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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頒布廣告播出管理新政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將嚴格規範

CCTV.com  2009年09月11日 16: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電總局網站  

  自明年1月1日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將納入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範圍。虛假違法、庸俗誇張、欺騙消費者等不良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將被驅逐出電視熒屏。

  日前,廣電總局頒布了《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廣電總局第61號令)和《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據記者了解,針對目前群眾投訴較多的一些虛假違法廣播電視廣告,特別是一些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中故意誤導消費者的問題,兩個文件都提出了明確的規範要求。

  據廣電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61號令是在《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廣電總局第17號令)執行五年,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礎上,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的新趨勢,廣泛聽取業內外專家意見後,重新修訂的。調整的重點是細化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內容標準,強化了播出機構播放廣告的責任。其中,對影視劇中間插播廣告的時間和次數作了細化,並要求今後影視劇中間插播廣告的時長應該提示,劇場、欄目冠名應與節目內容相和諧。這些都體現了尊重觀眾、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

  有關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購物節目的管理通知中,則著重解決了樹立電視購物行業的商業誠信問題。要求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必須標明商業銷售企業名稱,公佈“無條件退貨”和“驗貨付款”的承諾。同時對在電視臺投放購物短片廣告的電視購物企業,從註冊資本金、企業規模、售後服務、産業誠信等方面設立了準入門檻。通知還特別強調,播出機構如果審查不嚴,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廣電總局表示,總局今後將加大監管力度,嚴格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促進廣播電視廣告和電視購物産業健康持續發展。

責編:郭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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