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好這次全會決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大家要深刻領會中央精神,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全面理解和正確對待全會決定提出的重大改革舉措,深刻領會有關改革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自覺支持改革、擁護改革。[詳細]
10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召開。習近平強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形成了姊妹篇。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
《決定》從法治上為解決實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等問題,提供一系列制度化方案。中新社記者梳理這份綱領性文件的一些關鍵點,以求提供解讀這個重大決定的另一個視角。
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全會提出,要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全會提出,要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全會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依法治國,不僅需要上層建築的改進,還需要所有社會成員遵守法治的自覺意識為基本。全會提出,“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