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2012年09月18日 19:53 關鍵詞: 抗日戰爭 美國 中國 日本 租借法案 租借關係

抗戰時期中美租借關係述評

歷史網 記者:吳景平

核心提示:抗戰時期中美之間的租借關係,在整個戰時中美關係發展過程中居有重要地位,對中國戰時財政經濟有著不容忽視的影響。相對於美國戰時對外租借援助總額502.44億美元和英國所獲得的份額270億美元而言(58),美國向中國提供的8億美元左右的租借援助,確實顯得少了些,與中國戰場在整個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所處的地位不甚相稱。對於租借援助中的這種“重歐輕華”傾向,時人與後人(包括美國人士)所作的大量評判,均有其合理的方面。
已被0家媒體轉載
查看
收藏
  • 開心網
  • 人人網
  • i貼吧
分享
分享
1 1 1
深度調查

深度調查|房價普漲背後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國五條地方細則”實施以來,政府試圖穩定樓市價格,但開發商應對招數頻出,調控政策面臨考驗。央視網記者通過調查,隱約發現了樓市各方正進行著的激烈博弈。[詳細]

手動刷新 更新時間:10:21:50

---------------------------------------------

---------------------------------------------

本文摘自:歷史網,轉引自:《歷史研究》(京)1995年04期第48-62頁,作者:吳景平,原題:《抗戰時期中美租借關係述評》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與美國的租借關係(Lend-Lease),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租賃關係,也不同於自晚清以來中美兩國間的歷次債務關係。它是中美兩國為達成抵禦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擴張這一共同目標,而建立起來的以軍事互助為主要內容的一種特殊的經濟關係。中美租借往來不僅在戰時中美關係演變過程中居重要地位,而且極大地影響了戰時國統區的財政經濟狀況。

抗日戰爭時期中美兩國間租借援助關係的建立,是中國方面尋求美國軍事援助的不懈努力和美國政府調整相關政策的結果。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國民政府除了向蘇聯及其他歐洲國家尋求軍事援助外,還在美國採購軍用物資。特別是1938年9月中國政府派遣陳光甫到美國註冊成立世界貿易公司(UniversalTradingCorporation)後,這類採購活動的規模有較大發展。但由於當時美國《中立法》關於武器禁運等條款的限制,以及美國政府對遠東局勢所持的消極立場,中方在美國所能大批購買到的主要是些非武器類物資,雖然其中若干部分亦可用於軍事目的。根據存于美國財政部檔案中的世界貿易公司至1939年底的購貨清單,該公司在美國共購得總額為7467.46萬美元的物資,包括以下9類:(1)卡車及零配件、維修器械(1674.8萬美元),(2)汽油和潤滑油(1145.2萬美元),(3)黑色及有色金屬(2468.33萬美元),(4)無線電和電話設備、器材(560萬美元),(5)外科器材和其他醫療用品(360萬美元),(6)卡其布和毛毯(344萬美元),(7)通用機械(215.1萬美元),(8)鐵路器材(400萬美元),(9)錫礦採掘設備(300萬美元)①。與此同時,中方也在美國購得若干武器並運回國,但無論種類和數量,都遠不能滿足中方的需求。例如,據緬甸海關統計,從193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經由仰光轉運中國的武器價值總額為8352756美元,其中購自蘇聯的為5418665美元(火炮、機關槍、步槍及彈藥等),佔64.87%;購自比利時、英國、瑞典、捷克、法國五國的共1702923美元(高射機槍、步槍、爆炸器材、炸藥、彈藥等),佔20.39%;購自美國的1231168美元(手槍、雷管、子彈、飛機零件、炸藥等),只佔14.74%②。這一統計,是當時美國軍事援助在中國獲得的全部外國軍援中所處地位的真實體現。

