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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手段“變奏曲”

    每一次技術的變革都是一場長時段的革命。電子支付的興起正在改變全球支付清算市場的格局。[詳細]

記者觀察

電子支付崛起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于4月26日發佈的最新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已達250家;2013年第三方支付業務總體交易規模達到17.9萬億元,同比增長43.2%。而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更是異軍突起,交易規模達到12197.4億元,同比增速達707.0%。第三方支付行業迎來增值服務創新模式的迅速增長。

  報告同時指出,人民幣國際化,金融領域不斷開放,這在客觀上要求中央銀行主導的支付清算體系建設要跟上國際化步伐。推動支付標準國際化、支付清算系統統一化,這是中央銀行不能回避的問題。不斷推動支付清算體系國際化,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仍應是人民銀行今後的政策著力點。

  支付清算體系如同道路、橋梁等現代社會中的交通系統,是金融體系中最為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要“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不斷完善升級的我國支付清算系統,正在成為支撐金融現代化、國際化的“主動脈”。

人民幣地位提升

  據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2014年數據,人民幣已超過瑞士法郎,躍居全球最常用支付貨幣的第七位,這也對我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國際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銀行第二代的支付系統更好地支持了人民幣跨境支付業務、外行交易市場結算等,是我國支付系統國際化的重要一步。人民幣國際化,金融領域不斷開放,這在客觀上也要求中央銀行主導的支付清算體系建設跟上國際化的步伐。

支付終端日益多元化

  未來將呈現“無終端不支付、強終端強支付”的格局。長遠來看,未來支付終端體系,將是以手機為主、電腦為輔的二元時代,電視、電話只是起到補充作用,ATM和POS機等傳統終端可能會在支付領域被逐步邊緣化,甚至被淘汰。隨著智慧手機的普及以及3G/4G網絡的應用,手機這種人們生活中最常用、最便利的個人移動終端將會改變整個終端體系的結構,成為未來最主要的支付工具。

  報告稱,在移動支付發展過程中,由於涉及的産業鏈環節眾多,如銀行、支付企業、軟體廠商、手機廠商、運營商等,尚未形成可持續的、各方共贏的行業發展格局,業務模式與定位也不清晰,導致行業主體之間缺乏明確的權責分擔機制,使得現有的業務拓展和競爭往往停留在低水平階段,這是當前移動支付發展中面臨的核心挑戰。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移動支付的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面臨金融風險是否積累的爭議,以及新興金融産品及模式對傳統金融業帶來的衝擊與影響,監管層應給予一定的容忍度,另一方面相應的規則也亟待完善以有效控制潛在風險。他指出,新型支付方式所引發的消費並不是對於傳統支付消費方式的簡單替代,而是基於對傳統支付的滲透衍生出的新的消費契機。

  從移動市場格局看,一方面,百度、新浪等互聯網巨頭紛紛推出移動支付業務,帶動了移動支付市場的爆髮式增長。另一方面,以支付寶和拉卡拉為代表的傳統第三方支付廠商通過價格杠桿將客戶引向移動端,推動了移動市場的發展。如支付寶取消了PC客戶端償還異名信用卡免費的服務,但該服務在手機客戶端依然免費;拉卡拉則利用強大的營銷攻勢,大規模普及手機刷卡器,據統計目前活躍終端數已經超過430萬個,用戶向移動端遷移效果顯著。

社科院金融所發佈支付清算藍皮書

  由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組織編寫的《支付清算藍皮書:中國支付清算發展報告(2014)》(下稱《藍皮書》)于26日在北京發佈。在談及我國證券支付清算體系所存在的問題及發展方向時,《藍皮書》稱:應降低不同市場間分割所帶來的成本,將不同的市場主體納入統一的監管框架中,以真正推動作為一個整體的證券支付清算市場的發展。

  《藍皮書》説,我國證券支付清算體系的監管涉及多個部門,中債登受央行、財政部和銀監會的管理,中證登由證監會主管,上清所則直接由央行主管。目前在這種分業監管制度安排下,我國證券支付體系運行存在諸多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以下三類問題顯得尤為突出。

  第一,銀行間與交易所市場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甚至銀行間市場本身又由於託管結算機構的不同,被進一步分割。投資者需要在不同的中央證券存管機構分別設立賬戶,同時資金在不同市場間的流動性也受到影響。這無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帶來了效率上的損失。

  第二,因為證券在不同市場間的流通存在一些障礙,又由於各自市場相應的規則有所不同,造成産品定價方面存在一些差異。以債券為例,同一品種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往往呈現出兩個不同的價格,有的品種甚至存在三種價格(還包括上清所價格)。除了價格外, 同一發行人發行的債券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有時也會得到不同等級的信用評級結果。這種差異一方面會影響到正常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和基準利率的形成,干擾利率市場化進程,另一方面也會阻礙我國證券市場整體的國際競爭力提升。

  第三,結算方式有待完善。一方面,交易所證券結算系統尚未與央行的大額支付系統連接,資金結算與證券交割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DVP(券款對付,指債券交易達成後,在雙方指定的結算日,債券和資金同步進行相對交收並互為交割條件的一種結算方式);另一方面,雖然通過成立上清所,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了凈額結算機制,但是目前通過中債登結算的絕大部分産品仍然只能進行全額結算。

  針對上述問題,《藍皮書》認為,未來證券支付清算市場的發展方向應力求統一立法,協調監管,將不同的市場主體納入統一的監管框架中,以真正推動作為一個整體的證券支付清算市場的發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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