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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柱高香,燒光了10800元,“大師”一摸頂,12600元又變成了“功德錢”,任你百般精明,任你八面玲瓏,在這特定的氛圍內,在見多識廣的“大師”面前,都是案板上的一塊肉,如來佛祖掌心的猴子,不掏出點“香火錢”是不能全身而退的。寺廟被私人承包,古剎變身搖錢樹,和尚乃假冒,有房有車有老婆。遊客入此門,焉能不挨宰?[詳細]
每逢過節,遊客們在遊覽自然風光、感悟人文景觀的同時,每到古剎寺廟,有時會請一炷香,祈求平安、幸福。但記者在廣西一些景區採訪時發現,個別寺廟卻“鑽進了錢眼”,甚至不惜設套讓遊客燒香,變了味的“香火”,不但破壞了遊客的好心情,也損害了寺廟的形象。[詳細]
據內部人士講,這是一條完整的産業鏈:私人承包寺廟——旅行社送客上門——“大師”出場忽悠騙財——按貢獻大小分成。拿岩全寺來説,當地人並不熟悉它,進進出出的基本全是外地遊客,遊客來幹嘛?燒香的,“香火錢”進了誰的腰包?不言自明。
不聽不知道,一聽嚇一跳。現在,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遊已經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而在不少景點都有或舊或新的佛塔、寺廟,抱著祈福消災的美好願望,不少遊客都會上前虔誠的拜一拜,或多或少捐點“功德錢”。現在看來,有些人正是抓住了遊客這種心理,在佛門聖地做起了褻瀆神靈,忽悠眾生的齷齪事。
那麼大的寺廟,就這麼被人承包了,那麼多和尚,竟然多是假冒偽劣“産品”,這麼多年下來,承包者換了好幾個,“大師”的孩子都會打醬油了,挨宰的遊客肯定不止一人,看著假和尚大庭廣眾之下念歪經,相關管理部門豈能“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消極怠工?另外,全國還有那麼多寺廟,其它地方有沒有像岩泉寺這樣寺廟承包,和尚假冒,瘋狂斂財的事情?
事實上,在中國大多數旅遊風景區中,名剎古寺的管理機構並不是宗教部門,而是旅遊局,宗教部門只能對廟宇內的宗教活動進行名義上的監管。
雲南省宗教事務局副局長馬開能告訴記者,由於歷史原因,不少寺廟的歸屬較為複雜,分屬於園林、文管、旅遊等多個部門管理,有的甚至形成三四個單位共管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景區寺廟與遊客發生矛盾,就很難區分執法主體。
以昆明岩泉寺為例,它既歸宗教局管,又在旅遊部門的管轄之內,但主權歸金星村委會所有。在實際執法中,兩個政府職能部門在界定上又存在困難。
宜良縣民族宗教局副局長馬興元告訴記者,宗教部門只能負責檢查寺廟是否違反了宗教政策,岩泉寺中僅有一名55歲的和尚是登記註冊的合法僧人,其他都是承包者聘請的,“我們權力有限,只負責管理登記註冊的宗教教職人員。”
但在雲南省旅遊局執法總隊總隊長楊澄看來,因景區寺廟涉及到宗教部門,一旦宗教教職人員有違規行為,旅遊部門也沒有辦法。然而,遊客的投訴電話大都打到旅遊局,後者只能再去協調其他部門共同解決糾紛。
政出多門的另一個原因是門票收入的分配。每個部門都想從寺廟管理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往往互不讓步。
在雲南省宗教事務局副局長馬開能看來,寺院應該是交由宗教界管理,但園林和旅遊部門又代政府收取門票,而目前的境遇是,雲南的各個旅遊局、園林局都有自己直屬的寺廟,而作為寺廟管理部門的宗教局卻沒有。不過,他也承認,近些年旅遊部門將部分收益交給宗教界,管理上的一些矛盾開始緩解。
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違法成本過低,對於寺廟承包者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宜良縣旅遊和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局長張紹雲説,曾對村委會和承包方提出很多要求,但違規行為仍屢禁不止,按規定只能罰幾千元,多次警告和督促,對方均置若罔聞。
當虔誠遇到了金錢,當寺廟遇上了經濟,難免不會讓人動起歪念。但是我們還是要呼籲的是,請不要拿金錢來考驗信徒的虔誠,還寺廟一片凈地,給自己留有功德。
由於其一本萬利,甚至無本盡利,故借人們趨吉避兇心理,以神佛名義發大財的人也就紛紛現世。由假和尚尼姑遊走千家萬戶化緣,發展到寺廟承包,坐地分贓,信仰變成了忽悠。
在那些被媒體曝光的假和尚、假道士強迫遊客“燒高香”、通過“求籤解簽”騙取錢財的事件中,騙子的手段其實並不高明,但正是由於遊客對宗教的無知,才容易上當受騙。
從一定程度上説,寺院主要經濟來源於佛事,但寺院不能只講經濟,以創收作為目的,忘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我們要充分認識到,佛事做好了可修無量之勝因,齋主可得無量之功德,所以,必須保持佛事質量,保持道風整肅,道德高尚,威儀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