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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第48期

愛的力量


    用這些發達國家的兒童福利和救濟標準來説中國,難免有些不切實際,中國目前的經濟和財政水平未必能在政府投入上與這些國家相比較。但是從技術層面上説,制定相關法律,建立完整的體系,使得在孤兒的救助上有切實可行的法律可參照、有專門的機構可以尋求可靠的幫助,卻並不算困難,而且早應該做,也必須做,不能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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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996年,李利娟開始收養第一個四川籍的孤兒。17年來,48個孩子走進李利娟的生活,喊她媽媽。如今,李利娟收養的48個孩子都上了戶口,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已經註冊。當地民政局也在盡全力支持李利娟的福利村。

親生兒子險些被前夫以800元賣掉,從那以後李利娟不管見到誰家的孩子,都會抱在懷裏。

1996年,李利娟開始收養第一個四川籍的孤兒。17年來,48個孩子走進李利娟的生活,喊她媽媽。如今,李利娟收養的48個孩子都上了戶口,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已經註冊。當地民政局也在盡全力支持李利娟的福利村。但因為政策上的限制,李利娟的48個孩子無法算作孤兒、她婉拒了至少200人的收養意願。

“我希望政府能出臺相關的法規,對民間收養進行規範。”李利娟説。在接受採訪時,武安市民政局負責人也表示,政府儘快出臺相關法規,以便操作。

親生子險被賣讓她走上收養之路

1月9日11時30分許,記者來到武安市中興路與南關街交口,李利娟愛心門市。志願者李素果和李利娟的大姐李翠的正在為孩子準備午飯。“中午吃米飯、大鍋菜。這不白菜、肉、豆腐、粉團、土豆都準備孩子。土豆有些凍了,得在油裏炸一下。”

11時50分,23歲的陽陽開上車,去學校接弟弟妹妹回來吃飯。12時10分許,在武安市讀小學的8個孩子回到門市。菜已經做熟、米飯也做好了。

李素果在盆裏倒上熱水,給孩子們洗手。李翠的把米飯和菜盛到碗裏。孩子們圍在炭火邊開始吃飯。不一會,在鋼廠打工的超子、在派出所工作的丹丹也來到門市,吃飯照顧弟弟妹妹們。

“還有4個孩子上幼兒園,中午不回來吃飯。”李素果説。每天早晨陽陽會開車將上學的弟弟妹妹送到學校,晚上接回,中午飯就在門市裏吃。

李翠的排行老大,年長李利娟17歲,看著李利娟長大。“我這個妹妹淘氣的很,就像個男孩子,上房爬樹男孩子玩的她都玩。上學那會經常把男同學打哭了。”李翠的説。

對於李利娟的婚姻,李家人極力反對,甚至為此父母與她斷絕關係。“那個男的吃喝賭,不是個過日子的人。”倔強的李利娟堅持自己的意見,可婚後前夫開始吸毒,賭博輸光錢把兒子作為賭注也輸給了別人。

“我們在武安通邯鄲最後一班車上,見到了孩子。他坐在皮箱裏,被放在座位中間。我妹子一下子就癱在車上了。”李翠的説。

從那以後,李利娟性格大變。原本男孩性格的她,不管見到誰家的孩子,都抱在懷裏,表現出強烈的母愛。

李利娟收養之路始於1996年,一個5歲的四川籍女孩。女孩的父親礦難去世,母親拿了賠償款就將她丟在礦山,蹤跡全無。自她收養第一個孤兒之後,便陸續有人將撿到的棄嬰往她這送,也有狠心的父母直接將孩子扔到她家門口,還有徒步數百里前來投奔的。

我的命是孩子們奪回來的

42歲的李利娟,鬢角已是白髮,但説話利索、思路清晰。李利娟説,她之所以17年一直堅持收養,除了兒子險些被賣掉的經歷外,她認為她的命是孩子們從閻王爺手裏奪回來的。

13年前,李利娟被搶劫,身上多處受傷,醫生已經讓家人把她送往太平間。那時,她收養的9個孩子,手拉著手把她圍在中間,哭喊著“我媽媽沒有死”。

就這樣孩子哭喊累了,便趴在她的身上睡著了。3天3夜後,李利娟奇跡般地活了過來。

李利娟把每個孩子當成自己的親生骨肉。她收養的48個孩子裏,只有10個是健康的。另外的38個孩子,不管多麼嚴重的病情,她都沒有放棄,沒有一個孩子因病去世。

去年7月13日,當地派出所民警抱著一個女嬰向李利娟尋求幫助。原來,7月8日才出生的小國嬌,一降生就被父母遺棄。李利娟接過這名女嬰時,她發著高燒,手臂變成了黑紫色,肚子腫得老高。

