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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之戰,誰輸?誰贏?

備受關注的國美特別股東大會28日晚塵埃落定,根據國美管理層當晚7時許公佈的投票結果,由黃光裕一方提出的5項決議案除“即時撤銷一般授權”一條獲股東投票通過外,其餘4項均被否決,現任董事局主席陳曉得以留任;而由陳曉一方提出的重選3名貝恩資本代表擔任國美非執行董事的決議案悉數獲得通過。[>>詳細]


沸沸颺颺的國美事件隨著9.28這一天的結束而告一段落,結果出乎很多人意料。陳黃之戰,此役以陳曉的勝出而暫時落下帷幕。回顧整個事件,雙方你來我往,招數不斷,多方利益的角逐,多種觀點的碰撞,精彩程度,不亞於香港商戰大片。一場成王敗寇的“廝殺”,留給我們觀眾的不僅僅是情節還有反思:誰是真正的贏家?是陳曉、是貝恩還是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誰又徹底的輸了?是黃光裕、是商業道德還是中國傳統家族式企業管理?


控制權之戰:職業經理人VS大股東

陳曉:臥薪嘗膽,與首富較量

4年前,國美收購永樂,作為永樂的創立者,陳曉入駐國美成了職業經理人,被黃光裕收于帳下;而4年後,陳曉領銜的國美與黃光裕上演國美電器爭奪戰,並成功的將黃光裕打翻在地。跌宕起伏的過程,讓低調隱忍的陳曉成就了現代版的臥薪嘗膽。


陳曉在國美電器的幾年積累,讓他在成為董事局主席後很快樹立起權威,而他2009年推進的轉型也獲得了投資者和管理層的認可,這讓陳曉在與黃光裕的爭奪中佔到了上風。[>>詳細]


黃光裕:眾叛親離,英雄末路

在這次國美控股權事件中,最讓人們感到詫異的是,作為國美高管團隊的黃光裕的舊部一起反對黃,而站在陳曉一邊。與陳曉相比,在硬實力上處於絕對優勢的黃光裕為何搞得眾叛親離呢?


看看國美黃光裕的管理歷史,就可以發現,這主要是黃光裕的霸道自私的個性和集權獨裁的管理方式造成的,尤其是何炬、張志銘事件後,黃光裕在國美內部的“權威”登上頂峰。而陳曉與黃形成鮮明對比的溫和平實的個性、民主的作風,規範的管理、集體民主決策的方式,則把整個國美的高管團隊有效地團結成一體。[>>詳細]


雖然落到“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田地,然而黃光裕的惡果,卻是他自己種下的。黃光裕一直吝嗇于股權激勵。除了自己夫人,連妹夫、妹妹都沒有,更不用説諸多老臣。而慷慨的陳曉則不但成功的度過金融危機下的艱難時刻,也“籠絡”住了管理層的人心,為最後的勝利積累了至關重要的籌碼。


控制權之爭是一場雙輸的對決

國美前途未卜:按照最終的投票結果,國美控制權之爭表面上是陳曉略勝一籌,實際上是一場雙輸的對決。擺在國美人面前的是一場未了的變局,和未卜的前途:一則,據國美電器黃光裕為代表的大股東一方稱,“未來國美電器很可能一分為二。”二則,根據股東大會的結果,黃光裕依然是公司最大股東,中國這個家電零售業巨頭的控制權之爭未來很有可能還會繼續下去。[>>詳細]


遊戲規則之戰:法律程序VS道德審判

江湖道義:“管家”的忠誠與背叛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心即是江湖。電影《笑傲江湖》中的這句臺詞也同樣適用於剛剛落下帷幕的“國美之爭”。


這場場吸引眼球的“國美爭奪戰”展現在公眾面前的大多是“口水戰”,網上挺黃反陳的言論不在少數,其中大多數都將視陳曉為“反水”的亂臣賊子,他們典型的邏輯便是:陳曉與黃光裕爭權的做法,違背了職業經理人的基本職業道德,一個連大股東都要背叛的職業經理人,很難相信他會真誠對待公眾投資者。[>>詳細]


陳曉對黃光裕是否背叛,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這個問題是不值得討論的,陳曉對黃光裕來説絕對屬於背叛,但問題是黃光裕是否應該背叛,陳曉是否可以背叛黃光裕?


