。發揮市場機制在引導保險資源服務城鎮化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增強保險業服務城鎮化的內在動力和活力。四是政府引導。發揮政府推動和政策引導作用,增強保險業的保障效應,提高全社會運用保險機制促進城鎮化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保監會將根據《意見》內容逐條分解工作任務,重點抓好《意見》的落實工作。一是明確會內相關部門和各保監局工作職責,加強宣傳督導,切實將《意見》落到實處。二是積極引導各保險公司,深入領會《意見》精神,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升服務質量,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貢獻力量。三是加大與相關部委和地方的政策協調力度,為保險業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詳細]
日前,多家房産機構發佈了全國主要城市的寫字樓供求狀況和租金價格指數,除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空置率保持低位平穩或小幅降低,不少二線城市的寫字樓空置率卻是連續攀升,租金也呈現下跌趨勢。
在長三角地區,2013年底無錫寫字樓空置率為58%,杭州為30%,其他一些城市也都在30%左右。在成渝地區,2014年第一季度重慶寫字樓空置率推高至45.37%,較上季增加8.37個百分點;相鄰的成都也攀升至43.9%,尤其是作為主要新增供應集中的天府新區,空置率達到58.9%。
不少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謀,出現了“畫圖、賣地、拆遷、造樓”流水線式的“新城攤大餅運動”,在新區産業孵化剛剛起步、基礎設施建設後進的情況下放量供應土地,上馬大量商業地産項目,帶有視覺衝擊力的水泥大廈形成嶄新的城市森林。
但是,即使是未來需求依然保持旺盛也不可讓新區寫字樓像現在這樣大擺“白菜剩宴”。一方面,當前的高空置率不僅在於寫字樓存量高企,還在於未來數年龐大的供應預期。有權威地産機構考察12個二線城市後預計,在考慮45%延期竣工和20%空置率的前提下,要消化未來4年的寫字樓供應,對本地第三産業的名義增長率要求高達28%。X 另一方面,與住宅地産通過持有增值不同,寫字樓的投資收益主要來自於租金收入,穩定的租金水平是維持投資者合理回報,以及避免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的重要保障。住宅地産開發商至少可以降價處理樓盤以收回投資,但這些空置過半的大樓,不僅僅是一種資源浪費,更可能是一個個財務黑洞。
今年3月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指出,嚴格新城新區設立條件,防止城市邊界無序蔓延。確需規劃建設新城新區的,必須以人口密度、産出強度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準,與行政區劃相協調,科學合理編制規劃,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建設標準過度超前。
這些要求,對支持快速城鎮化的二線城市政府和開發商來説是一個警示。缺少對長期發展的認真規劃、沒有合理控制土地供應節奏,以及忽視市場規律和發展趨勢,只能導致寫字樓畸形供應,背離推進城鎮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