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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在2011年提出建議,通過立法手段,禁止魚翅貿易,保護海洋生態平衡。今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魚翅自古以來便被視為高檔食材,代表著食客的財富和社會地位。現如今,在“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引導之下,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禁食魚翅的隊伍,終結“公款吃喝必有魚翅”的局面,已然迫在眉睫。 [動物福利,只是看上去很美]
第304期
5月,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印度、墨西哥等國家的40多位科學家聯名發出公開信,反對魚翅交易。魚翅為古代八珍之一,八珍雖有好幾個版本,但魚翅總能佔據一席。明代中期,魚翅已為人們廣泛食用,各類書籍對魚翅的選料和烹制多有介紹。現今,中國是最大的魚翅消費和進口國,而在其他國家,華人是最大的魚翅消費市場。
魚翅是鯊魚鰭中的細絲狀軟骨,每公斤售價高達700美元,遠比鯊魚肉昂貴,因此很多漁民選擇在海上將鯊魚鰭切下,然後將鯊魚的剩餘部分拋入大海。失去了鰭的鯊魚無法游動,在海中流失血液幾天后才慢慢死去。很多人認為,大量的魚翅交易根本談不上管理和監控,而亞洲漁業管理對魚翅産業的發展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在美國、加拿大等地,關於餐館販賣魚翅的抗議始終不絕,2010年,夏威夷立法禁止買賣甚至擁有魚翅,法令所禁不只局限于公務宴請。
在加拿大,獵殺幼年海豹是一個收益可觀的産業,哺乳動物的智商情商,比冷血動物的鯊魚高很多,海豹媽媽還沒來得及喂初乳,海豹寶寶就已經變成了盤中佳肴。也有人曾説,若講環保,禁食牛肉最應該,因為養牛的生態效率很低,每生産一噸牛肉蛋白,要消耗十六至二十噸植物蛋白。
吃什麼、不吃什麼,是個人乃至一個族群所選擇的生活方式。而美加等地的禁食魚翅活動,在很多當地華人看來,一方面反映了華人在當地所受到的歧視,另一方面,有報道指出,最早呼籲禁食的就是華人議員,這也被視作其向白人群體示好的信號。反禁止魚翅聯盟,發起人陳錫彭表示要爭取和維護華裔與亞裔食用魚翅的權益,“我們要的不是一碗魚翅羹,而是爭取與維護食用魚翅的傳統飲食文化。”
普通鯊魚在北美並不屬於受保護的物種,捕食野生魚類在全世界所有海域都有進行,鯊魚肉更是北美市場上很常見的水産品。鯊魚肉吃得,魚翅卻吃不得,不單對人類,這對鯊魚也是不公平的。幾年之前,加州有議員發動“禁售月餅”的提議,一時塵囂甚上之後,施瓦辛格最終將該提議否定。
加拿大安大略華人餐館會會長陳勇儀對禁令痛心疾首,他説華商事先提供了大量事實數據和數據,但倡議禁魚翅者始終視而不見;他們並不清楚什麼是保護生態,卻打著環保的旗號,只禁魚翅不禁魚肉,這種態度和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同理,無數綠色環保組織對鯊魚有害人體的論證已被證偽,現在,能夠站得住腳的保護鯊魚的“武器”只剩下了“動物保護主義”,但顯然,這只不過是鏡花水月罷了。
既然有選擇食用魚翅的自由,那抵制魚翅自然也是人們的自由,且從環保和維護種族平衡的角度來看,少吃鯊魚翅總歸是好事。目前俏江南、香格里拉、上海雅悅酒店等餐飲企業已經宣佈停售魚翅。有報道稱,魚翅供應商也反映,由於姚明級別的娛樂圈、體育圈人士在公益廣告裏宣傳“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些廣告“引發了部分食客關注,有些食客已經不再點魚翅這道菜,交易量下降了大約兩成”。
廣東被網民戲稱為“大吃省”,加之經濟發達、毗鄰港澳,魚翅消費在全國位居前列。但在6月初,由多個公益組織&&的“深圳,成為零魚翅城市吧!”活動得到眾多民眾的支持。但與雞肉、豬肉、狗肉不同,魚翅並非尋常人家的食材,魚翅是財富的代表,更是地位的象徵,規範公務接待揮刀斬向魚翅,也從側面認證了其在公款吃喝中的重要地位。
