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光明論 治國理政新實踐】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是治國理政的大考驗
作者:中共中央黨校原副校長 李君如
一個新佈局,“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已經形成。在這一戰略佈局下,完成我們今天面臨的時代使命,已經成為當代中國共産黨人的歷史責任。為此,就要深化對這一戰略佈局的認識,把握這一戰略佈局的內在邏輯。
從治國理政面臨的時代課題及其難點來看“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我們更可以體會到,貫徹落實這一戰略佈局,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必須在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指引下,協調推進“四個全面”。在我們面前,沒有四個戰略佈局,只有一個戰略佈局,但是這個戰略佈局是由“四個全面”構成的,因此要“協調推進”。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不僅是一篇充滿辯證法的大文章,而且是一場對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能力的大考驗。
考驗之一,是如何使“1+3”成為一個宏大而又完美的戰略佈局。習近平總書記説過,在“四個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戰略舉措。也就是説,儘管“四個全面”每一個“全面”都有重要意義,但有“戰略目標”和“戰略舉措”之別,不能等量齊觀。“四個全面”實際上是“1+3個全面”。只有處理好“1”與“3”的關係,讓“戰略目標”和“戰略舉措”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才能成為一個戰略佈局。這就要求我們,為了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必須始終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這三大戰略舉措,決不能再出現過去一些人要麼不改革、不思進取,要麼以改革發展為名胡作非為,甚至貪贓枉法等禍害黨和國家的做法;同樣的道理,無論全面深化改革,還是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都要始終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目標,而不能偏離甚至衝擊這一戰略目標,這是關係到我們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和民族復興大局的重大問題,是對我們的領導能力和執政能力的大考驗。
考驗之二,是如何使“2+2”或“1+1+2”成為一個宏大而又完美的戰略佈局。“四個全面”中,前兩個“全面”,要求我們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進一步解放和激發社會活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後兩個“全面”,要求我們通過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以預防、避免和克服“活”中出“亂”。所以,堅持“四個全面”要處理好“2”與“2”或“1+1”與“2”的關係,兼顧“激活”和“治亂”兩個方面的要求。這是一個典型的對立統一的關係,只有堅持科學的領導方法,運用嫻熟的領導藝術,才能使之有機地統一起來而不是相互抵消,成為一個完美而有效的戰略佈局。
考驗之三,是如何使“3+1”或“1+2+1”成為一個宏大而又完美的戰略佈局。實踐告訴我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在黨;全面深化改革,關鍵在黨;全面依法治國,關鍵也在黨。堅持“四個全面”要處理好“3”與“1”或“1+2”與“1”的關係。因此,我們説全面從嚴治黨,既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保障,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障。但是,事實上,問題並沒有像我們這裡説的這麼簡單,在全面從嚴治黨包括雷厲風行開展反腐敗鬥爭中,如何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如何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是一篇非常複雜的文章。只有在堅定不移開展反腐敗鬥爭、堅持從嚴治黨過程中,把解決黨內存在的種種問題同激發發展、改革、法治的活力很好地結合起來,使之成為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正能量,才能使“四個全面”成為一個治國理政的戰略佈局。
討論這些問題,講這些大考驗,就是要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其內在的辯證關係,使之發揮好戰略佈局的作用。因此,學習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不能只是把它寫在講話和文件中而不領會其深刻的內涵,不能淺表層地領會其字句而不把握其內在的辯證關係,也不能只是一般地講道理而不用心思下功夫去處理好這些重大關係。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在“協調推進”上做出一篇好文章,實現我們的戰略佈局。
討論這些問題,講這些大考驗,就是要形成國家和社會治理的“良政”,學會按規矩辦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也好,全面深化改革也好,都要有規矩,既不能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也不能違反社會公德,更不能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像過去那樣企業家通過走關係、送大禮、批條子、拉項目的做法行不通了,公務員依靠權力尋租、斂財的路堵住了。對於今天各行各業的領導者來説,對於今天各行各業的企業家來説,都有一個重新學習的問題。學習“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就是學習怎麼樣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礎上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和社會氛圍,形成和完善利國利民的“良政”,大家都能夠依法依章改革發展。
歸根到底,就是要實現我們肩膀上承擔的治國理政這一時代使命,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經濟新常態下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和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