李利娟給她起名李國嬌,隨即被送往北京首都兒研所救治,住院期間院方曾10次下達病危通知書。今年1月9日,小國嬌再次確診胃穿孔,李利娟連夜將孩子送往河北省兒童醫院。

每天早晨5點起床,淩晨1點睡覺,這已經成了李利娟的固定作息時間。李利娟的舉動感動了周圍的人。目前,李利娟82歲的母親、大姐、二姐、一個表哥、兩個表嫂,素不相識的耿改琴、李素果等10人,成為志願者,義務照顧孩子們。

2006年,李利娟被評為感動河北人物,贏得了“愛心媽媽”光榮稱號。

愛心媽媽的願望

説起蘭考縣袁厲害事件,侃侃而談面帶笑容的李利娟,頓時落淚。“我很傷心,幾夜沒有合眼。”

李利娟説,袁厲害收養孩子幾十年,政府不是不知道。政府該做的事情沒有做好,出了事怎麼能把責任推到一個多年有愛心的人身上呢。

李利娟收養的孩子小玉説:“我們出身沒有選擇的權利,長大了應該有選擇和誰生活的權利。我們不是一個物件,我們是有感情的人。”

李利娟的心中有個願望,呼籲政府儘快出臺相關法規,能夠進一步規範民間孤兒的收養。

“棄嬰被送往政府福利院就可以辦理孤兒證,但我這裡的孩子,只能算是棄嬰。另外,政府福利院的孩子可以被收養,但在我這裡我就不敢這麼做。”李利娟説。

李利娟的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已經註冊。李利娟説,她一生最大的願望就是辦一所孤兒院,和她的孩子們在一起快樂地生活。

武安民政局負責人呼籲儘快出臺法規

1月9日,武安市民政局副局長李景文接受了記者採訪。

去年9月份,李景文由武安市紀檢委調任民政局。“全國都知道李利娟,我之前怎麼會不知道呢?她是全國愛心媽媽,辦了很多社會上關注的事情。”

據李景文介紹,武安市成立了民政事業服務中心,下設福利部、救助站、老年公寓、12349平臺。福利院從去年5月份開始運行至今,未收到一名孤兒。

李景文表示,民間孤兒收養是幾十年的一個遺留問題。李利娟個人獻愛心在收養孤兒,作為民政局必須全力幫助。但李也表示,民政局只能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支持。

李景文介紹,李利娟收養的40多個孩子都有了戶口。2年前,武安市民政局給每個孩子都上了五保。今年正在辦理低保,每個孩子將每月領到300元左右。

如果能認定為孤兒,政府將會承擔更多的責任,孤兒的待遇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但認定為孤兒必須出具父母雙亡的證明。像李利娟收養的一些棄嬰,顯然做不到這一點。

另外,根據規定收養孩子必須在政府的福利院中進行。李利娟申辦的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是一個民辦非企業性質的機構,顯然也不符合規定。

“如果能夠儘快出臺進一步的法規進行規範,便於下面操作。”李景文説。[詳細]

廣州:福利院兒童月補1180元 寄養要經過嚴格審核

記者:張志超  時間: 2013-01-10

核心提示:廣州福利院目前收養了2100名流浪兒童和棄嬰,每名兒童每月就有1180元的生活費補助,這還不包括學費、大病醫療等費用。普通家庭想要收養孤兒,福利院會嚴格審核和評估家庭環境。如果開放民間收養流浪兒童和棄嬰,政府就必須加大監管的力度。

河南蘭考七名孤兒不幸葬身大火後,個人或者民間機構救助流浪兒童、孤兒的問題再次凸顯。

從事流浪兒童、棄嬰收養工作21年的廣州市福利院院長徐久就認為,由於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保障流浪兒童、棄嬰的權益,也沒有法律法規約束個人或者民間機構的收養行為,目前開放個人或者民間機構收養流浪兒童、棄嬰,並不現實。

廣東省要求排查民間收留孤兒狀況

 

河南蘭考孤兒住所失火致流浪兒童死亡事故的發生後,廣東省民政廳立即要求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個人和民間組織收留孤兒、棄嬰(棄童)的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轄區內個人和各類民間組織收留孤兒、棄嬰(棄童)的情況,並要求把相關情況在1月20日前上報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民政廳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和民間組織收留孤兒中不具備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的,要抓緊將孤兒接收並集中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對已經具備養育條件,本人又堅持養育孤兒的,民政部門要與其簽訂合辦協議,明確責權,納入到民政部門監管;對已簽訂合辦協議,排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要限期整改;對符合收養條件且有收養意願的個人,應當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借收留孤兒募捐牟利或操縱孤兒從事違法活動的,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廣州:福利院兒童每人每月生活費補助1180元

