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cctv調研區頻道 > 管理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深圳將問責引入新聞發佈 發言人"四不"將被問責

CCTV.com  2009年09月16日 10: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記者從15日深圳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深圳市人民政府新聞發佈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12月1日正式推出。《辦法》在全國率先將行政問責引入新聞發佈工作,新聞發言人如有“四不”行為將被行政問責。

  《辦法》規定,對於新聞發佈工作不積極或者違規但情節輕微的,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改正;對於需要問責的6種情況,則依法移交有關機關予以問責。

  《辦法》將需要問責的6種情況概括為“不作為、不及時、不規範、不準確”的“四不”。從操作層面上説,針對政府新聞發佈的投訴舉報一旦發生,將由主管及相關部門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問責依據,由任免機關、監察機關等依法追究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辦法》提出的監督與保障條例共10條,規定了新聞發佈工作的績效評估和激勵、約束機制,列舉了新聞發佈工作行政問責的情形、問責主體、問責機制和保障機制。(記者劉芳)

責編:郭筱紫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