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真假兒子(2010.5.5)

2010年05月06日 15:56  中國網絡電視臺 我要評論

    2008年11月26日,廣西南寧市的陸振全先生,六歲的兒子失蹤兩天了,他火急火燎地來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可派出所的話讓他很意外。

    陸振全:派出所了解完情況以後,他們説這個事不歸我們管,我們也管不了。

    陸先生報案的派出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腰塘派出所,接警的民警在聽完陸先生的敘述後,竟建議他去找婦聯。孩子要是丟了或者被人拐騙走了,家長到派出所報案很正常,派出所為什麼讓他去找婦聯呢?陸先生孩子的失蹤的確不同尋常。

    2008年11月22日一大早,家住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的陸振全先生準備先送六歲的兒子去上學前班,然後自己再去醫院,沒想到孩子突然哭了起來,死活不願意去學校。

    陸振全:他説爸爸你去哪,我説去醫院看病,我的手不是動不了嘛,他説你去醫院我也跟你去,我説你要上學呀。

    陸先生因為幾個月前曾經出過一次車禍,頸椎受傷了,休息了兩個月,但手臂還不能自由伸縮,他想去醫院檢查一下。孩子以前特別乖,每次上學都是高高興興的,這次是怎麼了?看著眼淚汪汪、拉著自己衣角的孩子,陸先生有些心軟。而接下來孩子的一席話讓他徹底動搖。

    陸振全:他説那你手痛走路不方便,我要扶你去醫院,他説我不用你扶(照顧)的,我自己走路我自己上車。我看見那個小孩懂事啊,那個小孩懂事,我就想帶他去

    正是這個決定改變了一切。陸振全先生來到學校請了假,帶著兒子一同去了醫院。

    陸振全:到醫院我看到那麼多人排隊,也亂亂的,我就不敢帶他在裏面。

    陸先生怕人多,萬一孩子弄丟了怎麼辦?他就打電話叫他的妻子淩蘭傑過來帶一下孩子,可孩子見到媽媽之後,反應更異常。

    陸振全:我小孩聽到叫他媽媽過來帶他他就哭了,我都不懂他到底怎麼哭了,他説我不跟媽媽跟你。(他媽媽)到醫科大那裏他也哭,他媽媽帶他,他也不願意跟媽媽,可是我手痛帶不了他啊。

    陸先生把孩子交給妻子淩蘭傑後,就進入醫院治療,當天回到家後沒有見到孩子,第二天仍然不見孩子的蹤影。他打電話問妻子孩子去哪了,妻子竟説已經送給別人了。

    陸振全:當時我就氣得,我就説馬上帶小孩過來,不帶我就報警了,她説你報警沒用的。

    妻子竟然説把孩子送人了!還説報警也沒有用。 陸先生發瘋了似地打電話找妻子的親戚朋友,大家都説沒有見到這孩子,他又拿著手機裏孩子的照片,四處尋找,找了兩天,仍沒有孩子的消息。他來到南寧市腰塘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也不受理。

    陸振全:(我)精神都崩潰了那時候,好像都差不多瘋起來了。

    兩天裏,陸先生不停地問妻子孩子究竟去了哪。

    陸振全:她説只要等兩天,我説兩天(就等),後來我等了她兩天,過了兩天打電話的時候,她説過兩天有人打電話給你,(告訴你)那個小孩的去向。

    陸先生的妻子這是在做什麼?為什麼要把孩子送人呢?為什麼又説過兩天過兩天就能有孩子的消息?兩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陸先生與妻子之間有什麼隱情呢?

    1998年4月,經人介紹,33歲的陸振全與30歲的淩蘭傑相識,三個月後,兩人登記結婚。當時陸振全在一家學校旁邊開著一個小餐館,又在明秀東農貿市場旁邊開了一家五金雜貨店。兩人相親相愛地經營著小買賣,日子過得很不錯。

    陸振全:一天營業額可能有1000到1200元這樣,就是賺30%多了,當時我經濟還是很好的,不過那個錢我不管,都是我老婆管。

    陸先生對妻子非常信任,也十分疼愛。2002年10月,妻子淩蘭傑生下一個男孩,更讓陸先生感到生活無比地幸福。陸先生與淩蘭傑娘家人相處得也如同一家人。可是,這樣的好日子在2003年底突然出現了變故。2003年8月,陸先生經營的商店對面開了一家超市,生意受到很大影響,他就關了商店,轉做其它買賣。沒想到,買賣也做賠了,經濟陷入了困境,陸先生只能到一家公司去打工。

    陸振全:我經濟來源沒那麼大了,她好像對我就不太滿意了,就是每天我給她三四十塊錢,她還説不夠用,在家裏她説這種日子過得很苦了,不好過,我説不好過怎麼辦,現在,她説想出去打工,我説打工隨便你了,我説小孩那麼小你怎麼出得去呢,她説叫我爸上來帶,後來他爸上來(從農村裏來)幫我帶那個小孩。

    2004年初,妻子淩蘭傑留下兒子和丈夫,出去打工,可是從此就基本上不再回這個家。對淩蘭傑的行為,淩家人也曾進行過批評,但沒有什麼效果。因為岳父在鄉下還要幹農活,帶了孩子幾個月後就回去了,陸先生只好把年幼的孩子送到附近的幼兒園,一個人獨自拉扯他。

    陸先生帶著年僅兩歲的孩子,又當爹又當娘,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而這樣的生活一晃就是四年。孩子的媽媽淩蘭傑究竟去了哪呢?陸先生的家在南寧市區,其實淩蘭傑打工的地方就在南寧市郊區,但淩蘭傑除了偶爾回來一下立刻就走,基本上不露面,也不往家裏拿錢,淩蘭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她怎麼忍心拋下年幼的孩子不歸呢?偶然從兒子的嘴裏,陸先生聽到了一些東西。

    陸振全:小孩去打工那邊玩,那小孩回來的時候,説爸爸,媽媽那邊有個叔叔跟我睡,那時候我懷疑了,我出去找了,找不到,不知道在哪。

    問:那是什麼時候的事?

    答:那是2007年。

    從一些人的口中,陸先生漸漸聽説了一個名字,黃其進。在南寧市江南區郊區的一個村莊,記者見到了他。

    黃其進:那時候就是我們一起租房,一起住。一直都來往的。一直都來往的?嗯。

    據黃其進介紹,他以前在南寧市開車,2001年就認識了淩蘭傑,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但黃其進自己已經結婚多年了,並且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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