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的《學習時報》曾刊登過一篇文章,統計2004年公車消費4085億元,公款吃喝2000億元,公費出國3000億元。2004年公款吃喝就吃掉兩千億元人民幣,相當於一座三峽大壩;更有專家估計2004年公款吃喝達三千七百億元,佔該年國內生産總值(GDP)的2.3%。
從未見文件規定過“公務宴請必須吃魚翅”,但這種與動物保護呼聲相悖的食材卻屢屢走上領導們的餐桌,槍打出頭鳥,要禁應該先禁掉這種招牌食品。吃魚翅不是陋習,但用誰的錢吃,吃完之後做什麼事,這裡的學問可就值得細説了。有網友評論,禁食魚翅固然是一種進步,那松茸、熊掌、茅臺等物就能繼續大行其道了嗎?魚翅價高,但在龐大的餐桌之上,不過一道菜而已。
加州的華裔人口有110萬,是亞洲以外最大的魚翅市場之一。2011年,加州參議院通過禁賣魚翅法案,並送交州長簽署,這項法案獲得參議院以25票對9票通過,明令禁止在加州販賣、購買或持有鯊魚鰭。將自2013年1月1日生效。監督法,歷經七屆、八屆、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三輪起草,經過三次審議于2006年8月出臺,前後歷時二十年;物權法,歷經創紀錄的八審,2007年3月全國人代會最終審議通過,前後歷時十四年;反壟斷法,一九八七年開始醞釀,2007年8月三審後出臺,前後歷時二十年。
報道中提到的“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這句話也讓網民們感到不舒服,三年時間看似很長,但對於立法程序來説實屬正常。沿海貧困的漁民捕獵鯊魚、吃掉鯊魚肉並賣掉魚翅,以此為生。立法過程是民主決議的過程,種種細緻入微的問題需要長時間的論證、研討,才能真正做到程序正義。
6月,有記者發佈微博,內容為湖南祁東縣縣委書記曾祥月與工作人員一起吃盒飯。網友紛紛表示,這在中國的官場太罕見。“副市長騎車接女兒放學”一事也是如此。在公款吃喝問題肆意蔓延的輿論環境下,類似的行為被很多人當做一種“秀”,網民心態扭曲的背後,我們必須意識到,公款吃喝似乎已經成了一個無解的難題,任他兵來將擋,我自水來土掩。
《人民日報》曾發文指出公款吃喝屢禁不止的現狀: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發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風似有愈演愈烈之勢。幾十年前領導幹部下基層自掏腰包吃飯或交“伙食費”如今已成“天方夜譚”,工作餐“四菜一湯”的規定也成一紙空文,下級單位出錢接待上級單位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似乎已成當今公務往來中的“鐵律”,無人敢破也無人能破。
在很多國家,公款吃喝問題可是大新聞,據媒體報道,瑞典副首相莫娜•薩林在購物時借用了政府為其提供的信用卡,被發現後不得不辭去職務;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應朋友之請乘遊艇度假差點因此下臺;德國前央行行長威爾特克帶著老婆孩子在柏林超豪華酒店度假,因其費用由央行屬下埋了單,結果威爾特克不得不離開年薪35萬歐元的德國央行行長職位。
《人民日報》曾指出,貪財貪物是貪,貪吃貪喝就不是貪?用公款超標準地大吃大喝,顯然屬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因為,所有公款,無論是政府稅收還是賣地收入,都是公共財産。無論從法理還是現實,整治公款吃喝都不應敷衍了事。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從另一個角度給出了答案,他認為,根治“公款吃喝”和“公車私用”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所有參與“公款吃喝”的人員和他們所報銷的發票年底公示,讓人們看看都是誰在用公款吃喝;財務在報賬的時候應該限定他們的額度和消費的範圍;公款吃喝者應該承擔公款吃喝費的百分比,比如30%應該由他們承擔,等。
“為何不禁五糧液、熊掌、鮑魚?”網友們的擔憂不無道理,也只有讓人們看到公務接待的餐桌上有什麼,才能消去民眾的顧慮,才能不把“縣委書記吃盒飯”當做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