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誰是房主

2010年02月23日 15:55  節目文稿 我要評論

  

現如今,貸款買房已經不是什麼稀罕事兒了,很多人採用這種方式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可是一個人明明沒有貸款,卻有銀行上門討債,並以拍賣房産相威脅,這就有點令人讓人難以理解了,家住徐州的拾阿姨就遇到這樣一件蹊蹺事兒。

拾阿姨是一名退休會計,今年58歲,家住徐州市銅山區干休小區4棟1單元402號。2004年8月3日,拾阿姨與徐州市發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2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這套面積174.39平方米的住房。2005年4月,拾阿姨辦理了入住手續,搬進了新房。可是好景不長,2006年12月的一天,拾阿姨突然接到當地一家銀行的電話。

拾景雲:找我他説你那個房子如果不還貸款,他就要把那個房子抵押出去,説要拍賣。

銀行工作人員的話讓拾阿姨摸不著頭腦,因為購買這套住房自己付的是全款,根本沒有貸過款。銀行是不是弄錯了?

拾景雲:我説你拍賣沒有道理對吧,因為那個貸款不是我貸的。

但是對方很肯定地告訴拾阿姨,她居住的干休小區4棟1單元402號房屋確實辦理過抵押貸款,貸款金額是15萬元。

拾景雲:我當時嚇死我了,我愁的沒有辦法。他一貸出去,他一辦理,我沒法辦(産權證)了。

拾阿姨感到事有蹊蹺,她決定到當地房管部門查一下。

拾景雲:我又到産權處查了一下底子,查了一下底子確實貸出去了。

自己沒有貸款,誰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拾阿姨很納悶。

拾景雲:按揭貸款是貸給王根偉,以王根偉的名義按揭貸款貸出去的。

接下來的發現讓拾阿姨更加吃驚,因為這套房子登記的産權人並不是自己,也是這個王根偉。

拾景雲:産權處説你這個房子你不能辦房證,因為別人已經辦過了。等於房子不是我的了,你想想,那個後果不嚴重嘛。

房屋的産權人竟然是一個自己根本不認識的陌生人,這意味著這套已經居住了快兩年的房子不是拾阿姨的,拾阿姨的腦子一下子就懵了。那麼這個王根偉到底是什麼人,他怎麼成為這套房子的産權人呢? 

在發啟公司,拾阿姨找到了王根偉的購房合同和抵押貸款合同。就在拾阿姨同發啟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不久,2004年9月21日,發啟公司又同王根偉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將干休小區4棟1單元402號房屋以28萬元的價格又賣給了王根偉。王根偉以這套房子作抵押和徐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了住房公積金抵押借款擔保合同,約定借款15萬元,還款期限為15年。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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