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話月租費涉嫌重復收費

2010年05月26日 14:31  新華網 我要評論

  北京市消協召開電信資費改革座談會 消協律師認為線路不是租賃標的物

  據北京晨報報道:“電信企業向用戶收取月租費是亂收費,用戶有權知道固話月租費究竟租什麼。”在昨天市消協召開的進一步推動電信資費改革座談會上,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提出上述質疑。儘管運營商表示用戶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話費套餐解決月租費的問題,但有關專家表示,買的沒有賣的精,複雜的套餐方案不適合解決這個問題。

  邱寶昌表示,號碼是國家資源,電話機由用戶自備,通信線路是電信公司的運營成本,這些都不是租賃的標的物。電信公司如果要收取所謂固話月租費,首先應向用戶明確出租的標的是什麼。如果沒有出租標的物而向顧客收取,只能説明電信企業因居於市場的獨佔地位而向用戶亂收費。邱寶昌認為,如果電信公司認為月租費是用於鋪設電信線路,也是不合理的。因為鋪設線路是其提供電信服務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鋪設管線的費用是電信公司的經營成本,不應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相比之下,自來水和燃氣公司鋪設管線的成本比電信公司要高得多。

  此外,固話月租費涉嫌重復收費。電話費用本來就是按分鐘收費的,消費者已經為使用電話支付了相應的費用,無需再另行支付月租費。

  ■會場交鋒

  北京聯通:月租費補償獨佔設備成本

  對此,北京地區主要固話運營商北京聯通市場部副經理楊勇表示,收取月租費是為了補償每個用戶獨佔設備的成本,包括分線盒、交換機、計費表等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等。根據2005年國際電信聯盟的統計數據,世界上有177個國家收取固定電話月租費。聯通方面希望能給消費者提供更多的解決方案,目前提供八十多種套餐方案,用戶可以從中選擇適合自己的情況。

  與會專家:消費者算不過精算師

  關於套餐的解釋卻沒有得到與會專家的贊同。中國信息經濟學會理事長楊培芳表示,資費越複雜,對消費者越不公平,因為信息不對稱,所以他不主張用複雜的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你超過時間不合適,不到時間也不合適,套餐方案都是精算師嚴格計算出來的,消費者怎麼可能算計過你們?”楊培芳認為,運營商還是應該用簡化、透明的辦法實行改革。(記者 肖丹)

責編:李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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