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房産稅改革]名詞解釋:房産稅

2010年06月01日 08:54  CCTV-第一時間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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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關房産稅的新聞滿天飛,但可能很多朋友對房産稅本身這個定義還有疑惑,到底什麼是房産稅呢?其實我國早在1986年就頒布了《房産稅暫行條例》,而按照這個條例,我國房産稅的計算辦法是,以房産的計稅價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其中,按房産計稅價值徵稅,主要依照房産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後,以1.2%的稅率繳納。比如説,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減除30%後的余值就是70萬,70萬的基礎上再乘以1.2%,得到的8400元就是實際應繳納的稅款。房産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對於我國的《房産稅暫行條例》,很多人不了解的原因是,按照這個條例,“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産”,也就是居民住宅是免於繳納房産稅的。因此實際上,現在備受關注的房産稅何時推出的問題,嚴格來説是房産稅的改革問題。那麼對於此次推進房産稅改革的表態,媒體又有什麼看法呢?《新華每日電訊》引用了多位專家的觀點,表示國家發改委體積逐步推進房産稅改革,顯示了政府推進房産稅改革的堅定決心。作為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房産稅改革最主要的目的並非調控房地産市場。由於我國沒有財産稅,房産稅更多是作為一種調節貧富差距的手段。《中國證券報》的文章説,國務院的表態意味著房産稅改革已經超越了研究環節,開始步入實施階段。而逐步推進的措辭也意味著房産稅改革不會一步到位,中央政府對房産稅改革的定位更傾向於是一項長期的稅制改革,而非短期的房價調控工具。房産稅改革絕非一蹴而就。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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