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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官員醉駕免責 法院稱“開的不遠”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0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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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精測試結果超出醉駕標準兩倍多,檢察院提訴判刑兩個月,卻被法院以“駕駛距離不遠”為由,免究刑責。近日這一發生在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辦官員莫王松身上的故事,成為全國輿論的焦點。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辦獲悉,因涉嫌“醉駕”,該街道辦統計辦主任莫王松已被停職。

  記者了解到,龍崗區人民法院至今以“涉密”為由,拒絕公開此案判決書;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則堅稱,“免刑”是法官“自由裁量權”,不予抗訴。

  對此,上海百悅律師事務所律師、《道路交通安全法》專家王鉞翰看來,“醉駕”情節是否輕微,“目前還沒有一套統一的標準”。但無論如何,“開的不遠”不應成為醉駕免刑的理由。“醉駕量刑是要考慮情節,但這個情節,至少應該是酒精超出醉駕標準的多少,有無造成社會危害程度等。假如‘開的不遠’都成為醉駕免刑責的判例,那今後醉駕超過500米、1000米,算不算?這必然會攪亂自由裁量權。” 據《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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