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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改革提速

    我國現行的鹽業管理政策,主要有《食鹽專營辦法》和《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兩個框架性文件。2014年4月21日,發改委網站公佈《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廢止。此次廢止對現有食鹽銷售制度雖沒有實質改變,但象徵著專營制度變局拉開序幕。[詳細]

記者觀察

國外如何管理?

  從壟斷程度看,美國的鹽行業發展成為了典型的寡頭經濟壟斷模式。六大鹽業公司瓜分了全美的鹽業市場,壟斷了全美國的鹽業産銷。

  日本取消鹽業專賣制度以後,鹽業實行全面自由化經營,但其仍然保留著行政壟斷的機構和手段,目前其鹽業管理模式是在行政壟斷之外還有寡頭壟斷,若干鹽業公司在市場中自由競爭。

  從産業組織看,美國已形成了六大産銷一體化的鹽業公司,企業組織化程度很高,集團內部産銷也減少了交易成本,沒有根本的利益衝突。

  日本鹽業公司組織化程度低於美國,但高於我國。産銷之間自律性強,利益分配基於市場,矛盾較小。

  從鹽業企業的規模和生産效率看,美國鹽業行業高度集中,規模效應顯著,目前美國前三大鹽業企業的産量佔全國總産鹽量的90%左右,規模經濟使得同類鹽産品的製造成本較低。

  日本鹽業的産業集中度也很高,日本最大的海鹽生産企業是日本海水公司,其鹽産量佔日本鹽産量的50%。日本鹽業企業的規模也較大,勞動生産率較高,鹽的生産成本也較低。

  從市場監管角度看,美國和日本法制健全、市場化程度高、鹽業企業自律性高,加上國民自我保護意識強,因此美國和日本沒發生以工業鹽、劣質鹽等充做食鹽買賣的行為,他們的鹽業市場不存在緝私打假的情況。

為何要改革?

  我國的鹽業專營制度在消除碘缺乏病、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但目前鹽業專營制度由於行政壟斷,導致産銷分離,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市場經濟日益成熟的大背景下,鹽業專營制度的弊端日益顯現,嚴重制約了鹽業的發展和競爭實力的增強。

  “十二五”規劃中提到了鐵路和鹽業的體制改革,隨著鐵路系統政企和政資的分離,按照“十二五”規劃,鹽業體制改革必須解決。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重點之一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其方案中提到的純公益類企業也包括糧鹽國企,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原中鹽集團董事長、現任中國鹽業協會理事長董志華表示,食鹽出廠價近年來沒有什麼變化,但從工廠到市場終端價格提高了近十倍,批發銷售環節的鹽業公司享有巨大的利潤。

  同時由於專營體制下競爭的缺失,使得制鹽企業工藝落後、産品類型少,遠沒有發達國家豐富,滿足不了不同區域的消費者的需求。另一方面,截止2011年底,中國碘鹽覆蓋率已經達到98.7%,連續8年保持在95%以上,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加之加碘鹽成本增加僅為20-30元/噸,並不影響制鹽企業的利潤。

  西南證券分析師商艾華預計,如果借鑒國際先進的鹽業管理體制改革經驗,未來將首先實現政企分開,放開各個環節的管制,取消對鹽産品銷售的行政許可及運輸許可,讓市場來調節食鹽價格。由於我國鹽産能過剩,在生産方面可以加強控制,通過一系列兼併重組,組建幾個規模化的,跨區域、跨所有制的産銷一體化的大型鹽業集團,形成政府監管下的寡頭壟斷競爭機制。商艾華認為,我國鹽業在生産、批發、運輸和銷售四個方面是未來改革方向。

管制逐步鬆動

  從當前我國鹽行業現狀和美國、日本鹽業管理模式的發展來看,完全的市場化運作是鹽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申銀萬國分析師周小波認為,鹽業專營體制面臨改革,專營體制被取消是以後的發展趨勢,鹽業市場面臨放開。

  事實上,鹽業政策近年來也出現了初步放開的跡象。

  2011年11月,中國鹽業協會發佈了《鹽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其中將“深化鹽業體制改革,建立新型食鹽管理體系”列為“十二五”期間鹽行業重點任務之一,提出:“積極穩妥推進鹽業體制改革,加快食鹽批發企業內部經營機制轉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優化人員配置,樹立競爭意識、市場意識,提高市場競爭力,完善食鹽市場監管體系,開展食鹽專營體制下市場化運作,促進食鹽管理向市場化方向發展。”

  2013年12月,國務院第645號令發佈,將1996年起實施的《食鹽專營辦法》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如第五條第二款改為“食鹽定點生産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審批。”; 第六條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根據食鹽資源狀況和國家核定的食鹽産量,按照合理佈局、保證質量的要求,確定食鹽定點生産企業。”

  2014年1月,工信部發出《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做好下放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審批工作的通告》,明確將食鹽定點生産企業項目審批從工業和信息化部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2014年4月21日,發改委網站發佈消息,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對此,商艾華的解讀是“表明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可能也將下發至省級政府。”

