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蹊蹺的中間人(2010.4.27)

2010年05月05日 14:48  中國網絡電視臺 我要評論

    畫面中的這個小村莊位於上海市郊的嘉定區,因為附近企業眾多,村裏人來人往很繁華。去年七月初的一天,當地民警在村莊巡查時,聽到一個非同尋常的消息。

    2009年7月2號上午,上海嘉定區黃渡鎮派出所民警薛漢明,在轄區內的塔南村走訪時,聽到村民們紛紛議論著一樁特殊的買賣。

    薛漢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黃渡鎮派出所 民警):當時我聽到的時候,他開價挺高的,要十萬多。

    十萬多,生意還不小,薛漢明仔細一問,不禁吃了一驚。

    薛漢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黃渡鎮派出所 民警):這個人呢問了很多人,要不要這個小孩。

    薛漢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黃渡鎮派出所 民警):還是個男孩,你們要不要。

    賣孩子?這還了得。按照我國法律,拐賣兒童屬於重大刑事犯罪,是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現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公然叫賣孩子,誰敢如此膽大妄為?

    村民們告訴薛漢明,幾天前,村裏來了一名男子,聽口音是外鄉人。這名男子説,他手裏有一個男孩剛剛滿月,四處打聽誰家想要孩子。薛漢明趕緊追問人在哪兒?村民説,他們也不知道,但是那名男子留了一個手機號,説誰想要孩子可以和他聯絡。

    李雋(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 助理檢察員):對這個電話登記信息的核查,發現電話的登記人姓名叫做謝長翠,是一名女子。

    薛漢明立刻安排村民打電話和對方聯絡,假意商談買孩子的事情。可是對方似乎很狡猾,價錢談了好幾次,就是不願意露面。

    何建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黃渡鎮派出所 副所長):我們估計,他們是急於把這個小孩出手,一般性來説要在附近租借房子的話,不大可能的,所以極有可能是在賓館裏面住宿的。

    第二天,派出所增派警力,對附近的賓館進行排查,果然在一家賓館裏找到了一些線索,前一天下午這家賓館裏入住了一對奇怪的男女。

    何建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黃渡鎮派出所 副所長):服務員跟我們講,裏面住的是一男一女,年齡大概在40歲左右,但是他們有一個小孩,大概是兩三個月。

    賓館監控錄像顯示,7月2號下午兩點左右,一名40歲左右的女子抱著一個嬰兒進入到賓館的213房間,隨後一名男子也進入到這個房間。從錄像上來看,這名男子的體貌特徵和村民描述得很接近。

    何建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黃渡鎮派出所 副所長):他們這個年齡情況和小孩的這個情況,是明顯不符的,就他們這個年齡,正常情況不應該有這個小孩,而且在旅館裏面借住。

    213房間的入住登記信息顯示,登記人名叫謝長翠,正是村民提供的手機號碼的機主。

    沒費什麼週折,販賣嬰兒的這一男一女兩名嫌疑人就被警方控制住了。這女的,我們知道了,名叫謝長翠;男的,叫任家亭,兩個人是同居關係。當著民警的面兒,兩個人坦然承認這一個月大的男嬰不是他倆的孩子,到村裏四處打聽誰家想要孩子的,也是他倆。看到這兒,你可能會奇怪,按説這人販子都是偷偷摸摸的,可這兩個人卻不同,甚至有些明目張膽。面對警方的質詢,兩個人理直氣壯,説自己絕對不是人販子,而是在做好事、幫人忙。

    謝長翠:我只是出於人道主義,憑良心講,我是幫他們的忙。

    任家亭和謝長翠説,幾天前有一個姓陳的男子找到他們,説有一個剛剛滿月的男嬰,叫任家亭聯絡一個收養的人家,隨後就把孩子放在他們這裡了。

    任家亭:他説你們要不抱養,這個小孩子他要扔在馬路上的,這麼説的,把小孩扔掉。

    難道真的抓錯了人?那個姓陳的男子才是人販子?按照任家亭和謝長翠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找到了那名男子小陳,沒想到小陳連喊冤枉。

    小陳:我這個人,阿彌陀佛的一個人,奉公守法的一個人,然後可以説啊,我絕對是對這個社會負責任的一個人,遇到幫困救扶的事兒,我能夠施捨一點,能給一點援助的人,我是儘自己的(力),你説我怎麼可能去拐賣小孩,為一點錢去拐賣小孩呢。

    小陳説自己也是好心幫人忙,幾天前孩子的母親找到小陳,委託他找一個好人家想把孩子送養。

    小陳:小孩是別人的,她自己要送給別人,我也沒有辦法,她是賣也好,送人也好,跟我不搭界的,她是小孩的親生母親。

    這就奇怪了,一個剛剛滿月,嗷嗷待哺的嬰兒,孩子的母親怎麼會將孩子送人?難道小陳為了逃避責任故意説謊?小陳趕緊表示絕無半點謊言,他願意帶著警方去找孩子的母親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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