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2012年10月24日 16:20 關鍵詞: 選舉制度 選舉制 腐敗 金錢 美國總統

選舉制的合法性與選舉腐敗

中國經濟網 記者:佚名

核心提示:收買選票和恫嚇選民在19世紀曾很常見。1913年以前,參議員是由州議會選舉,州議員的選票有時就能買到。1823年,紐約市一張選票價錢為5美元,拉住回頭選民要30美元。有些選舉甚至在選票下面附有複寫紙,以作為領錢的依據。在傑克遜時代,政治贊助費已很普遍。在職的官員估計誰能當選就為該人的競選捐出自己一部分薪金,指望當選者的酬報。
已被0家媒體轉載
查看
收藏
  • 開心網
  • 人人網
  • i貼吧
分享
分享
1 1 1
深度調查

深度調查|房價普漲背後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國五條地方細則”實施以來,政府試圖穩定樓市價格,但開發商應對招數頻出,調控政策面臨考驗。央視網記者通過調查,隱約發現了樓市各方正進行著的激烈博弈。[詳細]

手動刷新 更新時間:10:21:50

---------------------------------------------

---------------------------------------------

 這裡的道理在於:選舉制合法性和德能制合法性各自適應每一種文化的特點,同樣,選舉制合法性的具體做法也是適應每一種文化的特點。丹麥、芬蘭、挪威、瑞典、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瑞士和新西蘭是實行比例代表制。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和希臘是實行多數票當選制,而美國、日本、西班牙和愛爾蘭則是屬於混合選舉制。事實上,美國不但有選舉的混合製,還有選舉合法性(總統和國會議員)和任命合法性(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和政府其他官員)的混合製。聯邦法官不是選舉的,而是任命的終身制,有強烈的黨派傾向。按照憲法,他們有權對國會通過的法案進行司法審查而加以否決,在司法立法方面擁有決策權。選舉合法性和任命合法性各有優缺點,無法説哪一個在道義上優越于另一個。它們如何運用以及運用得是否恰當,取決於特定的公共選擇和文化歷史背景。

美國式選舉制的問題還不僅限于高競選費用,捐款人與當選者易於形成庇護關係,享有特權的少數人受到保護,選民不參加投票(另一方面,還有數以百萬計的常住居民沒有選舉權,美屬薩摩亞群島、關島、北馬裏亞納群島、波多黎各和美屬維爾京群島這些尚未正式併入美國的屬地上的幾百萬居民也無權參加總統選舉)。除了這些以外,還有兩個嚴重的問題,即“局部合法性”和“濫用合法性”。如同其他民主國家一樣,美國的選舉制合法性源自公正和公開的大眾選舉。選舉要做到公正公開,就需要防止對候選人或明或暗的結構性偏向,選民需要對每一名候選人都有同等清楚的了解。選舉要做到大眾都來投票,選舉方法就需要是簡單明了和方便易行。為此,像至少另外42個民主國家一樣,美國也採取了簡單多數票即誰得票最多即告當選的制度。然而,正是在公正性的要求和簡單方便的選舉制度這一方面,産生了“局部合法性”的問題。

人們通常認為美國的選舉是公正和公開的,但即便如此,要讓選民對候選人做到“同等清楚了解”也仍然是不切實際的。這裡既不能保證有必要的人力物力,也不能保證選民能了解到必要的具體情況以便作出選擇。正如曼庫爾·奧爾森所指出的,公共政策以及對公共政策的了解都是“公共物品”,應免費提供。然而,選民要真正享有這“公共物品”,他的付出會遠遠大於他可能得到的收益。因此,除非他感到事關重大或個人真有濃厚興趣,否則他就會寧願不去“同等清楚了解”。即使他不想讓自己停留于“理性的無知”(求知費用太高),他也可能不去探究那些過於複雜的競選問題,而只是按照自己的黨派傾向去投票,表現其“理性的偏見”(糾偏費用太高)。

簡單多數票當選制的好處是簡單明了,易於實施,費用較低。然而,如果選民自己喜歡的候選人看來得不到多數票,他就只好從得票可能性居前二位的候選人當中選擇其一。這樣,他很可能就會讓自己聽從媒體擺布。即使他不聽媒體的,他仍會覺得多數人的看法會有道理。因此,候選人就得花錢給自己造聲勢,才能成為前兩名之一。當然,選民可以不聽這一套,仍然把票投給自己喜愛的候選人,但這樣做,自己的選票就可能是白白浪費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簡單多數當選制度下,將自己選票投給得票數居前二位之外的候選人,就等於是給得票居第一位者投了一票。若根本不參加投票,其效果也是一樣。在2000年總統選舉中,有人認為喬治·沃克·布什之所以險勝了艾爾·戈爾,就是因為有些選民將票投給了拉爾夫·納德。還有許多人本來是支持戈爾的,但一看到民意測驗對戈爾不利就泄了氣而放棄了投票或投了廢票。有的國家(例如法國)若第一輪投票中沒有人得票過半數就舉行第二輪投票。但美國沒有這一條,誰得票最多誰就當選。而更有甚者,按選民票數統計,戈爾本來比布什領先一點,可是在總統選舉團卻輸給了布什(這種情況在1824、1876和1888年也出現過)。這一選舉團制度就因為參議院拒絕修改,而流傳至今。

總統選舉團的“結構性偏向”不但不利於得民心的候選人,而且也不利於第三黨候選人。這一選舉團成員的選舉也是誰得票多誰贏,而不考慮比例如何,因此,第三黨候選人若是未在一個州取勝,那麼在選舉團中就一票也沒有。當然,人們可以爭辯説,當初建立總統選舉團制度就不是為了貫徹普選民主制,而是為了貫徹聯邦主義或共和主義。但不能兩頭的理都佔。既然當初建立總統選舉團不是為了貫徹普選民主制,就不能又説它充分體現了“選舉制合法性”。而且也不能再對這局部“選舉制合法性”與“任命制合法性”的混合體制的固有缺陷視而不見,把它説成是不論歷史條件如何都普遍適用的理想體制。總統選舉團的“結構性偏向”還不止這些。誰的票數多誰就當選這樣一種“贏家通吃”的機制讓人們看到,那些“非決勝戰場”的州的選票無足輕重,對於誰當選總統起不了多大作用,有這種看法的選民就更沒有投票積極性了。

簡單多數票當選的制度通常會造成“迪韋爾熱定律”所預言的那種後果,即很可能會造成兩黨制,而比例代表制則有利於促成多黨制。歷史表明,簡單多數制會推遲新政黨的出現,同時加快衰弱政黨的消失。例如,到19世紀40年代共和黨取代了輝格黨。還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兩大黨之一相當久地把持政權,或者兩大黨在一段時間內就許多問題達成妥協。一方面,這會使政府的視角受限制,另一方面則妨礙選民有更多選擇。最後,選民可能只好在兩害之中取其輕,或是乾脆不再關心政治。民主黨和共和黨各自有一些“保險選區”,那裏的國會席位可以穩拿,這樣,選民投票的積極性就更低了。總統選舉也有這種情況。例如,伊利諾伊州向來是民主黨候選人贏得多數選票。那裏的共和黨選民覺得自己投了票也是白投,就乾脆不去投票了。另一方面,民主黨選民覺得民主黨候選人反正會當選,就也有可能不去投票了。

版權聲明:本網所有內容,凡註明"來源:央視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央視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結、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佈/發表。已經本網(臺)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註明"稿件來源:央視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網友評論
用戶名 密碼 自動登錄登錄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