中國在美國採購武器和其他軍用物資,除了要受到《中立法》相關條款的限制之外,採購經費的短缺,是中方的另一大難題。1939年2月和1940年4月,美國政府進出口銀行分別向世界貿易公司提供了桐油借款2500萬美元和華錫借款2000萬美元③。這兩筆借款對中方在美購料不無裨益,但美方提供的只是購貨信貸而非現匯,且規定不得在美國購買軍火。另據美方刊佈的資料,1939年3月中方還從美方獲得1280萬美元的商業信貸和1500萬美元的飛機信貸④。與蘇聯⑤相比,美國提供的貸款數額要小得多。

1939年9月歐洲戰爭爆發後,美國政府的軍火禁運政策發生了重大轉變。按照美國總統羅斯福的説法,美國向英法等民主國家輸出軍火,不僅有助於美國自身的安全,還可給成千上萬的美國人提供就業機會。1939年11月,美國修改《中立法》,規定外國可在美國用現金購買武器,運輸自理。1940年4月,日本扶植下的汪精衛傀儡政權在南京建立,加強援助重慶國民政府的主張在美國朝野漸佔上風。在這種有利時機下,1940年6月,蔣介石委派宋子文作為私人代表赴美,試圖打開尋求美國援助的局面。7月12日,宋子文向美方遞交了第一份總額為7000萬美元的軍用物資訂單⑥。這是自抗戰爆發以來中方向美方提出的數額最大、包括輕重武器和作戰飛機在內的軍事援助要求。此外,宋子文還要求美方提供5000萬美元的平準基金借款,以維持法幣匯率的穩定。

美國政府對中方的要求做出了較積極的回應。1940年10月22日,中美達成了2500萬美元的鎢砂借款合同⑦。同年11月,美方又宣佈將向中方提供信用借款(即金屬借款)和平準基金借款各5000萬美元⑧。應當指出,日本在當年9月下旬進佔法屬印度支那,又于11月1日正式承認汪偽政權,是促成美方做出上述決定的重要原因,鎢砂借款和金屬借款總額共7500萬美元,略高於宋子文提出的軍火採購總價款,這也不是偶然的巧合;雖然這兩項借款的合同均載明不得用以在美國購買軍火,但由於美方提供的是美元現款,所以對中方在美國購買軍用品並未帶來很大的困難。

隨著歐洲戰局的發展,美國已成為中國能夠獲得外來軍事援助的最重要的國家。可是,美國提供借款的方式,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對美國軍事物資日益增加的需要。無論是陳光甫與美方達成的桐油借款、華錫借款,還是宋子文抵美後洽定的鎢砂借款、金屬借款,都要求中方以相應的物資(桐油、錫、鎢、銻等)陸續售與美方。在當時情況下,中國國統區生産這些物資的能力是有限的;要把這些物資輾轉運抵美國,更是十分困難。根據宋子文1940年7月致美方的借款函件稱,中國在5年內可以交貨的鎢、銻、錫至少達5000萬美元⑨。然而,鎢砂借款合同規定中方須在5年內售運3000萬美元的鎢砂,金屬借款合同則要求中方在7年內提供6000萬美元的鎢礦和銻、錫。顯然,中國已經把相應時期內有關礦産品的預期交貨量抵押殆盡⑩。自金屬借款後,中方未從美方獲得新的信用借款,主要原因便是中方缺乏美方需要的礦産品期貨。至於5000萬美元的平準基金借款,美方嚴格限定只能用於維持法幣匯率,中國方面也急需大量外匯用於這一特殊目的,從而完全不可能直接用來在美國購貨。

此外,由於日本軍隊佔領了中國主要外貿口岸和鹽區,國民政府的關稅、鹽稅收入急劇下降,被迫在1939年先後停付以關稅、鹽稅做擔保的各項內債、外債到期本息(11),更談不上調撥鉅額外匯現款用於購買外國軍事物資。因此,到了1940年末,即美方允諾提供金屬借款和平準基金借款後,中美雙方實際上都意識到,只有採用新的方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為獲得美國軍事援助所面臨的財政困難。以“租借”名義對華提供軍事援助,就是這種新的方式。

