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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以創業帶動就業 相關貸款政策官方解讀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9日 09: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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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政府頒布的《以創業帶動就業若干政策規定》,提出了鼓勵各類人員創業、支持創業載體發展、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拓寬投資融資渠道、稅費減免、社會保障和創業服務等七項扶持政策,旨在使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增加企業數量,擴大就業總量,穩定就業局勢。《規定》有兩個新的亮點。

  1、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提高到5萬元,貸款期限延長到3年。

  2、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可達200萬元。

  解讀:小額擔保貸款是解決創業者自有資金不足的最有效途徑。我們對再就業優惠政策做過一個調查,小額擔保貸款是最受下崗失業人員歡迎的政策之一。目前,我區2009年已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07筆346萬元,今年上半年發放61筆279萬元、帶動1千余人實現了就業。為進一步發揮小額貸款對創業帶動就業的促進作用,河西區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儘快建立不低於500萬元規模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市擔保基金等額給予匹配。

  二是對符合條件的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員,初次貸款額度由2萬元提高到5萬元,還款期限由2年延長至3年,其中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以及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微利項目由財政部門全額貼息。對還款及時、信譽度高、經營好的創業者,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給予年度10萬元的循環貸款支持。

  三是對當年新招用人員達到企業職工總數的30%,超過100人達到15%,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根據其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數量確定,按照每吸納一人給予2萬—5萬元的標準進行累加,最高可達到200萬元。貸款期限2年,由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