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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全方位合作 構建命運共同體
亞太經合組織主要成果

自成立以來,特別是在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成為固定機制之後,亞太經合組織在促進區域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不斷取得進展,在推動全球和地區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1993年美國西雅圖會議承諾深化亞太大家庭精神,為地區人民爭取穩定、安全和繁榮。

1994年印度尼西亞茂物會議確立了亞太經合組織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目標,即茂物目標,提出發達成員于2010年前、發展中成員于2020年前實現這一目標的兩個時間表。

1995年日本大阪會議通過了大阪行動議程,確定將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經濟技術合作作為亞太經合組織合作的兩個輪子,要求APEC成員制定推進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單邊行動計劃和集體行動計劃。

1996年菲律賓蘇比克會議確立了以自主自願、協商一致為特點的亞太經合組織合作方式,呼籲各方給予經濟技術合作應有的重視,並把私營部門納入APEC進程。

1997年加拿大溫哥華會議承諾逐年改進和完善單邊行動計劃,並接納越南、俄羅斯和秘魯為APEC新成員。



1998年馬來西亞吉隆坡會議決定通過建立社會保險網、完善金融體制、加強貿易投資流動、科技和人力資源開發、加強與工商界聯絡等措施,夯實亞太面向21世紀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1999年新西蘭奧克蘭會議提出了發達成員在2005年、發展中成員在2010年實現無紙化貿易的目標,批准了APEC商務旅行卡計劃。

2000年文萊斯裏巴加灣會議通過了《新經濟行動議程》,強調了信息技術為主的新經濟在世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同意採用電子版單邊行動計劃。

2001年上海會議推動亞太經合組織在多邊貿易體制發展、人力資源能力建設、電子APEC、新經濟及反恐合作等多個領域取得積極進展,達成了旨在加速實現茂物目標的上海共識。

2002年墨西哥洛斯卡沃斯會議著眼于討論擴大經濟增長和發展合作的利益,實現APEC遠景目標,通過了《APEC地區安全貿易倡議》。


2003年泰國曼谷會議強調在知識經濟、金融體系和經濟結構改革等領域加大投入,承諾在人類安全領域開展務實合作,批准了《APEC抗擊非典行動計劃》。

2004年智利聖地亞哥會議重申了推進經濟結構改革的意向,並提出了應對恐怖主義的合作措施。


2005年韓國釜山會議完成了對茂物目標的中期審評,制定了旨在實現茂物目標的"釜山路線圖"。

2006年越南河內會議又進一步制定了實現"釜山路線圖"的行動計劃。



2007年澳大利亞悉尼會議深入討論了氣候變化問題,通過了《關於氣候變化、能源安全和清潔發展的悉尼宣言》。

2008年秘魯利馬會議深入討論了全球和地區經濟形勢、國際金融危機等問題,發表了《領導人宣言》和《關於國際經濟金融形勢的聲明》。

2009年新加坡會議深入討論了經濟增長、多邊貿易體制、區域經濟一體化、氣候變化等問題,發表了《"倡導新的增長方式,構建21世紀互聯互通的亞太"領導人聲明》。

2010年日本會議深入討論了區域經濟一體化、制定經濟增長新戰略等議題,通過了《領導人宣言:茂物及後茂物時代的橫濱願景》等四個成果文件。

2011年美國檀香山會議圍繞"緊密聯絡的區域經濟"的主題,重點圍繞亞太經濟增長、規制合作、能源安全等議題展開討論,發表了《檀香山宣言——邁向緊密聯絡的區域經濟》。

2012年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會議重點討論了貿易投資自由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加強糧食安全、建立可靠的供應鏈、加強創新增長合作等議題,發表了《融合謀發展,創新促繁榮——APEC第二十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宣言》。

2013年印尼巴厘島會議重點討論了茂物目標、互聯互通、可持續和公平增長等議題,發表了《活力亞太,全球引擎——APEC第二十一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宣言》和《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和世界貿易組織第九屆部長級會議聲明》。

APEC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主題為"共建面向未來的亞太夥伴關係",討論了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經濟創新發展、改革與增長,加強全方位基礎設施與互聯互通建設三項重點議題。會議取得多項重要成果,發表了《北京綱領:構建融合、創新、互聯的亞太——APEC領導人宣言》和《共建面向未來的亞太夥伴關係——APEC成立25週年聲明》。

2015年菲律賓馬尼拉會議重點討論了區域經濟一體化、中小企業、人力資源開發、可持續增長等議題,發表了《領導人宣言——打造包容性經濟,建設更美好世界:亞太大家庭願景》並通過《APEC加強高質量增長戰略》和《APEC服務業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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