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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研究 記者:楊天石
今年四月“國五條地方細則”實施以來,政府試圖穩定樓市價格,但開發商應對招數頻出,調控政策面臨考驗。央視網記者通過調查,隱約發現了樓市各方正進行著的激烈博弈。[詳細]
三、《備忘錄》風波
6月下旬,德國加強了對非洲的攻勢。為解救危機,美國軍方將全部重型轟炸機和所需運輸機調往埃及,其中包括駐紮在印度的第十航空隊。26日,史迪威將這一“壞消息”告知蔣介石。蔣認為這是美方“置我中國危急於不顧,心殊憤激”,他在“強忍”之下,仍然責問道:“羅斯福總統來電明言已令將美國空軍第十軍由印度調來中國作戰,想令出必行,豈容擅改!”“倘英、美以為中國抗戰實力尚有保持之必要,絕不應一再無視中國之利益如此。蓋中國最近所受之待遇,不啻在英美心目中已失其存在矣。”[44]事後,宋美齡、宋子文都提出質問,史迪威“狠狠地反駁了他們”。同日,史迪威秘密致電美國陸軍部,聲稱“蔣公極為激動,囑予電呈總統,其大意為:同盟國家未認中國戰場為同盟國家戰場之一部”,“中國全力抗戰已有五年,而同盟國家並未以全力援華。利比亞戰時固緊張,但中國戰場狀況亦屬緊張。”[45]
6月29日,蔣介石向史迪威面交“手諭”一件,提出保持中國戰區的最低限度的需要三項:1、8、9月間美國派三個去印度,與中國軍隊合作,恢復中緬交通;2、自8月份起應經常保持第一線飛機500架;3、每月經過駝峰運送5000噸物資。蔣批評自美國軍事代表團抵華以來,在建設中國空軍方面,尚無特殊成就;羅斯福對中國戰區,尚有未能完全明了之處;太無視中國戰區。[46]7月1日,宋美齡與周至柔、陳納德、史迪威會議。宋美齡要求史迪威將蔣的“手諭”轉交羅斯福總統,並附上史本人的推薦信。史當場拒絕,對宋稱:“這是大元帥給總統的最後通諜,超出了我的職權範圍。我借此機會闡明自己的身份,一是大元帥的參謀長,二是中緬印戰區美軍總司令,其職權超出中國之外,三是戰爭委員會的美方代表,代表和維護美國的政策,四是總統負責租借事務的代表,五是一名宣誓要維護美國利益的美國軍官。”史並在當日的日記中寫道:“如果她不懂得這一點,那她就比我想象的還要愚蠢。”[47]
7月2日蔣介石擬從美國已經撥給中國航空公司的飛機中轉撥兩架運輸機給中國空軍,遭到美員拒絕。史迪威為此向蔣致送備忘錄,一面同意此兩架飛機可由蔣介石支配應用,但同時聲稱自己是“出席中國任何軍事會議之美國代表”,“在任何上述會議中,本人所有其他地位皆不適用”。又聲稱自己是美國“總統代表”,“負責監督及管理租借器材,並決定移轉其所有權之地點與時間。俟所有權轉移之後,委座即具此項器材管理之權。”[48]史迪威的這份備忘錄意在告訴蔣介石,自己雖是中國戰區的參謀長,但又是“美國總統代表”,可以不接受蔣的命令。美國租借物資只有在經過他同意之後蔣才能調用。蔣介石長期是中國的“最高領導”,令出必行,何曾受過這種對待!
接二連三的類似事件,特別是史迪威的《備忘錄》將蔣惹惱了。同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表示“中國對租借物之受予形同乞憐求施”,指責史迪威“以總統代表資格脅制統帥”。蔣強烈表示:史既在中國戰區內擔任參謀長,“則所有其他地位皆不能適用”。[49]7月4日蔣介石日記雲:“史氏之愚拙虛妄,不法無禮,可謂無人格已極,而余乃自愧國家貧弱,所以遭此侮辱而已。”[50]5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要他促請美國政府注意。6日,宋子文電復蔣介石,支持蔣對史迪威《備忘錄》的態度,首次提出撤換史迪威問題。電稱:“史迪威態度殊屬離奇。閱其原函,強詞奪理,謬解職權,非神經錯亂,不能狂妄致此。文日內即進謁當局,諒能加以糾正。但文亟欲知者,重新明確規定參謀長職權後,鈞座是否仍擬留其在華供職,抑或乘機更換,另選他員?”[51]9日,蔣介石再電宋子文,要宋觀察美國政府態度,暫不表態:“先看美政府對史之來函如何處理,最好能由其自動召回也。”[52]18日,蔣介石與史迪威談話,産生不再要求美援的想法,日記雲:“美國對我冷淡接濟事,不如不再要求,亦一對策也。”[53]
宋子文受蔣之命後,即與美方接洽,並親見羅斯福,陳述意見。7月23日,美國軍部向宋子文轉告羅斯福意見:史為中國區參謀長,當然聽命于蔣委員長,同時為美國駐渝租借法案代表,及國際軍事會議美國代表,當然聽命于美方。如蔣以為不便,可將史的參謀長職務和美國代表職務劃開,分由兩人擔任。美國軍部稱:總統因史迪威對中國及蔣公一向友好,而且熟悉中國情形,甚盼蔣公能繼續任用。宋子文認為美方“語氣仍不免袒護”,再次謁見羅斯福,解釋內中情形,説明史函的不當。羅斯福稱:史的職權中有代表美國出席在渝國際軍事會議一項,現在既無此類會議,事實上形同虛設。關於租借法案,此後一切由宋子文代表蔣、霍布金代表我,在華府共同解決。這樣史迪威即成為“專屬參謀長”。“如蔣公仍以史為未妥,余當更換之,但美國幹練適當之軍官甚少,另覓妥員,確有相當困難。”27日,美國陸軍部代擬羅斯福復蔣介石函,仍取維持史迪威《備忘錄》態度,要求宋子文轉呈蔣介石,宋得悉其內容後,緊急謁見羅斯福,説明理由,告以“未便轉呈”。羅斯福對宋子文所言,“極以為然”,決定撤銷此電。[54]
