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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3日 15:35 關鍵詞: 呼和浩特 公墓 土地使用權

呼和浩特11家公墓僅1家有土地使用權

央視網 記者:杜曉靜

核心提示:目前呼和浩特市的公墓有11家,但是在11家公墓中,僅有一家通過招挂拍取得了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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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調查

深度調查|房價普漲背後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國五條地方細則”實施以來,政府試圖穩定樓市價格,但開發商應對招數頻出,調控政策面臨考驗。央視網記者通過調查,隱約發現了樓市各方正進行著的激烈博弈。[詳細]

手動刷新 更新時間: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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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記者杜曉靜 報道)這幾年,伴隨著殯葬業的快速發展,呼和浩特的公墓産業如火如荼,仿佛在一夜之間,原來被人們感覺煞氣的殯葬業變得不再那麼讓人冰冷,反而讓人感覺到了幾分溫暖。在大街上,公墓的廣告詞“讓兩個世界的人都滿意”成為很多人熟悉的宣傳語。放眼望去,沿大青山一帶出現了大大小小各種公墓,這種價格不等的公墓著實讓呼市消費者有了選擇的餘地。不過,公墓能否讓家屬和逝者均能滿意還真是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入土為安”一直是中國的傳統觀念,在土地資源緊俏的當下,土地無疑成為公墓的“制勝法寶”,然而推崇土地至上之外,也折射出或多或少的問題。清明時節,央視網記者探訪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多家公墓,了解公墓“合法身份”及公墓續費那些易被人忽視的大事。

  11家公墓僅1家通過土地招掛牌

  據知情人透露,目前呼和浩特市的公墓有11家,但是在11家公墓中,僅有一家通過招挂拍取得了土地使用權。

  在呼市一家公墓官網上看到,該公墓將擁有土地使用權成為宣傳的最大賣點,更是招徠生意的噱頭。據稱該公墓是呼市唯一對土地進行挂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

  據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監察大隊三支隊的一工作人員回憶,早些年也曾因為土地使用問題處罰過該公墓。“違規了,處罰,之後責令改正,補辦手續。”對於公墓土地使用權,他總結了這樣的規律。

  審批公墓的程序是相當嚴謹和複雜的。首先要經過政府和民政廳批准,建設公墓的申請報告,國土資源、建設、環保部門的審查意見,建設公墓的可行性報告以及法律法規要求的相關材料,涉及林地的還應有林業部門的審批意見。這其中,國土資源的用地批復十分的重要,如土地審批辦不下來,即使已建好墓地,改土地也屬於“違法用地”。

  據調查,除去一家土地使用“正規軍”外,10家公墓中有一家國有公墓,其餘公墓取得土地的時間和方式各不同。還有幾家後來租用的土地,是沒有使用證的。

  “公墓用地控制非常嚴格,要想拿到用地指標,比登天還難。不租賃農民土地,墓地怎麼生存?”呼市一家公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透露説,近幾年來,他們通過租賃墓地附近農民的土地,使墓園的面積擴大了很多。

  “先違規租賃農民的土地,然後,通過新增土地面積,使違規土地一點一點地‘合法’化,從而辦理了土地手續。”業內人士道出了行業貓膩。

  “雖然這是國家三令五申名令禁止的‘違法用地’,租賃的土地都是荒山荒地,經營方支付高額租金,出租者心滿意足,管理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關於呼和浩特市墓園用地情況,一公墓從業人員如是説。

  專家表示:從表面上看,似乎租賃雙方各取所需。但是,對租賃方和出租土地的農民來説,卻潛藏著很大的風險。

  呼和浩特市殯葬管理處處長聶宏就此表示:“這些公墓都是上世紀90年代建的,而《呼和浩特市殯葬管理條例》是2008年出臺的,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起來有難度。”可以看出,對於以上遺留問題,他更多顯示出的是一種無奈。

  對於很多逝者家屬來説,骨灰的安葬意味著讓逝者得意安息,可是當被安葬的土地存在身份的合法性質疑時,家屬和逝者又怎麼能夠安心呢?

  墓地20年後“續費”標準成懸疑

  與公墓土地使用權相同,20年後墓地“續費”是否會加碼也讓人不安。

  對於經營性公墓管理,當前依據是1992年頒布的《民政部關於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按照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對於後續的處理沒有明確規定。

  一時間,墓地續費標準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國家現有法規較為模糊,地方實施細則《呼和浩特市殯葬管理條例》2008年出臺也並未規定,墓地使用期滿應依據何種標準續交費用。

  只是第三十二條規定:經營型公墓單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年限內享受有公墓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應當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有公墓經營者與墓穴購買者按照有關規定約定。經營性公共墓穴的使用期到期後,應當辦理延期手續,經公告後六個月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按照無主墓處理。

  對於續交墓地管理費,呼和浩特市古林人文紀念園副總經理張芳表示贊同。

  她説:“對超過20年的墓地收取一定管理費合乎情理,因為續收管理費不只是針對墓地的繼續使用權,還包括對墓地建築的維護、衛生和綠化環境的保養等,這些都是墓地管理的日常工作內容。”

  但對於“續費”標準,她説目前現在還沒有具體收費方案和標準,等有了標準後,墓園會在到期前主動通知購買者。

  “還真沒想過到了20年咋辦,應該能優先續約吧? ”一掃墓者接受採訪時自言自語地説,“我爸這塊墓地9年前花了1萬多,去年位置差不多的墓地價格已經漲到了三萬元。如果11年之後到期,那價格會是多高誰也説不好,會不會難以承受啊!”

  記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的9家公墓都是90年代建成,還沒有遇到20年期滿狀況。但多家公墓的工作人員均表示,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年限超過20年後就得續費,不續費,墓園就可能將骨灰視為無主骨灰處理。

  呼和浩特市殯葬管理處處長聶宏説:20年後墓地管理費到期續費暫時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是應該會根據適時的物價做調整,當然也會通過物價部門的審批。20年後,無人認領或不續繳管理費的骨灰,公墓管理方不能作為無主墓粗暴對待,應採用人性化的方式處置,比如採取集中安放、集中下葬或立碑等方式。

  網友“一了”在微博上建議,政府部門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出臺規範政策,儘快出臺統一收費標準,以明確墓地使用期滿20年後如何管理等細節,防止公墓經營者利用後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價,杜絕滋生暴利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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