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年已調查內幕交易案件51起

2010年06月09日 09:06  上海證券報 我要評論

  ⊙記者 張歡○編輯 劉玉鳳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8日表示,今年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對內幕交易行為的打擊力度。截至目前,共調查內幕交易案件51起,佔今年新增案件近60%。證監會還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通威股份總經理管某涉嫌內幕交易等多起證券犯罪案件的行政調查及移送情況。

  通威股份總經理涉嫌內幕交易罪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經行政調查發現,通威股份總經理管某因工作關係知悉公司收購股權和定向增發消息,並於內幕消息公開前大量交易通威股份股票,涉嫌構成《刑法》第180條規定的內幕交易罪。

  證監會還通報了對東盛科技違規信息披露和光明傢具董事長馬中文等人內幕交易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

  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內幕交易打擊力度

  上述負責人介紹説,2008年以來,證監會共調查內幕交易案件227起,佔新增564起案件的40%,其中:立案61起,非正式調查166起,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重點查處了杭蕭鋼構、延邊公路、中關村、高淳陶瓷、中山公用等一批大要案件。今年以來,按照年初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的部署,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對內幕交易行為的打擊力度。

  該負責人表示,針對內幕交易問題,證監會採取了一系列打擊和預防措施,對抑制內幕交易起到了積極作用。一是充分發揮“三位一體”快速反應機制的優勢,嚴厲查處內幕交易違法犯罪行為;二是加強制度建設,推動法制完善,抑制內幕交易行為的發生;三是拓寬執法宣傳模式,加大執法宣傳力度,強化教育預防。

  內幕交易行為出現新特點

  “隨著市場的發展,內幕交易行為的隱蔽性、複雜性越來越強,使得內幕交易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認定處罰難度也不斷加大。近期,證監會根據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佈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內幕交易及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的追訴標準,對於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擊刑事責任。”該負責人説。

  該負責人介紹説,以股權分置改革為標誌,全流通以後證券市場的內幕交易行為呈現出較大變化:利用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案件不斷增多;內幕信息知情人範圍有擴大趨勢,涉案主體更加多元和複雜;內幕交易手段日趨隱蔽和複雜;內幕知情人通過控制自己親屬的賬戶或將內幕信息洩露給親屬朋友交易已經成為內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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