為了向蔣介石説明同盟國全盤戰略,調解蔣史糾紛,羅斯福于1942年7月派行政助理居裏再次訪華。7月22日,蔣介石會見居裏,批評同盟國戰略不當。居裏問蔣,是否將史迪威調回美國?蔣答:“此由美國政府自定,余不願參加意見也。”[55]25日,蔣思考史迪威的《備忘錄》,認為該函有三大問題:“甲、史函竟有聽命與不聽命由彼自便之意,此為侮辱統帥。乙、彼又以為租界案物資之發與不發,由彼自便,非由余求彼不可,此為欺淩中國。丙、過去之行動,乃以一人而利用兩種職權,實以殖民地之總督自居,以參謀長為名而實行太上統帥職權者也。”蔣稱:“此必于美國助華之平等政策有礙,而其侮辱中國與余革命人格亦何能忍受,此應與居裏説明者也。”[56]同日,蔣介石再次與居裏談話,進一步確認西方世界歧視中國,美國與英國並無差別。日記雲:“談後更覺西人皆視華為此等民族,無不心存欺侮,可以進一步壓迫,必壓迫不止。美國以道義與平等為號召,而其心理與方法,實亦無異於英國致所為也。”[57]26日,蔣介石與居裏進行第三、第四次會談,“痛斥史迪威之過惡與美國軍部藐視我華之錯誤”。蔣自覺大義凜然,而居裏則初時“矜持”,最後表示“折服”。蔣介石感到精神上的勝利,日記雲:夫彼可欺則欺,可侵則侵之心理,吾人若一味謙恭,則適中其計矣!”[58]同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聲稱如羅斯福來電肯定史迪威《備忘錄》,則宋可代表自己向羅表明:取消中國戰區,辭去中國戰區總司令職務。[59]至此,蔣介石已向羅斯福擺出“攤牌”架勢。7月30日,宋子文致電蔣介石,要求蔣乘居裏在重慶期間,“凡不滿史梯威之種種事實,最好向其直言無隱。”[60]同日,蔣介石與居裏第五次談話,居裏提出“過渡辦法”,聲稱不可讓史迪威太失體面,以免他回美後反華,可令史先赴印度,美國另派一人來華暫代。蔣同意這一辦法。[61]
上文已述,中國遠征軍第一次入緬援英戰爭失敗後,部分軍隊退入印度。1942年6月,史迪威向蔣介石提出在印度訓練中國軍隊的計劃,得到批准。同月24日,蔣指令史迪威擔任這支訓練部隊的司令。7月16日,蔣進一步任命史迪威為中國駐印軍總指揮,羅卓英為副總指揮。8月上旬,史迪威赴印,以藍姆伽為營地訓練中國部隊。他提出,“要中國士兵,不要中國軍官,尤其不要中國將領”,從美國調來三百多名軍官,擬將駐印軍營長以上軍官均改由美國人擔任,受到中國將士的強烈反對。史遂將這部分美國軍官改為聯絡官,派往各部。[62]但這部分聯絡官權力很大,可以直接調動營以下部隊,而無須通知中國部隊長官。同年9月,史迪威下令將第38師改為10個炮兵營,將原師長孫立人及廖耀湘等改任炮兵指揮或步兵指揮。12日,杜聿明致電蔣介石,聲稱:“國家軍制係我政府法定之建制,史將軍擅權改制,實屬毀辱國體,損害主權。”[63]同年12月,美國政府決定向中國撥濟30個師的軍械。11日,蔣介石與來重慶參加會議的史迪威談話,史乘機竭力批評中國軍隊辦事延緩,羅卓英有“十大罪狀”。蔣介石雖然不高興,但尚能“忍耐”,決定撤換羅卓英,代之以邱清泉。[64]不久,因擔心邱脾氣暴躁,不易與史迪威相處,又改為鄭洞國。[65]至1944年1月,藍姆伽營地共訓練中國軍官2626人,士兵29667人。這支部隊在後來的反攻緬甸戰鬥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除退入印度者外,中國遠征軍的主力大部分退入雲南西部。1943年2月,軍事委員會決定重建遠征軍,以陳誠為司令長官。3月10日,陳誠與史迪威商量,決定在昆明設立訓練基地,調集幹部分批輪訓後空運至藍姆伽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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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樓市專家看來,目前北京出臺的調控新政依然是對過去舊政策的延續,沒有實質性變化,對於市場走勢也很難有突破性影響。未來,政府可能還會依據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對房價進行重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