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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第一簽:求籤燒出天價香
寺廟被承包,宗教場所變身經營場所。
昆明市旅遊局通報近期旅遊市場問題,岩泉寺、相關旅行社、導遊被處理
2012年1月12日,昆明市旅遊局聯合市工商、地稅、交通、發改委等多家部門,召開昆明市旅遊市場規範整治暨提升服務質量動員大會。會上,市旅遊局旅遊監察支隊支隊長付一民,對近期媒體曝光的昆明旅遊市場亂象問題進行通報。其中,對《中國新聞週刊》曝光的宜良岩泉寺“大師”逼人燒高香等問題進行了通報,並宣佈了處理意見。
2012年1月6日,《中國新聞週刊》登載了題為《且看昆明岩泉寺怎樣忽悠人》的報道。隨後,中國新聞網轉載了題為《宜良岩泉寺“大師”逼人燒香》的視點報道,報道對2011年廣西某家庭參團前往石林一日遊中,遭遇宜良縣岩泉寺“抽籤、解簽”等被邀請支付高額燒高香、誦經保祐等費用的情況進行曝光,《中國新聞週刊》記者隨團體驗了整個過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暗訪。
見報後,該報道立刻引起遊客及雲南省旅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經昆明市旅遊局調查,岩泉風景區確實存在誘騙遊客“燒高香轉運”的問題,市旅遊局對岩泉寺及所涉旅行社、導遊人員進行了處理。
該通報意見表示,將由昆明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按程序作出取消岩泉風景區國家AAA級旅遊景區等級資格的處理,並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同時,對上述報道中涉及的組團旅行社、接待旅行社及導遊人員交由昆明市旅遊監察支隊立案調查。
即日起,昆明市所轄旅行社所有“一日遊”旅遊團隊,必須進入昆明市旅遊數字平臺進行團隊信息填報,對於不進入昆明市旅遊數字平臺進行團隊信息填報的旅行社和直接負責人,按違反《昆明市旅遊業監察條例》第十七條(二)的規定,按照該條例第三十一條進行行政處罰。
會上,市旅遊局還提出聘請義務監督員,建立媒體、公眾監督機制,將聘請媒體、旅遊行業專業、公眾等,擔任昆明旅遊市場義務監督員,不定期、不定線路對昆明旅遊市場的情況進行暗訪和抽檢。
國家雖明令禁止 有景區仍外包寺廟
承包寺廟,已成為一些旅遊景區真實的現象。出資人與寺廟管理者簽訂合同後,前者擁有規定期限內的寺廟管理經營權,向後者交納一定的承包費用,再通過香火等收入賺取利潤。
承包寺廟,已成為一些旅遊景區真實的現象。出資人與寺廟管理者——政府職能部門或村委會——簽訂合同後,前者擁有規定期限內的寺廟管理經營權,向後者交納一定的承包費用,再通過香火等收入賺取利潤。這項“生意”的利潤如此巨大,以至於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簽招聘合同,每月領工資,上班“禮”佛,下班還俗,收入堪比白領。
“香餑餑”
寺廟承包大約起于1990年代中後期,隨著旅遊業的發展,處於風景名勝區內的寺院成了“香餑餑”,私人向寺廟主管部門交納一定費用後,採取入股或承包的方式經營寺廟,再請來僧侶,通過功德錢和香火錢賺取利益。然而,這一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卻在利益驅動之下不斷發展壯大,承包費用逐年攀高,經營者開始聘用社會閒雜人員通過欺騙和訛詐的方式牟利。
廣西遊客歐朋(化名)去的昆明市宜良縣岩泉寺便是其中之一。在那裏,他被身穿居士服和袈裟的“大師”強迫刷卡,花費萬元以求平安。醒悟後的歐朋打通了昆明市旅遊局的投訴電話,最終在昆明市旅行社協會一日遊分社的協調下,拿回了這筆冤枉錢。
1993年,宜良縣政府將岩泉寺劃歸到寺廟所在的蓬萊鄉金星辦事處(後改為匡遠街道辦事處金星村委會)。從2000年至2003年,金星街道辦事處先後投入600萬元對旅遊設施進行改擴建。2004年,該寺被當時的金星街道辦事處以每年220多萬元的價格承包給某私人老闆,直到2009年。2010年7月底,一名做運輸生意的湖南老闆以每年720萬元的價格成為岩泉寺新的承包者。
已經影響寺廟形象
一知情人士表示,新老闆入駐之後,跟前位老闆一樣,招來十幾名“大師”,為遊客解簽。實際上,“大師”們是為老闆“掘金”,自己拿提成。這些“大師”多已結婚生子,並在昆明購置房産,開著價值十幾萬元的轎車。該知情人透露,這些“大師”已是業內的老江湖,心理素質好,能説會道。他們很會看人,通過衣著、氣質、談吐即可判別是否是其目標,若是有錢人,“大師”會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學生模樣的便説一句“你與佛無緣”了事。“大師”沒有底薪,全部依靠8%的業務提成。
事實上,自2010年8月起,省市旅遊部門每週都會接到關於岩泉寺的投訴電話。於是,從2010年10月起,昆明市旅行社協會要求各旅行社取消岩泉寺景區,以此敦促岩泉寺停業整頓。今年5月,岩泉寺重新開業。承包者重新調整了利益分配,給旅行社的提成從30%提到50%,如此高的回報下,岩泉寺再次紅火起來。
“大師”們也在“與時俱進”。一位旅遊團帶團人説,套錢的招數從最早的信物、點燈、賜福、刻碑發展到如今的銀行卡“保值”。“‘大師’拿著遊客的銀行卡唸經,還在卡面指指點點,以此保祐卡裏的錢只進不出,並讓遊客選擇保祐的時間期限,期限越長,費用越高。”其實,這些在常人看來低劣的騙人手法放在特定的氛圍之中卻能起到奇效。
岩泉寺成為景區並承包出去之後,這種模式最初成了當地經濟的臺柱子,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08年2月,金星村的岩泉寺和自來水廠兩家集體企業,每年可為村裏帶來超過500萬元的純利潤。
然而,巨大的經濟利益帶來的並不一定是良好的社會效益。現在承包商只追求經濟利益,不顧及廟宇保護的做法已經影響了岩泉寺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