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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18日 07:26 中國經濟週刊 我要評論
房産稅開徵腳步聲漸近。
5月12日,一則“上海近日將出臺樓市調控細則並徵收房産稅”的消息佔據各大網站的顯著位置。而一個星期前的5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金融司副司長季懷銀也通過官方媒體透露:“開徵住房保有環節的稅收,是保證住房市場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決當前我國面臨的多項棘手問題的治本之策,早開徵比晚開徵好,但需分步實施而非一蹴而就”。
這一表態意味著政府開徵住房保有環節稅的基本框架和政策措施已基本成型。
本刊獲悉,中央政府已緊鑼密鼓地進行房産稅各項準備工作,其中包括稅種設置、徵稅範圍、免徵額和稅率的設定等細節。中央財稅部門的基本思路是,對1986年發佈的《房産稅暫行條例》進行修訂,將房産稅覆蓋到個人非營業性房産,在某些房價上漲過快城市先行試點。
開徵房産稅最現實
關於房産稅開徵,目前流傳有多種版本,如上海開徵房産保有稅,重慶獲批房産特別消費稅。此外,物業稅空轉也一直是媒體關注的焦點。
“這幾個名稱其實説的是一個事情,在概念上沒有準確不準確之説,我認為表述比較合理的是房地産稅;但是在具體操作上面,用別的説法也沒有關係,比如叫房産保有稅也不是不行。”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向《中國經濟週刊》分析説。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重慶的房産特別消費稅是最不靠譜的,“因為房産特別消費稅肯定是流轉稅,需要在買賣中繳稅,這就違背了房地産稅是財産稅的基本性質,稅理上是講不通的;此外,還增加了買房人的負擔,搞不好,還有可能變成漲價的因素。
“上海提出的保有稅這個説法是對住房保有環節徵收的房産稅,這句話是被媒體通俗化了,其實房産保有稅就是房産稅,只不過過去房産稅只是對商業地産開徵。” 劉桓説。
房産稅在中國並非新稅種。1986年10月即在城市、縣城等按年徵收,其中,對個人所有非營業性房産免徵。而物業稅,早在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時就寫入了決議,並於2003年開始在全國進行物業稅“空轉”試點,其重要內容就是“房地産模擬評稅試點”(評稅試點範圍僅針對經營性房産,不涉及居民個人住宅)。截至2009年末,已經有北京、江蘇、深圳、重慶、遼寧、寧夏、河南、安徽、福建、天津10個省份(含計劃單列市)試點模擬評稅。今年開始,模擬評稅試點擴大至全國,每個省份選擇一個城市進行試點。
“有了10個省份物業稅“空轉”的經驗,房産稅評估稅基,在技術上不存在問題。”賈康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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