“廣州市福利院目前收養了2100名流浪兒童和棄嬰。”廣州市福利院院長徐久説,“廣州市政府、民政局對流浪兒童和棄嬰的問題一直非常重視,每名兒童每月就有1180元的生活費補助,這還不包括學費、大病醫療等費用,這個補助在全國來説應該是比較高的了。”

徐久還告訴記者,從他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廣州市內並沒有個人或者民間機構收留流浪兒童或者棄嬰的情況,“畢竟這是違法的行為,而且有關部門非常重視,一有發現這樣的情況就會立即解決。”

徐久告訴記者,普通市民想要照顧流浪兒童或者棄嬰,一般有兩種方式。“其中一種方式就是收養,其特點是兒童的監護權會發生改變,要收養兒童,就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辦理手續,兒童被領養後,其監護權由福利院變成領養孩子的家長。”徐久説。

“另外一種方式就是寄養,特點就是兒童的監護權不會發生改變,監護權依據屬於福利院。”

徐久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福利院大約有300名兒童被寄養在市內的各個家庭中,“孩子寄養之後,政府撥款給兒童每個月的生活費也會交到寄養家庭中,另外還會有400元的愛心補貼。”徐久説。

“為了保障兒童的權益和幸福,普通家庭要申請流浪兒童的寄養,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徐久説,普通家庭提出要求之後,福利院要嚴格審核和評估家庭環境,如果合適就會安排工作人員上門家訪,並對家長進行培訓,把孩子領回家之後,還要通過2個月的融合期,最終才會和對方簽訂最終協議,寄養手續才算完成。

“但其實寄養這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工作,福利院裏面有好幾個部門,其中寄養科的人最多,有11名工作人員,其他部門最多就只有3人。”徐久説,“寄養科的工作人員,每個星期都要和相關小區的社工去到寄養兒童的家中進行家訪,確保1480元的補助是用到孩子身上,並記錄孩子的生活狀況,例如有沒有生病啊、生活得開不開心啊等等,如果發現問題,將會立即終止寄養,把孩子帶回福利院。”

民間收養:期盼國家出臺專門法案

“開放個人或者民間組織收留流浪兒童、棄嬰,我認為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廣州市福利院院長徐久,在福利院工作已經21年,對於是否應該開放個人或者民間機構收留棄嬰和孤兒,他認為難點在於如何保障這些兒童的權益。

“收養流浪兒童和棄嬰,是一種愛心的行為,但也必須建立在有經濟條件的基礎上,如果某一天,收養家庭或者團體由於種種原因而減少了時間、資金的投入,被收養孩子的權益就得不到保障,例如不能上學、或者有病不能治,甚至連基本的日常生活也沒法維持了。”徐久説。

“以廣州市為例,目前福利院收養的2100名兒童中,超過95%是殘障兒童,如果沒有人專門照顧和看護,他們的基本生活是不能自理的,另外這些孩子成長過程中,還必須接受一定的治療和輔導,讓他們慢慢學會獨立生活,這些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徐久告訴記者,“所以在我看來,照顧這些兒童,還是由政府親自處理比較好,畢竟在人力物力財力上都有保障。”

“要開放民間收留流浪兒童、棄嬰等,我認為有一步是必須要走的,就是要有一部關於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徐久表示,現在我們國家在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只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另外還有一些關於“救助流浪兒童、棄嬰”的文件和制度 ,但還是缺乏一部專門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這樣對民間收養流浪兒童的行為沒有約束,不能保障被收養兒童的利益。

“出臺一部關於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或者説是‘兒童福利法’--有了法律法規保障兒童權益,那樣再開放民間收養流浪兒童或者棄嬰,可能會比較好,畢竟從法律上規範了收養人或者團體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對流浪兒童、棄嬰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保障。”

“另外,如果開放民間收養流浪兒童和棄嬰,政府就必須加大監管的力度。”徐久説,以廣州市為例,2100名孩子,如果都被民間機構或者個人收養了,“2100個家庭散落在全市各個小區裏面,政府要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才能監管這些家庭或者機構?”徐久説,“所以,在現階段來説,由政府主辦的福利機構來照顧流浪兒童和棄嬰還是最佳的選擇,福利機構能根據孩子的不同狀況,提供不同的幫助,這樣是對這些孩子最負責任的做法。”[詳細]

核心提示:美國的法律規定,收養前,申請的家庭需要接受背景調查。家庭調查由獲得官方許可的“家庭調查機構”完成。收養機構必須具有國家頒發的收養業務授權。據估算,約有55%的美國新生兒收養由私立機構完成。

在美國,收養是指將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固定由一對非親生夫婦、或夫婦中的一位撫養的法律行為。