程序正義:權力爭奪是在法律框架內就可以接受

這場爭奪遵循的規則,最重要的不是道德之爭,不是江湖式的忠誠與背叛,而是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的遊戲規則。


類似的管理權爭奪在很多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只要這種爭奪在法律框架內就不應該被指責。雖然公眾可能對於黃光裕與陳曉之間的爭奪有情感方面的判斷,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只要雙方的所作所為符合包括公司內部的法律性文件在內的法律規定,符合公司上市地的監管規定,那麼,無論結果如何,都是可以接受的。[>>詳細]


遊戲規則之爭是“資本文明”的勝利

國美控制權之爭是用市場的手段解決市場的問題,它的解決對中國企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黃陳之爭”,將成為內地民營企業管治的經典一役。無論是公司大小股東、董事局還是管理層,都把最後的仲裁交給資本力量。因此,這將是中國企業進化史上最經典的案例之一。


國美之爭讓我們看到了什麼是真正的“資本文明”。所有的人都將因此學習並進而熟知這些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而這些累積起來的“資本文明”,將對今後中國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産生巨大的影響。[>>詳細]


管理結構之戰:現代公司治理模式VS家族式管理

家族式管理:人亡,公司必亡

多年來,中國民營企業的存亡,總是與其創始人密切聯絡在一起。早年,因為創始人意外獲罪,企業隨之垮臺的案例,可謂比比皆是,比如牟其中之於南德、胡志標之於愛多、唐萬新之於德隆等等;相反,創始人鋃鐺入獄之後,企業依然健康發展的案例很少。之所以會 “人亡,公司必亡”,其中的一大原因,還是企業的所有者在企業擴張階段沒有理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係而造成的。[>>詳細]


現代企業制度:精髓在於權力間的制衡

2009年的股權激勵方案,曾被看做是這家家族制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的轉型。但是,黃光裕為維護家族利益,提出撤掉陳曉,國美的制度轉型可能就此夭折。


對現代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解,我們更多是從産權關係、法人制度、有限責任、政企分開、經理人制等顯性的層面來認識的。其實,西方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除了在其表面上所看到的那些具體制度建構之外,其精髓所體現的乃是西方文化中一種根深蒂固的權力制衡思想,亦為西方文化在經濟制度上的體現。長遠來説,上市公司摒棄家族式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大勢所趨。[>>詳細]


國美管理結構之爭讓職業經理人處境尷尬

陳曉贏了,但職業經理人這一未發育完全的中國現代企業制度的優良種子,將會被推上尷尬的境地。


許在黃光裕看來,陳曉的一系列行動已經超越了其作為職業經理人的行為邊界。黃光裕認為羽翼漸豐的陳曉已經違背了大股東的信託責任。一民企老闆這樣袒露心聲: “職業經理人再怎麼説也是外人。商場如戰場,再好的兄弟,也可能會在背後捅一刀。”就此而論,陳曉此役雖得勝,但帶給其他家族企業創始人的衝擊也將是巨大的,也許他們會在引進職業經理人時更加小心翼翼,也會採取更多措施約束職業經理人的行為。[>>詳細]


股東利益之戰:大股東利益VS企業整體利益

大股東:欲將國美“工具化”

陳曉曾對外界稱,本次事件的真相,實際上根本不是什麼陳黃之爭,而是黃光裕作為企業創始人的一種控制企業的個人需求,並企圖將企業工具化。如果國美現在是黃光裕個人100%控股的私人企業,這一要求並不為過,但現在國美並非私人企業,黃光裕目前的股權為33%左右,更大部分的股權是其他投資者,國美已經是一家公眾企業,應為包括大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利益服務,而不是回到個人企業的管理模式上來,但大股東並未認識到這一點。[>>詳細]


全體股東:國美應該是全體的

陳曉認為,忠於上市公司是真正的忠誠,為公司利益著想,而不是為某個股東的利益著想,是為真正的信託責任。假如資本利益得不到優先保障,那麼投資者的積極性就會受到傷害,管理者和普通勞動者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或許有人會問:難道百分之零點零零零幾的小不點股東的利益難道會比黃總百分之三十幾的利益更重要嗎?是的,保護小股東和少數者是整個現代企業制度和資本市場—甚至也是整個文明社會—的基石。[>>詳細]


利益之爭,只能有企業整體利益一個選項

公司不僅要考慮股東的利益,還要考慮包括管理者、工人等在內的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陳曉的公司利益論調,依稀就有這一理論的身影。股東利益至上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原則。股東利益至上,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有最終保障。股東利益至上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原則。股東利益至上,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有最終保障。[>>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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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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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題

深陷內憂外患之中的國美,折射出企業艱難轉型過程中的陣痛。陳黃之爭,誰輸誰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國美的此次危機能否為中國企業發展剷除障礙。代價無疑是慘重的,但願它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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