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現狀分析
“一行三會”各設一攤 金融消費者保護終破冰
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職責存疑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思考

       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健具有無可爭辯的必要性。失去它們,我們就會失去一切。經過多年漸進式改革,中國政府加強金融監管改革的路徑越發明朗:建立良好的法律框架等基礎設施、促進各個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與合作。而且隨著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也要求金融監管框架必須適應國際金融體系發展狀況。而且隨著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也要求金融監管框架必須適應國際金融體系發展狀況。當前,在歐美債務危機不確定性增加和經濟增長走勢複雜的背景下,如何在推進金融監管改革的同時又保持整個金融體系的活力,成為當前金融監管難題。
      業內人士建議保護金融消費者首先應以保護其基本權益為核心,針對普通金融消費者的弱勢地位,制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強化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意識,公平、公正、誠信意識,主動承擔過失意識。加大對金融機構違規、違法行為的追究和處罰力度。其次,應當建立獨立的投訴機制。求償權是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權利,是其他權利實現的最終保障。求償權的實現必須依靠一個獨立健全的投訴機制,金融消費者保護涉及方方面面,如何更好地從法律保護機制的角度入手,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但是,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專門的職能機構負責金融消費者的投訴問題,不利於及時、公平地解決問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再次,應當加強金融行業的自律,積極開展金融教育服務。金融機構是最直接接觸金融消費者的主體,最能夠了解金融消費者的需求。業內人士建議積極鼓勵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如設立“銀行公眾教育服務日”等,金融監管部門和各金融機構積極為公眾的金融教育工作而努力,讓金融消費者切實享受到金融教育服務。

何為“一行三會”?
國外金融消費者保護概況

      美國
      2010年7月22日,《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個人消費者保護法案》頒布,將原本分散于聯邦銀行監管機構和聯邦貿易委員會之間,對消費者保護進行監管和執行的權力與能力,統一到金融消費者保護署。
      英國
      2001年12月,《金融服務和市場法》實施,明確規定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負責監管各項金融服務,同時設立單一申訴專員和賠償計劃架構,為金融消費者提供進一步保障。
      日本
      金融審議會2000年審議制定《關於金融商品的銷售等的法律(金融商品銷售法)》,該法適用於包括銀行和保險的金融商品,重在規制商品的銷售和勸誘,以保護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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