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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電信詐騙案15人獲刑 警惕"提供股票信息"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2日 1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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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9月12日電(記者 鄭良)福建省連城縣法院日前對一起電信詐騙案件做出一審判決,15名被告人獲刑。法官提醒説,這起案件中不法分子以"提供股票信息"為由,騙取股民交納"會員費","信息費"等,公眾需警惕該類詐騙手法。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間,福州市倉山區的陳宗昭等人在福建省龍岩市、連城縣等地租用辦公用地、天翼無繩電話、電話卡並購買辦公用品(電腦、筆記簿等)、招聘話務員,設立尚未經過工商等部門註冊和許可的 "豐韜投資公司" 和"長盛投資有限公司"。

  該公司由股東、管理人員、話務員組成,股東負責提供股民聯絡電話、提供股票信息、培訓話務員及管理賬目和分發工資等;管理人員負責取款、招聘話務員及話務員現場管理等;話務員負責打電話給全國各地股民,虛構公司有20多億元的資金、擁有60多名分析師的專業團隊、且與全國各大證券公司分析團隊保持密切的聯絡、有非常及時和準確消息來源、還有一大批長期穩定老客戶的長期合作,欺騙股民很容易拉升一支股票,保證股民每月有資金量25%以上的收益等,騙取股民會員費和信息費。

  法院審理查明,截止到案發,該詐騙團夥騙取股民會員費和信息費人民幣49萬餘元。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該詐騙團夥主犯、被告人陳宗昭有期徒刑8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其餘14名同案人也分別被判處1年3個月至8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魏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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