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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三審物權法:
這次人大決定將草案交給全民討論,正是希望這一涉及每一個普通公民切身財産利益的法律,能夠集納各行各業更多人的智慧,成為切實保護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鼓勵人們創造更多的財富,促進社會和諧、良性發展的基石。
[發佈會]:
2005年7月1日15:00,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物權法立法情況。
>> 新草案十大修改
物權法修改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
國家對不動産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擴大可用於擔保的財産範圍;
刪除典權、讓與擔保權規定;
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有礦産海域可依法佔有使用和收益;
綠地、道路屬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共有;
權利人請求排除妨害不適用訴訟時效;
加重被徵地、拆遷人利益保護力度;
平等保護國家、集體、私人所有權;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0月22日下午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法律委員會關於物權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
[滾動報道]
[草案全文]
[意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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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草案徵集萬條意見 百姓關注五大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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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物權法立法備忘錄
1948年:
新中國第一部民法草案在西柏坡誕生。未頒行。
1954年:
開始起草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次民法典,1956年成稿,共500余條。
1962年:
開始第二次民法典起草工作,到1964年7月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試擬稿)》。
1979年11月:
又開始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並於1982年5月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四稿)》。
1982年:
民法草案第四稿雖然未獲通過,但後來卻成就了《民法通則》。
1985年6月:
國家開始醞釀民法總則,7月26日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1986年4月12日:
《民法通則》在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式通過。
1998年1月13日:
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王漢斌副委員長邀請五位民法教授座談民法典起草。
1998年3月:
召開民法起草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議定“三步走”的規劃。
1998年3月25-26日:
梁慧星領導的物權法起草小組,于1999年10月完成《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王利明領導的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于2000年12月完成《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
2001年底:
法工委在“社科院草案”與“人民大學草案”的基礎上,又完成了一個物權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併發給了各地法院徵求意見。
2002年年初:
民法典起草正式開始。
2002年12月:
提交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
2004年8月3日:
全國人大法工委又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修改稿。
2004年10月15日:
形成了委員長會議審議稿《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
2005年6月26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6次會議第三次審議了物權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