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3月10日,新華社發佈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其中提及將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這個機構,將整合新聞出版總署和廣電總局的職責,“不再保留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方案説明》中稱,這次調整是“為進一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統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這些天,網上網下熱議紛紛,圍繞新機構的名稱,不少人以戲謔解構的姿態,消解著本輪機構改革的歷史意義與時代價值。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機構改革是中國改革走向縱深的重要環節。力戒“無限政府”與“無為政府”的沉疴,緊跟現代中國的發展節律、做好體制保障工作,穩中有進,既不冒險、也不保守——這是本輪機構改革的基本特點。用路透社11日報道的話説,“此次出臺的改革方案體現出無論是經濟抑或改革,中國都力求穩中求進的基調”。
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看起來字數不少,事實卻未必是兩個部門的疊加,很好地體現了本輪機構改革的“進”與“穩”的基調。
相較于輿論曾有期待的“大文化部”而言,將新聞出版總署與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兩個機構合併起來,可以視為非常關鍵而穩妥的一步。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峰的話説,“拿不準,怎麼辦?就得穩一穩、看一看,看準了再動這塊。究竟怎麼動,要有一個研究和實踐過程。”換言之,一步到位的“大文化部”受制于很多主客觀因素,譬如新媒體融合正在進行而遠未完成,以“二合一”的方式循序漸進、科學有序地推進大文化領域的機構改革,更契合中國的文化管理格局。機構改革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更不能為了追求所謂的“大”而顧此失彼。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文化體制改革能否順利推進,一個關鍵之處就在於能否正確堅持改革之初就確立的“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循序漸進、逐步推開”十六字方針。
改革永遠是一個過程,而不是眼前的目的。
從黨的十六大提出文化體制改革,提出文化産業和文化事業雙輪驅動這一説法,到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大決策部署——中國的文化體制改革一直未曾止步。
機構改革,與文化體制改革是同步的,既要回應文化體制改革的現狀,更要負責文化體制改革的未來。眼下而言,新聞出版與廣電整合,絕不是“1+1=2”的遊戲,除了諸多具體利好之外,更重要的恐怕還在於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真正突破行業壁壘,兩部合併後,中國傳媒業有望實現“媒體全産業鏈”式發展;二是將政事不分的部分分出去,管理點更為集中,在實踐中也為將來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甚至多個部門職能整合探好路、做好準備。
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名字確實不短,相關部門也説得很實在,“這個名字減哪一個字?要準確完整表達我們新機構的職責範圍,我只能拉這麼長。”叫什麼名字、穿什麼衣服,不過是程式上的功夫,可以商量,可以討論,更重要的是,當我們面對這個嶄新的名字,當在字數糾結之外,看到機構改革與文化體制發展的脈動,看到它在文化與政治變革中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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