  周小波表示,目前我國鹽業專營體制變革的條件已基本具備。人民的收入不斷提高,可以應對食用鹽在非常時期的價格波動,是食鹽專營體制變革的一個重要基礎條件。另外人們的科學用鹽意識也不斷增強,對碘、鋅等微量元素缺乏病有了較深入的認識和了解,科學用鹽意識的加強,也為鹽業專營制度的變革奠定了基礎。

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4月21日,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簽署國家發改委10號令,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目前,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權已經下放地方政府。

  發改委表示,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目前,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已經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原來規範中央部門審批食鹽專營許可證的這一辦法已無存在必要。

  據介紹,食鹽生産管理曾由發改委負責,後劃歸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後,工信部將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權下放地方政府。中國鹽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發改委廢止相關文件,是延續政府簡政放權思路,但這並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詳細]

媒眼

“廢除食鹽專營”誤讀背後的期待


    運營8年之久的管理辦法走向終結,一度被輿論視為食鹽專營廢除的信號而歡呼雀躍。不過,我國對食鹽實行專營管理的依據是《食鹽專營辦法》,由國務院發佈,為行政法規。而《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部門規章,廢止這一“下位法”並未觸及食鹽專營的法律基石。在工信部已將其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權相繼下放省級管理,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主體已經發生變更的背景下,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只是對事實的補充,並沒有太大的改革意義。

  儘管屬於誤讀,但這起事件猶如一面鏡子,折射出公眾對於廢除食鹽專營的期待。食鹽專營制度確立於1996年,初衷是為了確保食鹽安全和戰略儲備,以及普及推廣碘鹽,消除碘缺乏病,不過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食鹽專營帶來的壟斷弊病日益凸顯。

  首當其衝的是,過度暴利推高百姓吃鹽成本。在整個食鹽生産和銷售過程中,鹽業公司佔據主導地位,分取較多利潤。通過專營的食鹽,從車間到了市場終端,價格提高了近十倍。為了最大限度攫取暴利,鹽業公司普遍對邊遠地區提供食鹽的積極性不高,從而導致越是邊遠落後地區鹽價越高。由於正規食鹽的價格很高,很多人為圖便宜買劣質鹽,助長了不合格産品,甚至一些不良商家以成本低廉的工業鹽替代食鹽,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

  其次,專營壟斷很容易滋生腐敗。各地鹽務局和鹽業公司實際上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專營權和監管權合二為一,留下了極大的權力尋租空間。近年來,鹽業公司索要回扣、紅包、變相收費、拖欠鹽款等問題時有發生,浙江、江蘇、廣東等地先後發生多起鹽業腐敗窩案。

  此外,食鹽專營也影響了行業自身發展。由於鹽企受制于鹽業公司,出廠價被刻意壓低,長期處於微利甚至虧損的境地,沒有能力也缺乏動力去改進生産工藝,致使中國食鹽工藝落後於發達國家二三十年。相比國外多樣化的食鹽品種,國內食鹽大都是按照行政化命令統一規格的碘鹽,沒有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以至於一些地方出現“高碘甲狀腺”,走向專營初衷的反面。

——檢察日報

結束食鹽暴利比廢除專營更重要


    有必要指出的是,雖然社會對於廢除食鹽專營有著諸多想法,但其根源卻不在這裡。換句話説,專營只是替人受過,而這個“人”就是暴利,廢除專營的呼聲實則是對結束暴利的訴求。

  恐怕很少有人知道,鹽如其名,這裡面的水鹹得很。據媒體報道,目前,市場上食用鹽的零售價普遍在2600元/噸,批發價為2200元/噸,大型食品廠可以從省鹽業公司以600至700元/噸的價格批發到食用鹽,而小型食品廠則必須在當地鹽業公司拿貨,拿貨價近1000元/噸。可以看出,通過專營的食鹽,從車間到了市場終端,價格提高了數倍。以至於2010年10月,國內28家鹽業生産企業聯合上書國家發改委、國家工信部,表達對食鹽專賣制度的不滿,傳遞改變不合理利潤分成的訴求。

  對於食鹽專營的意義,有關方面可能會講出100條理由。或許如是,但人們更關心的是,這些理由能夠用在食鹽暴利上面嗎?食鹽專營制度始於26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如果説歷史上專營更多是為了保證國家稅收的話,那麼現在專營則在其中疊加了安全意義。1996年發佈的《食鹽專營辦法》第一條就明確,“為了加強對食鹽的管理,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安全很重要,但安全不能以高價為前提,不能以加大民眾負擔為代價。這應該是一條必須堅守的底線。

  而現在,在食鹽專營制度下,不僅出現了暴利,而且也變相影響了食鹽安全。

  是否廢除專營並不重要,結束暴利才重要。食鹽專營的名字不該叫暴利,如果不能解決暴利的問題,那也就只能廢除專營,通過市場來調節價格。如果能夠解決暴利的問題,那麼是否廢除專營,就顯得不是那麼重要,最起碼不是那麼迫切。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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