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庭審直擊:聽到宣判14年刑期深呼吸

2010年05月19日 10:45  新京報 我要評論

專題:三宗罪扳倒黃光裕

  昨日,黃光裕辯護律師楊照東走出法庭後被媒體記者重重包圍。備受社會關注的黃光裕案當天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本報記者 孫純霞 攝

  有期徒刑14年,罰金和沒收財産共計8億。昨日,北京市二中院,國美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一審宣判,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均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6億人民幣,沒收部分財産2億元。其妻杜鵑因內幕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許鐘民則因內幕交易罪(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3年。三人財産處罰共計11億元,創下全國迄今為止個人罰金的最高數額。

  聽到宣判14年刑期深呼吸

  昨日,宣判于9點30分準時在二中院第二法庭進行,黃光裕的兩個妹妹和母親均到庭旁聽。據獲准進入法庭的人士介紹,黃光裕理著平頭,與許鐘民均身穿西裝,杜鵑則是一身運動服。法官用了大約半小時宣讀完50多頁的判決書,整個過程中,黃光裕表情平靜。聽到14年的刑期時,黃光裕深呼吸了一下,但並未立刻表示是否上訴。

  此外,杜鵑因內幕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許鐘民則因內幕交易罪(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3年。

  知情人士表示,法院支持了檢方所有的公訴意見,對於黃光裕本人及其律師所作的辯護,判決書中雖有所體現,但最終未對定論起到決定作用,黃光裕的三項指控罪名均被認定成立。

  家屬認為量刑過重或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黃光裕的兩個妹妹和母親情緒激動,認為判決過重,或將上訴。“我們也認為14年判得很重,不過他此前應該有心理準備。”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説,他下午將去看守所,了解黃光裕的意見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此前,杜鵑被取保候審,昨日宣判後,其被當庭收監。對於是否會上訴,其律師許昔龍和許鐘民的律師劉東根均未做出肯定答覆。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上訴,須在判決生效起10日內提起。

  國美單位行賄罪被罰500萬

  在此次判決中,曾位列中國首富的黃光裕被法院開出了6億元的罰金,並沒收財産2億元,加上杜鵑和許鐘民的罰金3億元,總數達到11億,創下全國迄今為止個人罰金的最高數額。根據判決,罰金及沒收財産將於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

  此外,因被認定單位行賄罪成立,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被處罰金500萬元,鵬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被處罰金120萬元。

  ■ 專家解讀

  三罪並罰量刑適中

  據相關人士介紹,黃光裕等人的罰金與其內幕交易罪有關。其在中關村操控上市過程中,指使他人使用其實際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至上述資産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根據法律規定,可對被告人處以收益額1-5倍的罰金。最終,在這項罪名中,法院對黃光裕處以2倍罰金,即6億元,杜鵑及許鐘民則分別被處罰金2億元和1億元。

  北師大毛立新教授認為,非法經營罪法定刑期在5年至15年之間,該罪名對黃光裕判處8年屬於比較適中,沒收財産2億元則是根據涉案數額酌予確定。內幕交易罪的最高刑期是10年,法院對其作出9年的判決幾乎是頂格量刑,屬於較重的判決。6億元的罰金則是根據涉案金額3.06億作基數來確定的,法律規定可處1-5倍罰金,法院作出的6億元判罰不足3.06億的2倍,也是居中偏下的量刑。而單位行賄罪,由於採納黃光裕自首的情節,在此罪最高5年刑期的量刑空間中,對其判處2年,屬於從輕判決。

  毛教授表示,總體看來,黃光裕被認定的三宗罪並罰,總刑期共計19年,按我國法律規定,最終的量刑範圍應在單罪最高刑9年至總刑期19年之間,而法院作出14年的一審判決,總體判決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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