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謝作詩:所有者控制才是公司治理核心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30日 10: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謝作詩 浙江財經學院教授,遼寧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國美事件具有典型意義,應該引起學界和社會的深入討論,股東和董事會之間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矛盾、內部人控制、公司高管的信託責任等問題,都能在本案中找到應該有的思考。

    只可惜,多數討論限于忠義、民族之類的感情和道德訴求,而不是出於公司治理的理性思考。我認為公司治理應該維護大股東的利益。即便陳曉勝出更有利於國美的的穩定,也不能夠因為這一點就拋棄整個公司治理的原則。不能夠因為一個國美的穩定,就放棄整個商業社會的基礎。

    大股東利益至上

    陳曉認為,忠於上市公司是真正的忠誠,為公司利益著想,而不是為某個股東的利益著想,是為真正的信託責任。但是公司不是具有人格的自然人,公司的利益到底是誰的利益呢?

    關於公司治理,學界有過一個影響很大的利益相關者理論。雖然實踐早已證明這個理論行不通,但在學界和社會大眾中卻始終陰魂不散。

    該理論講的是:公司不僅要考慮股東的利益,還要考慮包括管理者、工人等在內的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陳曉的公司利益論調,依稀就有這一理論的身影。

    對此,我的問題是:誰去考慮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難道股東要實現自己的利益,就要完全無視他人的利益?而如果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不一致怎麼辦?誰的利益應該優先得到維護呢?

    其實,公司中的全部要素投入都是資本,無非有的叫物質資本,有的叫人力資本。然而不同資本形態,其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説,由於物質資本容易被過度利用,並且具有專用性,因此需要資本(物質資本)雇傭勞動(人力資本)。假如資本利益得不到優先保障,那麼投資者的積極性就會受到傷害,管理者和普通勞動者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有很多人,現代公司制度常挂嘴邊,但是對現代公司制度的核心並沒真正領會。作為職業經理人,要尊重股東利益,服從股東意志;要承擔信託責任,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股東利益至上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原則。股東利益至上,全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有最終保障。

    當然,大股東是股東,小股東也是股東,股東之間利益不一致怎麼辦?這就要求一股一票,而不是一人一票。資本市場提供了協調他們之間利益的機制,用腳投票,不行開腳走之。

    個別來説,即使因為大股東的利益而致使總的利益相關者收到了損害,仍然應該維護大股東的利益。

    這在國美事件來説,假如黃的總股份超過了51%,那麼即使黃的主張使得包括小股東、管理層和廣大工人在內的總利益受到了損害,仍然應該維護黃的利益;反之,如果陳曉綁定諸多一致行動人的總股份超過了51%,那麼他們的利益和意志就應該優先得到體現。

    制度決定選擇

    國美已經是上市公司了,但在黃的時代實際上仍然具有濃厚的家族企業色彩,因此,一些人教條地搬出教科書上的現代企業制度理論,大談中國家族企業需要轉型,以及如何才能利用現代企業制度來發展企業。這些人大多認同陳曉的做法,認為他代表了一種職業精神。

    可是,不要相信兩權分離的鬼話:沒有控制權,剩餘索取權是沒有保障的。德姆塞茨講的好:“在一個自利原則對經濟行為起重要作用的世界裏,如果相信有價資源的所有者竟然會有組織地把資源的控制權拱手奉送,交給不受指導、不為所有者謀利益的經營者,那麼這種想法是非常愚蠢的。”

    所有者控制才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才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靈魂。甚至美國一些最大的公司的所有權也比我們一般地所想象的更集中。《幸福》雜誌500家最大公司中,5家最大股東利益集團平均而言共擁有全部上市股份的1/4多,這個比例甚至比西歐(英國除外)和日本公司都大。像這樣的所有權地位足以影響專業管理者進行工作的方式。

    制度決定選擇,結果源於規則。黃陳之爭要放在中國公司治理的法治環境之中來看待。在現實當中,大部分中國企業都以潛規則行事,甚至很多上市公司屢有違背法律和公司章程的事情發生。當法治不健全的時候,控制權就成為收益權的有力保障和獲取收益的有效手段。

    所以,沒有健康的法治環境,沒有良好的商業規則,我們怎麼可能期望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有效轉型呢?我們一定要清楚,黃陳之爭反映的不是我們的家族企業應該向現代企業制度轉型,而是向現代企業制度轉型的困難。這個困難不是別的,正是我們缺乏好的法治傳統。

    由於國美註冊于英屬小島,在香港上市並制定國際化的公司章程,因此一切爭端都必須在法律和規則的框架內博弈。這無疑會鼓勵更多的中國企業重視規則,了解規則和遵守規則。

    黃陳之爭,鹿死誰手最終將取決於股權的對決,任何一方的勝利都將是資本的勝利。也許陳曉勝出更有利於國美的穩定,而如果黃光裕勝出,整個管理團隊都將面臨何去何從的問題,國美有可能因此而陷於不穩定,甚至於是短期的混亂。但是,能夠因為這一點就拋棄整個公司治理的原則嗎?能夠因為一個國美的穩定,就可以放棄整個商業社會的基礎嗎?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