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3月10日,第六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出臺,其中,鐵道部被一分為三。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鐵道部拆分出三大職能: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由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鐵路局,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負責擬訂鐵路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産、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等;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這次改革將鐵路系統的規劃、監管、運營職能劃分清楚,並且各部門各司其職。
鐵道部改革的重點是政企分開,今後將按照市場規律,企業化經營來定票價,改革方向是正確的且是大勢所趨。“按照市場規律,企業化經營”,目的是減少行政管理成本,在提高鐵路運輸經濟效益的同時,減少公眾出行成本,並提供更加便利的乘車環境,以提高鐵路的公共服務質量。
但政企分開並不代表鐵路私有化,也不是“甩包袱”。《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規定為國家所有的,屬於國家所有。” 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換言之,鐵路作為公共交通設施,也是全民共享的一項公共福利。
英國鐵路部門曾進行相當徹底的改革,連路軌系統也實行了私有化。但僅實行了5年,英國政府就被迫收回路軌經營權,使其重新回到國營體制。鐵路運輸是一項很複雜的事業,英國的教訓值得我們借鑒、參考。英國鐵路私有化後,融資投資渠道增加,服務質量得到改善,運輸量也有所擴大,但管理不善的問題也隨之暴露:在其私有化的5年中,接連發生13起嚴重的事故,共導致59人死亡,數百人受傷。鐵路私有化之後,運行質量滑坡的原因很多,如:私人企業重短期利益而忽視長期投資;管理不善,安全漏洞多;並且當私營公司陷入財政危機時,還需要政府補貼。可見,對鐵路事業來説,私有化並不是包治百病的藥方。
從行政職能而言,原鐵道部行政職能剝離融入大交通部,是為了整合國家交通運輸體系,打破不同運輸網之間的壁壘,執行統一調度,最大限度地發揮鐵路的職能。但是目前交通行政機構偏多,行政效率低下。運輸領域尤其如此,比如,以往鐵道部主管鐵路運輸,民航總局負責管理機場,雖説同屬交通運輸,但陸路和空中交通卻未有效連接。經過改革,有利於鐵路網與航空網、高速公路網,聯結成為統一的立體交通網絡。整合交通的大部門體制的最大好處是有利於國家通盤考慮,合理構建多元協調的交通體系,合理調配鐵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資源。
鐵路改革符合公眾的長久預期,改革也就是要通過政企分開解決原有的運力不足、效率不高、經營不善等問題。每一個問題的解決都需要一步步的改革來實現,公眾期許、員工利益、債務風險都在通盤考慮之內,改革的過程中還會不斷遇到問題,總公司成立只是第一步,如何運營才是公眾更應該關注的。對改革多一點共識,改革的成果就會更快、更好地惠及廣大民眾。
相關評論:
兩會系列評論之一:滿懷期待迎盛會
兩會系列評論之二:“美麗中國”行動應自公開透明始
兩會系列評論之三:十年奮發氣自雄
兩會系列評論之四:人民滿意是衡量政務作風的標準
兩會系列評論之五:民之所盼 夢之期許
兩會系列評論之六:收入分配改革是民心所向的共富路標
兩會系列評論之七:讓“城鎮化”成為億萬農民心中最溫馨的字眼
兩會系列評論之八:讓中國與世界更好“兼容”
兩會系列評論之九:依法治國新局面大幕開啟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便民——司法公正的又一價值維度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一:開放異地高考:推進教育公平的善舉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二:寧可千日無戰 不可一日無備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三:“民告官”案件棘手司法如何實現為民?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四:機構改革,功夫在“名”外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五:莫讓“標簽化”沖淡機構改革的主題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六:當剎未富先奢之風——從兩會熱議反浪費説起
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七:從“老有所養”到“富足而退”
(2014-05-20)
(2014-05-19)
(2014-05-19)
(2014-05-18)
(2014-05-17)
(20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