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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網絡電視臺315在線投訴平臺接到消費者投訴“西門子洗衣機不買他家水龍頭機器不能用”,而這個水龍頭是在購買的時候並沒有明確告知需要額外購買的,臨安裝的時候師傅才説要購買專用的水龍頭,這個需要額外購買的水龍頭到底是為了提高産品安全性,還是消費者“被消費”了;生活中,我們還要“被消費”多久?[詳細]
消費者稱其在邢臺的蘇寧電器買了三千多塊的西門子洗衣機回家,到家安裝的時候安裝師傅告訴該消費者需要另外買一個西門子洗衣機專用的水龍頭,價格在75元,這樣洗衣機才能使用,該消費者覺得價錢太貴當下並未購買,然而事後消費者轉遍全城也未找到自己洗衣機能用的水龍頭,於是新買的洗衣機未能使用。
對於此種情況,中國網絡電視臺記者致電西門子家電客服人員得到解釋稱,西門子洗衣機的水龍頭必須使用出水口為六分、帶三圈外螺紋的專用水龍頭,西門子洗衣機使用此種水龍頭設計是因為螺口對接更為牢靠,不會漏水斷裂,而且是全球統一規格,生産廠家並不是西門子自己生産,分別是國內的“勞達斯”和“艾默櫻”兩個品牌的廠商生産;水龍頭不做為洗衣機配件贈送,是因為要方便消費者自己選擇是否購買,當記者問到是否要求經銷商在銷售過程中給消費者事先講明要額外購買水龍頭時,客服人員稱公司並沒有明確要求。[詳細]
北京許女士自駕遊,在高速路上不慎翻車,幸無大礙,只受了點輕傷。撥打110,交警到現場後又撥了120,120將該女士送醫院。交警經許女士同意(沒説價格)叫某救援公司將車拖走。隨後許女士得到通知,她的車已被停放在懷柔區的一家名為福安達汽車救援公司的停車場。
第二天上午,許女士跟隨保險公司的拖車前往福安達汽車救援公司取車。拿鑰匙之前,工作人員要求許女士首先要交拖車費,可是許女士沒有想到,等她接過收費單再一看,頓時嚇了一跳,收費單上寫著,5320元!
賬單上這樣顯示,拖車公里數是41公里,拖車費2140元,吊車費3140元,再加上停車費40元,三項合計5320元。
工作人員解釋説,費用絕對沒有算錯,許女士的車輛發生側翻後,需用兩台車輛前往救援,一個是吊車,另一個是拖車。費用標準是公司自己制定的,吊車費是:出車一次1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拖車費是:每次收費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幾項費用合計5320元,不會有錯的。
當初,許女士將車輛的處置權交給處理事故的交警,初衷是儘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而不是花高價來拖車。
許女士想不明白,當時,交警完全可以打電話跟她徵求意見,看看選擇哪個救援公司來拖車,可是交警為什麼擅自做主,找來了這麼一個宰人的救援公司呢?許女士馬上給處理事故的交警打電話,她要問一問,交警為什麼不找別的公司來拖車。
許女士:交警説這家拖車公司是他們交警支隊指定的唯一的一家拖車公司。
這位交警解釋説,福安達汽車救援公司是懷柔交管部門指定的唯一的汽車救援公司,所以交警才選擇了這家公司來拖車,至於怎麼收費,交警無法干涉。
保險公司只能部分報銷許女士的拖車費,根據公司規定,拖車費標準參照的是市場上一些知名救援公司的收費標準,最高為拖車費每公里10元,41公里就是440元,吊車費一次最高1000元,二者相加是1400元左右,這是保險公司給許女士報銷的最高額度,剩下的4000元只能是許女士自己承擔。
輾轉好幾個部門都沒有得到解決辦法之後,許女士準備找律師諮詢,看看下一步到底該怎麼辦。
有網友稱和幾個朋友去飯店吃飯,結賬時發現擦手用的小濕毛巾每個收兩元錢。朋友説,這小毛巾留著擦車不錯,準備拿走,不料被服務員制止,説收的這兩元錢只是小毛巾的使用費,如果想帶走需另外交錢。網友稱:“這就是傳説中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我們被普及了一下經濟學的常識。”
可是服務員上小毛巾時面帶笑容,和藹可親,壓根兒就沒説要錢,再説在包房吃飯本身就加收了10%的服務費,毛巾再單收,大有重復收費之嫌。
在飯店吃飯,這樣的事兒似乎早已司空見慣。比如,桌上擺著花生瓜子開心果,你隨手就吃,結賬時被告知每盤10元,有的單上餐巾紙,有的餐具是用塑料膜包裹的,結賬時才告訴你,這些都是有償的。這些“服務”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事先不告訴你,事後不問也不告訴你,消費者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不明不白地“被消費”了。
小到幾塊錢吃飯擦手的毛巾,幾十塊錢的洗衣機水龍頭,大到幾千塊的拖車錢,這樣的“被消費”在我們的生活中相當普遍。商家以信息不對稱來矇騙消費者,這樣的消費環境讓人覺得步步驚心。這種做法只會讓消費者的信任度下降,第一次消費消費者是否還會進行第二次消費?
">西門子的冰箱和洗衣機有預留設計卻一直不用,還想通過小配件來斂財(記得家安裝西門子洗衣機,水龍頭還必須換它家指定的)西門子的中國本土化真是做到家了。不注重用戶體驗,坑爹!
無論是小毛巾收2元使用費,還是拖車收費5000元,只是金額上的差別,它們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在信息不對稱、消費者被蒙在鼓裏的情況下的偷偷一刀,只不過一把是小水果刀,一把是大砍刀而已,都是毫無誠信可言的價格欺詐行為。這種現象的存在,説明我們的消費環境仍然欠佳,物價、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有關制度還有不少漏洞存焉。在呼喚凈化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明白消費的同時,消費者能夠“自救”的辦法之一,就是在掏腰包之前,千萬睜大自己的眼睛。
企業是技術的持有者和使用者,與普通消費者相比,如同醫生更了解疾病及治療辦法一樣,企業當然對技術及技術的使用目的有著更深入的了解。但是當消費者與其發生糾紛時,技術和安全卻成了冠冕堂皇的託辭。經歷了多年市場概念炒作的消費者已經變得越來越理性,也已經越來越難以被玄而又玄的技術概念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