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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體經濟低迷的時候,銀行卻在“悶聲發大財”。同時,銀行業的“暴利”問題被廣泛關注,各種針對銀行也高收費、亂收費現象的質疑聲更是不絕於耳。[詳細]
苗先生用保險費自動轉賬授權賬戶在工行營業廳櫃臺辦理了存款業務,共存入兩筆現金,共計6098.05元。但四個月後,當苗先生查詢扣付保險費信息時,被保險公司告知,其應付的2613元保費未按時到賬,併為此需繳納57.49元罰息。
他致電工行客服詢問原因,被告知其賬戶仍處於休眠狀態。四個月前,他在銀行櫃臺辦理存款業務時,銀行職員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提示其賬戶正在“休眠”中。此外,他還發現半年來一直休眠、存款超6000元的賬戶,仍被工行收取當季的小額賬戶管理費。他認為,小額賬戶管理費在設計和服務上存在嚴重缺陷,工行侵犯了客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詳細]
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賬戶就被扣費了,有沒有?不用的銀行卡登出要收費,不登出要收小額賬戶管理費;此外,開存款證明要收50元,取出信用卡溢繳款要收1%手續費,異地跨行取現手續費上不封頂……難怪有網友質疑,“到底是開銀行的,還是搶劫的”?
第一大怪現狀:年費和小額管理費重復收費
銀行在收完年費後,又徵小額賬戶管理費,這算不算一種重復收費?網友質疑,“被收取小額管理費的小額賬戶,既沒有享受到額外服務,還被變相歧視,是對小額賬戶的一種處罰。”
第二大怪現狀:同城同行賬戶轉賬按異地收費
深圳的郭先生去太原出差,用自己工行深圳賬戶轉5000元到同事工行深圳賬戶上。在ATM機上操作完成後,他發現自己的賬戶被扣除了90元。銀行解釋:在太原進行轉帳操作,就等於是將深圳賬戶的5000元取到太原,因此手續費按1%收取,即50元;然後再將5000元匯款到深圳,手續費按照1%收取,又是50元,共計100元;但ATM自助轉帳按照櫃臺同類業務收費標準的90%收取,因此就是90元。
第三大怪現狀:異地存款也要被收取手續費
北京市民張先生説,“我給在外地上學的孩子農行賬戶上存了3000元,被扣了15元手續費,異地跨行取款收手續費還可以理解,但是異地存款也收費讓我很難理解。”如今電子匯款既不郵寄匯款單,也不需要人工記賬,銀行成本能有多高?為何手續費要收那麼高?
第四大怪現狀:短信提示費被默認扣除
南京的孫先生表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強制辦理了短信提示業務,每月扣取3元錢,開戶至今整整22個月。難道銀行的這筆短信服務費是在開戶時,就被捆綁開通或是默認開通的?而且,銀行短信提示費收費標準是運營商短信資費的數倍。
第五大怪現狀:開存款證明各銀行價差5倍
同樣一紙存款證明,銀行間這項業務收費的標準居然存在5倍的差價。工行開具存款證明的收費標準為50元一份;招行、交行、建行、中行、民生,每份收費20元;中信銀行的收費標準最低,每份10元。銀行僅將此解釋為“信用成本”。難道中信銀行與工行的“信用成本”相差了5倍?
第六大怪現狀:欠費兩月滯納金增加11倍
高先生收到交行短信提示,稱其信用賬戶存在21.82元欠費。這讓他感到莫名其妙,近兩個月他並沒有使用過該信用賬戶。於是,他通過客服核實並查詢該筆欠費情況:兩個月前,銀行扣取消費短信提醒服務費12元後,賬戶欠費1.82元;兩個月後,他需繳納滯納金21.82元。
第七大怪現狀:取回信用卡溢繳款也要收費
農行客戶趙先生表示,自己在農行信用卡存了20萬元,第二天取出,被按1%的標準收取手續費,即2000元。通過對消費者的隨機採訪,多數人認為此項收費是銀行對自己財産的侵犯,屬於“霸王條款”。[詳細]
2003年10月1日出臺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銀行收費項目300多種,而現在《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列出的收費項目已多達3000種,7年增加10倍。
記者調查發現,關於銀行高收費、亂收費現象,目前仍存在三大疑問待解。
一問:同一種業務為何存在幾倍差價?
對比各家銀行收費標準,不難發現同一種基礎類金融服務,收費卻相差數倍。
譬如,異地跨行ATM機取現業務,兩大國有商業銀行卻差別很大:工行異地跨行ATM取款每筆手續費為2元+取款金額的1%,1%部分最低1元,最高100元;然而,建行跨行ATM取款,收費為2元/筆+取款額的1%,1%部分最低2元,上不封頂。
也就是説,按ATM機日取現最高限額2萬元、每次取款限額2500元為例,如果客戶在異地跨行ATM機取現金2萬元,使用工行銀行卡需付手續費116元,而建行則收取216元,兩者相差將近一倍。
二問:銀行基礎類金融服務成本幾何?
多數消費者都表示難以理解銀行對低成本、低技術含量的服務收取高額手續費的行為。對此,銀行業人士表示,“以存款證明為例,銀行付出的不僅是紙張和打印成本,而是對這項業務所需要承擔的風險。”
銀行所説的“成本”與消費者眼中的“實際成本”,存在較大差距。因而,消費者質疑,此類“風險”大小難以測算,是否也就給了銀行“漫天要價”的藉口。
三問:如何能遏制銀行收費衝動?
記者對消費者隨機採訪,不少消費者認為,僅靠發改委派出檢查組整治銀行高收費、亂收費,難以從根本上改變亂收費現象。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對本台記者表示,遏制商業銀行收費衝動,還是要靠將基礎類金融服務精細化,建立服務價格模型進行測算,得出合理收費價格範圍,再由國家統一制定收費標準。[詳細]
銀行只有打破壟斷、降利減費,才能真正反哺實體經濟。遏制商業銀行收費衝動,還是要靠國家統一制定收費標準,而不是銀行“漫天要價”。正如政協委員宗慶後在今年的議案中所言,“降低銀行貸款利率,讓利給企業;減少個人業務服務性收費,讓利給老百姓。”
和國際上相比,中國的存貸利差並不大,2010年國際上前十大銀行平均利差2.31,中國略高,為2.46。而與金磚四國來比,中國是金磚四國中最低的。
不能讓企業和個人為銀行打工,要讓金融為社會服務,銀行利潤應當‘瘦瘦身’為中小企業融資‘解解困’。
如不加快金融創新,不設法推出更多的融資和投資工具,銀行將難以適應實體經濟發展中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風險也會加大,建議應允許銀行貸款實行證券化。
銀行業的高利潤,跟銀行針對個人的各種收費關係不是太大,因為中國銀行業的利息收入佔總收入的80%左右。
在世界經濟動蕩,中國經濟面臨轉型的環境中,銀行業凈利潤過高對實體經濟是相當不利的。
根本上解決銀行高盈利,需要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這要靠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而非銀監會主席尚福林。
中國銀行業並非暴利,而是低效,以龐大資産規模支撐起來的利潤假象掩蓋的,是金融業改革的緩慢,是國內商業銀行資産管理水平、競爭機制和市場意識尚不到位,是另一種博弈。
強烈的數據反差,使得“銀行暴利”成為近期媒體關注度極高的關鍵詞。於是,關注銀行業的人們會問:中國商業銀行的現狀到底如何,是否存在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