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為保國美控制權留後手 300家門店未上市

2010年05月19日 09:56  21世紀經濟報道 我要評論

專題:三宗罪扳倒黃光裕

    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産2億元,5月18日,對國美電器(0493.HK)大股東黃光裕的這一判決結果,在外界的預期之中。

    “這是一個並不意外的結果。”當日,剛剛續任國美電器非執行董事的一位貝恩投資人士對本報記者説。2009年6月,在黃光裕出事7個月後,貝恩出資29.5億港元,獲得國美電器第二大股東地位。

    國美電器亦因“單位行賄罪”被判罰500萬元。對此,國美電器稱“罰金對國美的經營不會造成實質性的影響”。而在這位貝恩人士看來,“將國美電器拉入訴訟漩渦,僅僅是為了使個人的刑期縮短。我們在入股前對國美電器做過盡職調查,並未發現有幾百萬元的資金經過國美賬戶並用於行賄。那完全是大股東個人的決定。”

    被判入獄的黃光裕,對自己一手建立的國美電器的控制權,仍在繼續爭奪。在5月11日的國美電器年度股東大會上,黃光裕夫婦對貝恩投資推薦的三位非執行董事人選,投出了反對票。

    “在一年前開始的入股談判中,我們與大股東並沒有任何接觸。大股東今年以來對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行動顯示,其對貝恩投資入股是抵制的。”上述貝恩人士坦言。

    而在目前的國美電器董事會,貝恩已經獲得了更多的支持。5月11日,雖黃光裕夫婦反對,但國美電器董事會仍強行通過了對“包括貝恩投資亞洲董事總經理竺稼在內的三位非執行董事”的任命。

    不過,黃光裕仍有後手,那就是其手中握有的近300家“未上市”國美電器門店。對此,這位貝恩投資人士表示,“我們也有所準備”。

    撇不清的關係

    在2008年11月黃光裕出事後,國美電器一直在努力“將大股東案件對公司正常運營的影響降到最低”。

    2009年1月,陳曉接替黃光裕出任董事局主席兼總裁之後,國美電器更是主動與黃光裕案件劃清界限。國美電器副總裁何陽青曾多次表示,“通過去年一年的內部管治和結構性調整,國美電器戰略轉型策略已見成效,不僅經營業績優異,而且資金充裕,資本結構穩健合理。”

    而貝恩投資入股國美電器,則是在大股東黃光裕不知情的特殊狀況下進行的。“去年,我們在入股談判時,大股東的案件還處於調查階段,其本人根本無法與外界接觸。我從來沒有與其直接接觸,所以我們一直也不清楚大股東的態度。”前述貝恩投資人士坦言。

    在不了解大股東態度的情況下,以竺稼為首的貝恩投資談判團隊,最終作出的投資國美電器的決定。這顯然是一步險棋,當時,包括TPG、KKR、華平基金在內的其它潛在投資者,均因為這一不明朗的因素選擇了放棄。

    對此,這位貝恩人士稱,“投資,總是要有風險的。目前,在貝恩入股後,國美電器的經營得到了恢復,而從股價來看,我們的投資回報率已經超過了一倍。顯然,整體來説,這次投資符合我們的預期。”

    不過,2009年11月,在黃光裕案進入審判程序後,恢復與外界接觸的黃光裕夫婦開始意識到,他們可能會失去對國美電器的控制權。

    在一位國美電器人士看來,正是為了爭奪控制權,黃光裕夫婦在與律師溝通後,將一直在試圖與其劃清界限的國美電器,以單位行賄罪的罪名拉入了訴訟。而國美電器則選擇了默認,試圖大事化小,渡過危機。

    5月18日,在判罰500萬元的結果出來後,何陽青對記者稱,“國美電器對司法機構的判決結果表示尊重。至於是否上訴,我們正與法律專家積極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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