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招聘公示,是就業公平與國企改革的雙重進步

特約評論員趙強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要求促進公平就業,其中,“國企應公開招聘應屆生,公示擬聘人員”廣受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副司長桂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人社部正制定具體措施,擬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招聘應屆畢業生信息發佈的範圍、公佈渠道,以及招聘工作的流程等內容,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從國企性質而論,國企的工作崗位其實是像公務員那樣的公共職位,國企招聘公示擬聘人員顯然是理所當然。但是,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用人體制影響,國企在人事制度上的改進比較緩慢。不僅在招聘時“暗箱操作”是家常便飯,前不久更有大慶油田數千職工集體聚會,抗議公司改變職工大學畢業子女包分配製度。這一新聞曝出,舉國譁然--子女“包分配”,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後,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今天仍然存在,不僅存在,更被國有企業職工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怎不教人有今夕何夕之感嘆?

  不過,這也恰反映出國企人事制度改革之艱難,觸動既得利益之艱難。所以,在此背景下去審視“國企應公開招聘應屆生,公示擬聘人員”的舉措,可以窺見中央促進公平就業的決心。相比過去國企招聘中的“暗箱操作”、“子女包分配”等不公平不正當不合理的現象,能夠貫徹中央要求,無疑將是國企用人制度上的一大進步。但是,誠如網友所擔心的那樣,如果沒有完備的陽光招考程序以及有效的監督機制跟進,難保公務員招考中曾經出現的“蘿蔔招聘”之類的弊端不會在國企招聘中再現。那樣,公示擬聘人員,也不過是掩人耳目的形式主義,特別要預先有所警惕與準備。

  國企招聘公開招聘,給畢業季的大學生就業增添了一縷陽光,也提供了更多公平競爭的就業機會。但是,這並非鼓勵大學畢業生要緊盯國企、央企,一窩蜂地像報考公務員的那樣扎堆,恐怕既非國家意願,也未必能體現所有大學生的真正價值。大學生就業選擇國企,更多的可能也是嚮往國企的安穩。國企的國資背景,以及某些壟斷優勢,確實相對於民企、私企或者個人創業,風險小、收益大。但有利就有弊,國企的改革惰性與保守風格,對於想創造性發揮自身能力,儘快最大程度實現人生理想與價值的那部分大學生來説,不見得是最佳選擇。與其在靜水灣中消磨挑戰風險的意志,不如在汪洋大海的風頭浪尖展示自我風采。

  而且,國務院要求國企公開招聘,一方面是要變國企職位的封閉性為開放性,另一方面也由此傳遞進一步深化改革國企的信息--國企在未來,無論是人力資源的吸收,還是其他方面,都應面對公開競爭與市場選擇。國企的安穩日子或將一去不復返,與民企、私企的比較優勢也會越來越小,終究會在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中,參與行業競爭。國企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獲得真正活力,但國企職位也將會像一般企業面臨同樣的職業風險。因此,大學畢業生在面對國企敞開的工作崗位時,仍應轉變就業觀念,要有充分預估預判,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當前,不少大學生不願選擇進私企的一個原因,還在於私營企業社會保障往往不如國企那樣健全。這方面的欠缺使得民企、私企無法在一個公平的起點上與國企進行人才與人力的資源競爭。進而導致一種惡性循環,出現就業市場的冰火兩重天:一邊國企招聘崗位人擠人,另一邊民企、私企出現“人才荒”、“用工荒”。解決這種尷尬的局面,固然需要大學畢業生就業時更有前瞻性的判斷選擇,還需要政府給予民營私營中小企業更多稅收優惠乃至補貼,促進大學生去民企私企就業。

  在就業保障與就業風險上,國企與民企私企沒有差別時,國企若想獲得同質的人才與勞動力,也就會自然選擇招聘公開公示,而不是被動地在三令五申之下,仍拖三阻四。由此而言,政府只需責任兜底,保障公平公正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就可以讓市場自身發揮決定性作用,實現就業公平,將不令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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