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改革的時代,需要意見和建議,更需要在喧囂中凝聚共識。
3月10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産業發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著作權管理等。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加挂國家版權局牌子。同時,不再保留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
機構改革,深孚民意。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行業與廣大民眾的文化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對於這樣的改革步驟,必定是公眾關注的焦點。不過也有一些頗有意思的插曲,近來因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新機構名稱,引發了網上一股為新機構起名貼標簽的狂歡。
在微博輿論場熱絡的時代,本就眾聲喧嘩,每一個事件背後都有不同的意見。可以説,熱衷“貼標簽”起名的人,有誠心建言的,有善意調侃的,也不能排除有人在借此污名化改革。
機構改革是件大事,毋庸諱言,新機構該叫什麼名字不會是未經考慮的。調侃也罷,建議也罷,誠如中編辦副主任王峰所稱,“你説,這個名字減哪一個字?要準確完整表達我們新機構的職責範圍,我只能拉這麼長,如果你有什麼高招,讓這麼長的字段減下來,那你是高手。”這是實話實説,起名難,起一個合乎所有人心願的名字更難,更何況,名字怎樣對於改革的效果而言,並無傷大雅。
喧嘩之後,更須知當前改革的意義所在。更應該關注為何要進行機構改革、機構改革會給公眾帶來怎樣的變化,以及這樣的改革將如何推進,如何更好地簡政放權。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峰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曾直言,合併新聞出版總署與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是走向“大文化部”的關鍵一步。老百姓文化生活需求越來越高,任何改革都要圍繞這一點考慮。
一方面,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水到渠成,既可減少職能重疊,又可提高管理效率。讓之前需要分兩個“衙門”審批的事情辦起來更有效率,減少因職能交叉和分工重疊造成的電影、電視、出版行業因“碰壁”的情況。
另一方面,更可促進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業繁榮發展。從文化的範疇而言,廣播、電影、新聞、出版等行業都屬於廣義的文化範疇,將這些領域的內容放在統一的部門去管理,能夠讓相關行業的交流更充分,人才更集中,也能讓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更能適應文化市場的需求。
改革並非易事,尤其在中國這樣國情、民情頗為複雜的情況之下。每一個改革,尤其是政府機構和職能的改革,都是在向更好地“執政為民”目標邁進。因此,在這個節點,不妨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質疑,從標簽化的起名潮中走出來,從盲目的狂歡中清醒起來,凝聚共識,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推動機構改革上。
機構改革關係到服務型政府的建立,關係到億萬國人的切身利益,多鼓勁,少泄氣;多積極推動,少亂貼標簽,不讓其他聲音重沖淡機構改革的鮮明主題,這也是每個公民的責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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