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銀行收取零錢清點費有歧視之嫌

2010年06月01日 09:52  京華時報 我要評論

  昨天,市消協首次針對銀行收取“數錢費”一事做出表態。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表示,銀行“數錢費”侵犯消費者權利,多家銀行統一收取,涉嫌壟斷。郎丹柯認為,銀行要想收取“數錢費”,應該先進行聽證。

  市民曹女士到農業銀行存了300個1元硬幣,被收了 6元錢手續費。銀行稱,清點硬幣要收費,200個硬幣就要收5元錢,每增加100個,加收1元錢。據了解,除了農業銀行外,北京銀行、工行、交行、建行和中國銀行也都開始收取“數錢費”,只有農行、北京銀行面向個人收取(本報曾報道)。

  對於銀行收取“數錢費”,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表示,銀行的這種做法肆意踐踏消費者的權利。在老百姓面前,銀行明顯屬於具有半壟斷或獨佔地位的企業,這種企業的收費項目,尤其是涉及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不應如此簡單而又草率地出臺,否則消費者的選擇權將被無情剝奪,被迫接受這種收費。

  郎丹柯認為,銀行實際上是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普遍服務企業,零鈔也是貨幣的一種,消費者持有硬幣和小面額零鈔需要有正常的保護程序。而且銀行在向外提供貨幣的業務上也存在大量的零鈔,在此過程中消費者自行清點,“銀行怎麼不向消費者付費?”銀行收“數錢費”,會導致消費者拒絕接受小額零鈔。銀行的做法是變相將自身應盡的義務轉嫁給消費者,剝奪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據了解,一些銀行稱,他們收費是依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做出的。但郎丹柯指出,該《辦法》只是部門規章,而《價格法》明確規定,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應進行聽證,“數錢費”明顯屬於這種類型。部門規章明顯低於法律,因此,“數錢費”應通過聽證來決定是否收取,不應由和銀行有著千絲萬縷聯絡的銀監部門和發改委來制定。幾家大型銀行統一收費,且價格標準基本一致,明顯涉嫌企業的協同壟斷行為。當超市因零錢的存儲需要付出大筆“數錢費”時,必然轉嫁給消費者,會導致消費者不再接受小額零鈔。

  幾家銀行的收費行為,也是對管理者的蔑視。面對消費者和社會各方的利益與質疑,相關部門應儘快出手,對此事有一個明確的管理,避免問題的擴大化。

  ■專家説法

  銀行單方規定不合理

  著名維權專家、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表示,他贊成郎丹柯的觀點。他表示,和整鈔一樣,零鈔也是國家發行的一種貨幣,而存、取貨幣是銀行的一種基本業務,銀行不應區別對待。這種單方制定的收費規定肯定是不合理的。

  邱寶昌表示,即使都是百元鈔票,如果存1000萬元,也要數很多時間,為何不收費?多家銀行收取“數錢費”就算是協同壟斷,有關部門應該干預。

  “數錢費”有歧視之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也不贊同銀行收取“數錢費”。他表示,零錢多的一般都是小商販等平民,銀行收取“數錢費”有歧視嫌疑。因為真正有錢的人,不會去存、取很多零錢,都會採取轉賬等形式。劉俊海表示,目前一些銀行過度商業化,追求利潤雖然無可厚非,但作為帶有壟斷性質的銀行,不能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

  而且,作為壟斷企業,收取“數錢費”沒有經過聽證程序,先不論結果,至少存在程序上的缺失。

責編:張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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