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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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一邊牽著國運,一頭連著民生,其現狀、動向歷來受到矚目。如果説今年兩會上“改革”是貫穿始末的關鍵詞,那麼,“教育”毫無疑問是改革集結號中的一個“重音”。
從教育資源向中西部、農村傾斜,到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從隨遷子女升學,到農村兒童營養狀況;從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到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從規範自主招生裁量權,到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從鼓勵發展民辦教育,到推進管辦評分離……“兩會”所涉教育議題覆蓋面頗廣,落腳點就在“教育公平”。
都説教育是民生之首,均衡是發展之基。此言不虛。實質上,在我國的教育“圖紙”設計中,也已明確指出教育“優先發展”的地位。近年來,對於社會反映強烈的諸多教育問題,如孩子上學安全、“異地高考”方案、貧困地區兒童伙食標準等,教育部門積極應對,顯示了矯枉的決心。
但在時下,教育領域的不均衡、不公平等,仍是困擾教育公平實現的掣肘因素。尤其是在轉型時期,流動人口增多、城鎮化循序推進等,也對教育公平提出更嚴峻的考驗。
兩會上的問政議政互動,呼應了輿論對教育公平問題的關切,代表委員們的説法,都直指教育層面的缺漏,也是對深化教改的倒逼。
就當下看,在制度設計、政府工作部署、政策落實方面,涉及教育公平的問題——如何保證中西部、農村教育硬體與師資力量改善,如何讓城鄉教育統籌規劃跟就近入學原則更好地對接,如何讓孩子享受到現代教育服務,如何讓素質教育目標與教育考評管理銜接等,都在改革議程框架下得到了有序梳理。
眾所週知,紮實推進教育公平,是項系統工程。將教改嵌入整個全面深化改革體系中,以改革為支點,撬動教育領域某些積弊的祛除,實現教育的“系統升級”,既具有積極的意義指向,也是對教改處在“縱深化節點”的清晰認知。
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涉教育的板塊,就被標上“深化改革”的烙印:“貧困地區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要再增長10%以上,使更多農家子弟有升學機會”。這一表述切中要害,釋放出資源配置格局改善的信號;而“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高校辦學自主權,鼓勵發展民辦學校”,則與“簡政放權”、“審批瘦身”的改革脈絡一脈相承。
就在近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參加微博訪談時,針對網民提出的“擇校熱”、“自主招生腐敗”、“單獨兩孩應對”、“教育權力下放”、“信息公開”等問題,作出積極回應,引起輿論的熱烈反響。其中,“縮小校際差距,讓家門口的學校各有特色”、“應對學校行使的權力一律下放”等説法,即是對教改路徑的標注、目標的闡釋,也必然能助推教育公平的推進。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底座”,也是教改的風向標。可以肯定的是,在革弊布新的改革魄力下,在腳踏實地的改革姿態中,教育公平也能隨著教改紅利的釋放,逐漸向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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