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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道廣西那坡縣有學校3元營養補助被供貨商套利1元,在青海也有學校將補助款採購零食。2012年3月29日,貴州織金縣八步小學學生在食用營養改善計劃的早餐後集體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症狀,86人送醫院治療,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值得肯定,但這三元的“營養”落實到學生口中似乎並不容易。[詳細]
第232期
對於學生營養的問題,政府和社會早已意識到問題的重要性,一直在探索相關計劃。80年代,學生營養計劃在一些城市試點;1999 年2 月11 日, 江澤民總書記在北京視察工作時提出推廣學生營養餐計劃;2000年,由農業部&&,教育部、衛生部、質監局等七部委聯合推行的國家學生奶計劃,歷經十年起伏後,被寄予“一杯奶強壯一個民族”國民夢想的雄心計劃,相關部門互相推諉,企業沒有積極性,中國大部分公眾營養計劃的慘澹命運。2008年10月,在中共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改善農村學生營養”再次被提起。
2011年4月,鄧飛利用微博這一最快捷的傳播工具,以“500調查記者”的名義聯合發出倡議,捐出3元錢,給貧困小學生提供一頓“免費午餐”。每選擇一個捐助學校,鄧飛都會和當地媒體的同行、志願者一起前往實地採訪、考察,然後將學校的實際情況通過微博公布於眾,免費午餐計劃得到社會廣泛響應,影響力很大。第七屆中華慈善獎擬表彰名單昨起在民政部官方網站首頁公示,“免費午餐”計劃,入選“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 。
2011年10月26日,國務院決定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2011年,國務院決定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展試點,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標準,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營養改善計劃資金落實上,由財政直接補貼的資金逐層下撥到學校似乎並不順暢。廣西財政廳去年年底下撥補助,3個月後,那坡縣財政局撥款給教育局;期間,學校只能賒賬供餐,那坡縣會比其他縣晚了近2個月,一位財政系統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解釋説,縣級財政國庫是一個大盤,裏面會有各式各樣的項目撥款,著急使用的項目,就會被立刻撥款,而不著急的項目撥款會先被“挪作他用”。
出現這種情況,與教育經費在財政體系的地位有關。從財力分配來説,國家預算首先在類級支出中分配,然後依次在款、項、目級中進行再分配,教育經費為國家預算的第二次分配。從財權來説,包括預算的編制,經費的分配權和管理權,教育事業費屬於財政部門,教育基本建設投資屬於計劃部門。經費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教育部門,再由教育部門撥付給所屬學校,在現行體制下,教育經費預算等級較低,教育的事權屬教育部門,教育的財權屬財政與計劃部門,教育經費預算數量相對彈性較大,缺乏透明度,資金落實效率是個大問題。
營養改善計劃要靠企業支持,食品從合作企業採購,通過招標落實食品,但是招標或許會出現問題。據報道,記者先後聯絡安徽、青海、貴州、廣西等多地試點縣的教育局,不少學校都採用所謂企業供餐形式,給孩子們採購零食,營養改善計劃的初衷自然不等於給孩子們買零食。
近日,貴州織金縣發生小學生食用標稱“蒙牛酸酸乳”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一度有86人送醫院治療。據《東方早報》報道,此事也是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孩子們飲用的是“蒙牛酸酸乳”,但中標的是一家名為“山花牛奶”的企業,媒體調查發現,蒙牛涉嫌冒用當地“山花牛奶”的名義參與競標,甚至其自身原本所從事業務也非牛奶,而是文具。
而廣西這個小學的招標中,每杯水牛奶招標價格是3元。記者聯絡南寧、田東縣等同一品牌經銷商,兩家經銷商同時表示,該款牛奶的批發價是每杯2元。3元的營養補助,被供貨商賺去1元。
將什麼樣的産品採購給孩子們食用需要專門的營養知識,這不是一個小問題。據報道,“蒙牛酸酸乳”只是含乳飲料,而非牛奶,據調查,含乳飲料在營養成分表中,大部分産品的蛋白質含量僅在1-1.3克/百毫升之間,最低的甚至只有0.2克/百毫升左右。廣州乳業協會會長王丁棉對記者表示,含乳飲料只能稱為“飲料”,營養價值遠低於牛奶。
零食當作營養品,營養價值低下。除了採購價格等原因,中國普遍缺乏具有專門素質的營養師和營養知識的普及。由於缺乏正確的營養知識指導,營養過剩和營養失衡等問題日漸突出,將學生營養配餐政策納入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工作職責範圍,將營養配餐作為績效考核指標之一,同時建立健全學校營養講師及配餐師隊伍十分迫切,不過再現行實施制度下,這似乎並不容易。
從世界範圍來看,一個覆蓋地區如此廣泛的營養改善計劃,大致有三種運作模式:地方政府和學校全盤接手;中央政府招標採購,交給專業的社會組織來做;政府和民間組織一起合力運作。
現在營養計劃採用的是“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的第一種模式,中央政府主導,對地方政府逐層下達,各級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合作程度與否,決定了實施的效率,企業只是投標參與的最後環節,這種模式在我國制度運行的各個領域都不鮮見。其他的社會單位、部門包括個人、慈善組織其實都可以來參與,營養改善計劃要想兼顧效率和公平,不能搞“關門慈善”,必須讓社會力量為自己,以開放的姿態,接受普通公眾和民間組織的監督,充分激活社會善意,提高關注度,才能真正將好事辦好。
要順利實施該計劃必然需要政府部門有專人負責實施,但公眾對此卻並不了解,在媒體公開中,“有關部門”、“相關機構”的表述很是模糊,雖然初衷不是阻止公眾的享受知情權,但這是政府部門對信息公開不積極的思維定勢所致。
輿論監督是個空泛的概念,在我國的輿論監督生態下,政府不妨先行一步,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制定相關配套的輿論監督機制,使不積極的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對媒體和公眾。
能否讓民間NGO發揮更大作用
國家積極參與這種公益活動值得肯定,160億的營養改善計劃,對全國來説,其實是杯水車薪的,再加上制度結構和層出不窮的問題,160億必然要打折扣,這種公益領域並非國家擅長的領域。
與政府機構不時受到效率低下、機構臃腫、手續繁瑣的指責相比,非政府組織(NGO)在公共事務管理方面具有靈活性、多樣性、創新性等優點。有研究表明,扶貧“八七計劃”期間,參與扶貧的NGO與準NGO扶貧貢獻率達到20%~35%,項目成功率、資金回收率基本上在90%以上。非政府組織的扶貧能力越來越引起社會的肯定。
辦好公益活動,讓每一分錢都“吃”到孩子嘴裏,靠得是政府、企業和民間組織的協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