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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省份開始了高考招生報名,與往年一樣,部分香港學校熱度仍不減。不單是優質的教育資源,豐富的校園生活同樣吸引眼球。據報道,香港各高校的學生會與內地有著很大的差異。它們獨立在政府註冊,不歸學校管轄,而在關鍵時刻還能影響學校的事務;成員的選舉民主、透明,“官不聊生”也堪比國外。在香港,“混”學生會並不輕鬆,而所學到的卻是彌足珍貴。 [詳細]
第266期
學生會,顧名思義是學生自己的組織,所承擔的基本職責就是為學生某福利。據報道,各高校的學生會還利用自己的企業合作社為學生提供廉價照片沖洗、影印服務和各種俱樂部、電影、商品優惠券等福利品。其下屬的學會(相當於內地大學的各種興趣社團)如需場地和資金舉辦活動,都是向學生會申請,無需學校審批。
讓同學們更好地“吃喝玩樂”之外,學生會同樣注重自身權益的維護。2003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決定,將於十八日發起全校罷課,抗議政府削減大學資助,預計全校會有一半學生,大約會有五千人參加。這次罷課運動曾擴大到八所學校。
對於校園內的事務,學生會同樣“有話要説”。李嘉誠捐資6億港幣給港大,港大醫學院因此易名“李嘉誠醫學院”。對此港大學生會表示反對,自行籌款6億港幣為港大醫學院“贖名”。李嘉誠先生表示“尊重港大學生的意見”。
敢於否定鉅額捐贈,學生會更敢於監督校長的失職。事關行政手段干預學術自由,鄭耀宗是香港大學建校100多年來,第一位在輿論壓力下辭職的港大校長。香港大學學生會發表“維護學術自由——鄭耀宗下臺的聲明及公開信”,以下節取部分內容:
鄭耀宗完全沒有捍衛學術自由意願。這樣做,不但出賣了九十年來的一眾師生,更犧牲了大眾市民的期望,辜負了納稅的金錢。作為一所大學的校長,他卻連最基本的承擔也沒有!
早前校方更發表虛假聲明,刻意隱瞞鄭耀宗向鐘庭耀施壓的事實,我們對於香港大學變為謊言大學感到極為可恥!
我們要求鄭耀宗:儘速交代事情的全部;為此事負上全部責任,引咎辭職。
在各方均十分關注此事的背景下,港大學子的聲音成為了敦促校長辭職最為有力的武器。
走出校園,學生會的責任感不減分毫。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由七家高校學生會組成,旨在代表香港學生。1971年5月,美國政府擅自把釣魚臺列島交予日本,被各地華人視為奪取中國領土的行徑。一些香港學生成立“香港保衛釣魚臺行動委員會”,並在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門前舉行示威,有21人被捕,包括7名大學生。7月7日,學聯就釣魚臺事件舉行示威。由於當時學聯尚未註冊成為合法團體,所以有部分學生被香港警察拘捕。1983年3月,學聯與樹仁學生向廉政公署投訴香港樹仁學院校方涉嫌貪污,但廉政公署表示校方並無貪污成份,轉交政府處理但不了了之。
對於社會民眾的權益,學生們同樣關切。2004年,香港學聯針對某公司因泄漏導致工人中毒事件,發起了維護工人合法權益的示威活動,要求該公司對工人進行賠償、並對工廠周圍居民進行安全教育。大或小,遠或近,學生會所關切的是社會的方方面面,絕非組織畫展、佈置會場這麼簡單。
在香港,學生會的存在已有百年,更為可貴的是其獨立自主的特性使其能夠對學校做出適當的監督。1949年香港大學學生會第一個在警務處註冊成為獨立的社會團體,脫離大學管控,之後香港中文大學、城市大學、浸會大學等校學生會紛紛註冊“獨立”。
在高校內,學生會有自己的大樓和産業,港大曾欲將學生會大樓門前廣場的某頗具象徵意義的建築物拆除,遭到學生會的強烈反對,建築物得以留存至今。機構獨立,更代表著學生會精神獨立之意識,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本民主自治精神”,“專有事權乃由各成員書院學生會共同授予”,即除了對全校本科生及各成員書院學生會負責之外,不對其他組織及個人負責,其享有法律上及事實上的獨立地位。
創收能力是檢驗學生會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標,能否活得滋潤完全取決於自己。過多地接受學校的撥款顯然會受制於人。截至2002年,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每年的會費收入、經營産業收入和所得的各種捐贈有100多萬港元,學校每年還為其提供50萬港元左右的專項資助。港大學生會的資産總額達到了2479萬港元,一年通過收取會費,經營影印店、合作社等和投資匯豐銀行的股票等所獲得的收益約233萬港元。
學生會也會雇傭校外人士來打理“産業”,同其簽訂合同、對其支付薪酬併為其購買保險,完全依照企業模式。例如,香港大學學生會就雇用了8名全職職員,經營學生會的合作社、影印社等企業。雇傭會計理財更在情理之中。2002年,香港大學學生會為支付專職幹部和雇用員工的的工資達95萬多港元。
學生會之所以能夠成為萬千學子信任的機構,主要在於同學能對其的所為做出有效的監督。各學生組織換屆之時,各個職位由會員普選産生,校園內選戰的氣氛十分高漲。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章》中第三章明確指出:“全民投票為全體基本會員施行其選舉、創制、罷免之唯一程序。”即學生會主席採取公選競爭,由全校學生以不記名方式投票選舉産生,新當選的學生會主席有權對學生會進行全面組閣。
如果學生對學生會不滿,同樣有權發動投票,彈劾“內閣”。09年“陳一諤事件”使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陳一諤成為歷史上無差額當選當選、後遭全民公投罷免的學生會會長第一人,關於“老鬼”干政等質疑也從未中斷過。
1912年香港第一個學生會——香港大學學生會成立,上個世紀70年代,學生會為那個時代對抗港英政府腐敗、推廣中文運動等等立下汗馬功勞。百年的發展,三權分立、平等民主的精神得以代代傳承。
港大學生會設立代表會和幹事會,有的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在兩會外成立了仲裁會,並將學生會的官方編輯部和電臺都列為獨立單位,以標榜“司法”獨立和媒體社會監督。不久前,港大學生會曾斥資在報章買廣告,刊登被指針對梁振英的黑金政治聲明。但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對此表達了反對意見並將議決推翻。這與校園外的香港社會無比契合,權力相互制衡、在監督面前人人平等,大家按照規矩辦事,沒有特權,因為學生有選出“內閣”的義務,更有推翻它的權力。
大學生活的意義是什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僅僅將課本複製粘貼進腦中,怕是無法應對都市森林的複雜多變。社會運行的規則是怎樣的,自己將扮演怎樣的角色,如何通過自己的嘗試去影響社會去影響周邊的人。香港高校的學生會,提供的就是這樣的機會。
在這裡,通過印發傳單、做民調,他們會真切地體會到權力的來之不易;在這裡,他們走上街頭表達自己的觀點之時,更學會了應該尊重差異、尊重他人表達差異觀點的權利;在這裡他們會發現自己的意願唯有大聲説出才會引起注意,微弱的聲音也不一定會石沉大海……一種優良的社會關係的維持需要無數得到社會認可的成員的努力,香港大學生通過自身爭取塑造的學生會體制影響著無數的學弟學妹塑造健全人格、進而走入社會的進程。
在大學裏,讀書少不可怕,分數低不可怕,沒有愛情同樣不可怕,可怕的是教育令大學生喪失了應有的銳氣,迷失了正確的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