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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0日 07:52 北京晚報 我要評論
對正在辦手續的貸款者以合同生效日為界
本報訊 繼上週五工行宣佈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後,中行北京分行、農行北京分行也宣佈從即日起實施房貸新政策,即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而目前多數銀行雖然仍按原辦法處理二套房貸,但部分銀行告知記者,還在審批流程中的貸款,可能會按新政策執行,貸款者或被要求提高首付。
新規以“合同生效日”為界
在國務院下發二套房貸首付上調至50%等新規之後,一部分目前正在辦理房貸手續的“準房奴”非常擔心,因為如果被要求按新規上調首付成數或利率的話,有可能因為繳不足首款導致違約或交易失敗。
一位股份制銀行信貸部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房貸從申報到放款有三步驟:貸款材料受理、貸款合同簽署、交易所過戶。如果銀行以貸款材料受理日為“界”,則意味著放貸標準仍較寬鬆,一般的購房客戶都將會按照老辦法來確定首付成數和利率。不過,以貸款合同簽署日為“界”的話,是最規範和合理的,而如果以交易所過戶日為“界”,則説明貸款標準非常嚴格。
中行北京分行相關人士上午告訴記者,針對已經申請房貸尚未審批下來的貸款者,該銀行以貸款合同生效日為“界”,按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執行。也就是説,在新政出臺時已經簽署了貸款合同的按老的政策執行,新政出臺時還沒有簽署貸款合同的貸款申請,則要執行“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的新政策。
不少銀行人士表示,此次國務院調整二套房貸政策,具體細則並沒有明確正在辦理房貸的客戶究竟如何對待,最好是有一個統一標準,讓各家銀行遵照執行。不過,記者也了解到,有不少銀行目前均在研究具體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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