收養兒童分為國內和跨國兩種。美國在收養問題上的法律包括:聯邦法案,下分民族法、收養補助法、統令、家庭和健康許可法;國際法,下分海牙公約和跨國領養法;補充法律,包括印度兒童福利法案和洲際協定;此外,50個州也有相應的法律條例。

美國國內收養分為兩種形式:通過機構收養和獨立收養。收養機構必須具有國家頒發的收養業務授權。美國政府的官方網站——兒童信息門戶網站(The Child Informaiton Gateway)中包含了所有具備國家授權機構,囊括了私人和公立收養機構的信息。私人收養機構多關注嬰兒收養,而公立收養機構則主要負責為等待領養的兒童尋找合適的家庭,他們中的大部分在收養所生活,急需家庭的溫暖。北美兒童收養委員會為收養家庭提供資金支持的相關信息。據估算,約有55%的美國新生兒收養由私立機構完成。

此外,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Th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下屬美國兒童事務辦公室(The Office of Children's Issues),主管跨國兒童販賣和跨國兒童收養事務。其網站列舉了跨國收養流程、海牙公約、相關國家信息和跨國收養數據等內容。

美國政府對領養非親生子女的成年人採用監護機制。在2000美國財政年,美國共有150703名監護兒童被收養,而領養人多為他們的監護父母或親生父母的親屬。1997年頒布《收養和安全家庭法案》後,美國的監護兒童收養數量幾乎翻了一番。

美國的收養政策對收養人並無經濟實力的要求,但必須確保被收養兒童心理不被壓抑和扭曲。

美國相關法律規定:收養人必須年滿25歲,在辦理收養手續前,收養者必須親自見過被收養兒童,即使是國外的孩子,收養者也不能免去千里迢迢奔波之苦。僅僅看到過所要收養孩子的錄像或照片,並不等同於“親自見到過”。不過,收養人在辦理收養手續前或過程中,沒有親眼見到過所要收養的孩子(比如還未出生),申請人仍有機會收養成功,但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聲明,同意這個孩子可以被二次收養。

也就是説,監管機構如果發現收養人違反了自己的承諾,被收養的孩子受了委屈,監管機構會強制收養人放棄收養權,再為小孩尋找其他收養人。“二次收養”的規定像一把懸在頭上的劍,時刻提醒收養人履行好自己的責任,否則隨時都有可能被剝奪做父母的權利。如果沒有“二次收養”這一規定,收養人在收養成功後,隨著時間的推移,對待養子女的態度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失去了原有的愛心和耐心,養子女的身心會因此蒙上陰影。這時讓收養繼續下去,小孩的權益得不到保證。

收養前,申請的家庭需要接受背景調查。家庭調查由獲得官方許可的“家庭調查機構”完成。另外,在收養前,收養人還須提交一份兒童收養推薦書。

家庭調查的目的,同樣是為了確保被收養兒童擁有良好的成長環境,不會因為被收養而受到虐待。所以家庭調查意義重大。

家庭調查所涵蓋的內容相當多:調查員親自與預養父母對話,詢問家庭情況,比如預養父母家庭的成員數;調查員還要對預養父母及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情感能力進行評估(家長一方有嚴重疾病,例如癌症的,則不具備收養資格);預養父母的財政狀況也會被細緻記錄,比如收入、債務、消費,以及贍養家庭其他成員的費用(美國政府規定,預養父母收入水平比貧困線高出至少25%,或具有堅實的資産)。調查員還要對預養父母住房條件作細緻描述。除此之外,預養父母為殘疾兒童提供適當照料的能力,也被記錄在案。最後預養父母還需接受“照料收養兒童的能力”的綜合評估。

除了面對面的詢問,調查員還通過其他途徑了解預養父母,比如調查他們及其家庭成員的兒童虐待紀錄,是否濫用藥物,是否有性虐待或家庭暴力記錄(聯邦調查局或警方出具證明),是否犯過罪(曾犯嚴重罪行的人沒有資格收養兒童)。這些檢查和調查項目針對預養父母家庭中的每個成員。調查結果被寫在報告的顯著位置。如果預養父母以前有拒絕收養的情況,或者不利收養的家庭調查報告,預養父母必須給出讓人信服的解釋。如果預養父母未能如實反映情況,收養申請將被駁回。

在跨國收養的情況下,申請人需要提交一份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表格、家庭調查、申請費和其他相關文件。申請時的文件費用為720美元。此外,還有85美元的指紋收集費,家庭中18周歲以上的房産所有者需參與指紋收集。

收養標準:殘疾人士和其他被保護人士(比如年齡、性別、種族、膚色、出身國或宗教)需要通過三個法律步驟:美國聯邦法律,被收養人所在國法律和所在州的法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