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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規:高校畢業生創業滿半年可獲4千補貼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9日 09: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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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南京市政府新出臺《關於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的實施意見》,規定高校畢業生創業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獲4000元創業補貼。    

    根據這個實施意見,南京市今年將建成10個大學生創業園、5個大學生創業實訓基地和10個大學生創業意識教育基地,完善全市範圍內的大學生創業平臺體系。在現行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訓政策範圍內,對有創業意願的畢業生實施創業實訓計劃,創業實訓期間享受與就業見習實訓相同的政策待遇。2010年度,對高校畢業生年內創業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能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且正常申報納稅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4000元。其中,對創辦企業帶動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每吸納一人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2000元-4000元。

    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大對家庭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力度。南京籍特困職工家庭、低保家庭畢業生實行重點推薦、優先安置,確保當年困難家庭畢業生100%就業。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長效機制,確保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實現穩定就業。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可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後生活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將及時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