1941年3月11日,美國國會正式通過並經羅斯福簽署了《租借法案》。該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可在其認為有利於國防的任何時候,在資金許可的範圍內,或根據國會批准的合同,可以批准為任何國家的政府生産任何防禦物資,只要總統認為這些國家的防禦對於美國的防禦是必不可少的;也可以向上述任何國家的政府“出售、劃撥、交換、租借,或另行處置”任何防禦物資(12)。

應該強調指出,美國提出和實施《租借法案》,主要是為了向以美國為首的歐洲國家提供大批軍事援助。1943年3月11日即《租借法案》通過生效的當天,美國正式宣佈英國和希臘兩國有權獲得租借援助(13);3月12日,羅斯福向國會提出的第一筆租借撥款,便達70億美元,這筆遠高於中國當時尋求美援總額的撥款于3月27日獲得批准(14)。此外,英國實際獲得的租借援助,也始終大於中國。

但是,美國政府在提出《租借法案》前後,也較早考慮把中國列入受援國之內。1940年12月19日,羅斯福便批准向中國提供軍事援助,指示國務院、陸軍部、海軍部和財政部協商,擬訂相應實施方案(15)。1941年1月30日,即美國國會尚在就《租借法案》進行聽證期間,美國副國務卿韋爾斯(SumnerWelles)在一次演講中談到:如果美國人民希望中國、希臘等友好國家能夠繼續成功地抵禦那些意欲征服世界的力量,那就必須提供美國所能生産的一切必要的援助(16)。待到《租借法案》通過生效後,羅斯福又于1941年3月15日的演講中明確表示:“中國通過蔣介石委員長要求我們提供援助;美國已經答應,中國將獲得我們的援助……正如我們所曾宣佈過的,我們的祖國正在成為民主國家的兵工廠。”(17)1941年5月6日,美國政府正式宣佈中國為有資格獲得租借援助的國家。而在此之前,中美兩國政府的代表已在就美國對華首批租借援助的種類和數額,進行具體交涉了。

美國決定向中國提供租借援助,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首先,這是美國自身安全的需要,即美國為維護在遠東和太平洋地區的利益,需要中國有力量制約日本的擴張。美國國務院政治事務顧問賀百克(StanleyK.Hornbeck)在1941年6月25日的書面備忘錄中,主張盡可能地增加對華租借援助,因為“中國繼續抵抗(使得日本陷於中國),對於美國(還有英國)是極為有利的”(18)。這一點,與美國向包括英國在內的其他國家提供租借援助的基本動因是一致的。《租借法案》的開頭語便是:“本法案可被稱作‘一項進一步增強美國防禦的法案’。”(19)但是,美國當局在對華租借問題上還有更長遠的考慮。當時已被羅斯福指定負責對華租借事務的居裏(Lauch-linCurrie)便指出過,美國希望戰後出現一個“對於美國在權利與情感兩方面都有密切關係”的一個“偉大、自由、振興實業、民主主義的中華民國”,而不是“擴張領土”、“排除西洋權益”的中國;因此,“我們的援華,第一是為了目下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自己的安全。但其用意尚不限於此,我們為欲使兩大愛好和平民族,使其悠久的友誼關係,更為密切,更為接近,我們正在創造至少部分地有利於我們戰後經濟問題的情勢。次之,我們的榜樣,經我們的援助,給戰後世界造成另一個民主主義的鞏固園地。”(20)美國軍方則在一份內部文件中説得更為簡明扼要:在其他國家停止對華軍事援助的情況下,“美國政府及陸軍根據租借法案正可乘機在此緊急時期及此後數年之中,以實際行動,成為中國之第一好友。”(21)這些基於美國戰略利益的考慮並無過多的可指摘之處。但在戰時中美租借關係的重大交涉中,在整個40年代中美關係的演變過程中,美國當局往往缺乏長遠的戰略目光。

版權聲明:本網所有內容,凡註明"來源:央視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央視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結、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佈/發表。已經本網(臺)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註明"稿件來源:央視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網友評論
用戶名 密碼 自動登錄登錄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