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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四中全會今天閉幕,5300多字的全會公報裏傳遞了哪些關鍵信息,料是今天乃至未來一段日子裏的重大輿論話題。初步看,公報有這麼幾個關鍵看點:
首先,公報主要展現原則,《決定》值得期待。
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今天這份公報的主體部分,闡述了全會明確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按常規,《決定》全文將在近日再另行公佈。
去年秋天三中全會之後即如此。全會閉幕當天的公報約5000字,幾天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約兩萬字,由新華社全文播發。今天着急看《決定》全文的人們,還得保持點耐心。眼下不妨先細細品讀公報。
其次,全會回答了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
從公報裏看,四中全會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關係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公報裏有若干段落專門論述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關係,以及怎麼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
顯然,四中全會再次強調用普遍聯絡的方法來看“依法治國”——我們是在“中國道路”上推進依法治國,而不是在什麼別的道路上;全會再次強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而不是孤立地講“依法治國”;當代中國是在多年來接力探索的前提下,迎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契機,而不是臨時起意、橫空切入地講“依法治國”。
第三,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舉措。
公報裏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這個表述,之前已被反復強調。怎麼具體體現?這次全會提出,“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全會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過去幾年,全國一些地方出現了工業化、城鎮化項目的公共決策衝突,複雜輿論場把這些衝突進一步放大。怎麼把公眾的訴求體現到決策過程中,把專業判斷帶入決策,並保證公共決策的效率?法治是破解難題的鑰匙。
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等等。司法公正的引領作用如何發揮得更具體?需要這類改革動作在頂層設計的前提下,儘快探索到位。《決定》中類似的改革內容,必定還有很多。
最後,全會強調法治思維對全社會的重大意義。
每一個普通中國人都期待享受到法治中國的好處——我們期待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我們期待着各級政府能夠依法行政,按規矩辦事;我們期待着法治能夠讓中國經濟的推動者們克服功利、着眼長遠;我們期待着靠法治來推動深水區的改革,把改革主張變成法治主張。
四中全會強調,“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13億中國人不可能人人都成為律師和法官,但人人都應該擁有法治思維。法治思維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都習慣重視規則,重視程序,重視建設性,重視權利義務,重視把握複雜利益的平衡。
“制約權力,保障權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間完成,但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只爭朝夕。
文| 央視特約評論員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