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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無力承擔殘疾人半價票優惠
鐵道部近日答覆稱,關於殘疾旅客火車票半價問題,因鐵路運價受國家價格管理部門的管制,自1995年至今,鐵路客運基準票價率一直沒有做過調整,始終實施低運價政策,較公路、民航等其他運輸方式明顯偏低,鐵路運輸企業保本經營已十分困難。沒有能力再承擔更多的票價優惠。
航空公司:保護殘疾人權益 並非歧視
“飛機的環境畢竟不同於平地,各種條件都很特殊,比方説在起飛和降落時有衝擊力,空中氣壓較低,諸多情況都對乘機人的身心狀況有所要求。”一位航空業內人士表示,“因此,航空公司的很多措施其實都是為了保障殘疾人的權益,這並非歧視性條款。”也許是這樣兩個方面的短視,讓航空公司有此陋策:一是從成本考量,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成本要超過普通乘客;二是擔心殘疾人乘機容易出現意外傷害,會增加理賠的麻煩。
加強火車設施建設
鐵路部門表示,每列火車將至少預留5張殘疾人專用火車票。車上設有殘疾人專用標誌的硬座或臥鋪,並設置在車廂兩側靠近廁所和門的區域。
在2至3年內,新增部分殘疾人設施齊全的客車,對二等及以上車站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增設盲道、高站臺、無障礙電梯及坡道等,設置殘疾人售票專口,增加殘疾人使用的輔助設施或器具。
各鐵路局要拿出改造方案與推進計劃,明年逐步實施,實現購票、登記、交接、信息通報等環節“一條龍”服務。
法理和服務或可更進一步
針對殘疾乘客乘機的服務標準,航空公司一直在調整,法律界也一直有進步,2009年《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暫行)明確規定兩種特定類型的殘疾人乘飛機需提供醫療證明,其他不需要提前告知,或者提供醫療證明,如果航空公司擅自增加限制,那麼就應定位為歧視行為。
法條的角度還有可明確的空間,“誰來裁定殘疾乘客是否適合登機?”不是所有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都是專業人士,如果他們僅因乘客是殘疾人就拒絕讓他登機,那麼就存在漏洞。航空公司在“軟性服務”上仍有待加強。
航空公司三大不足
一是殘疾乘客沒有提前申請或告知航空公司;二是殘疾人沒有提供相關(醫療)證明;三是旅客的行為、年齡、精神或者健康狀況不適合旅行,或者可能給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適。
“現實案例中,航空公司的多種操作太過‘冷冰’,而且缺乏事先溝通,這都客觀上導致了殘疾人登機的障礙,並在無法登機之後得不到應得幫助。”
鐵路“無力承擔殘疾人半價”?
一邊是債臺高築經營困難,一邊是自1995年就開始施行的低運價政策導致收入微薄,這種糟糕的財務現狀,確實讓鐵路部門不敢輕易大開方便之門。
其次,向殘疾旅客提供半價票優待,在當前尚有很多亟需明確之處。據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顯示,全國殘疾人數量為8296萬,佔全國總人口的6.35%。然而,殘疾人群體的分類和分級有一套完整且複雜的標準,讓斷了一根手指的旅客和高位截癱的旅客同樣享受半價乘車優待,是否會引發新的爭議?如果對不同程度的傷殘旅客給予不同的票價優惠,這個標準如何界定才能服眾?在制定公共政策之前,這些問題必須都有週全的考慮。
除了有鐵道部門“上心”之外,還必須有價格管制部門、立法部門、殘聯等相關職能部門通力配合,諸如紅十字會這樣的慈善機構也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只有大家一起“開動腦筋”,才能讓殘疾旅客半價乘車的夢想早日變為現實。
鐵道部稱經費短缺,不足以為殘疾人提供更多優惠和便利;航空公司以各種理由拒載殘疾人,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概率事件,卻折射著殘疾人出行的重重困境。無關經濟利益,只關乎社會的文明程度。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物質生活日益豐富的同時,人們可否貢獻更多愛心,為生活本身存在很多問題的殘疾人提供更多便利,讓他們感受更多溫暖?不要讓身體的殘缺束縛殘疾人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