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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高速濫伐林木案 部分涉案人員被查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6日 10: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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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廣大市民關注的廣深高速福田至機場段濫伐林木案昨日有了最新進展。昨天下午,在深圳市城管局與深圳市公安森林分局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上,據深圳市公安森林分局副局長李曉斌介紹,截至6月5日,深圳公安森林分局已先後對涉嫌濫伐林木罪的新路公司和綠之春公司部分涉案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對涉嫌濫伐林木罪的具體實施工程的李XX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其子李X清在逃。

  同時針對已破壞的護路林,深圳市城管局園林與林業處副處長黃添仁表示,這是深圳多年來最為嚴重的一起毀壞林木案件,毀壞林木之多,也深感痛心。他説,深圳將結合目前全市正在實施的生態景觀林帶工程建設,對已破壞的護路林,進行補植改造,恢復林相景觀,並營造多樹種、多色彩、多層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生態景觀林帶,在年底前完成。

  在新聞發佈會上,深圳市城管局也提醒廣大市民,任何企業和個人未經綠化行政部門批准不得砍伐、隨意遷移、修剪城市樹木,砍伐、遷移、修剪樹木必須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手續。同時,歡迎市民對破壞綠化和損壞樹木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投訴,舉報電話:12319。

  ■案件回放

  1300多棵樹木被嚴重損毀

  記者了解到,2012年5月24日,深圳市綠化管理處(市綠委辦)在廣深高速公路福田出入口至機場段巡查時發現,一些立柱廣告牌下有樹木被過度修剪和砍伐,隨即向深圳公安森林分局報案。

  經過森林公安分局的現場勘查,案發現場位於廣深高速公路福田檢查站至機場段左右兩側防護景觀林帶,共有23塊廣告牌下及附近的樹木遭到不同程度的毀壞,其中19塊廣告牌下及周邊約1300多棵樹木損毀較為嚴重,部分樹木被齊根砍伐,被毀壞的樹木主要有馬佔相思、鳳凰木、紅花紫荊、桉樹等樹種。後經有關部門認定,現場遺留活立木2.6米以下木材材積共約123.375立方米;已砍伐的樹木(枝上部分)材積37.0立方米(記者注:司法解釋稱,濫伐林木“數量較大”的起點為濫伐林木10-20立方米,或幼樹500-1000株)。

  ■原因

  嫌遮擋廣告牌竟砍伐路邊樹

  針對1300多棵慘遭嚴重損毀事情發生背後的來龍去脈,記者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原來廣深高速公路福田出入口至機場兩側廣告牌管理運營權歸屬於廣東新路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路公司”),2012年初,該路段廣告發佈商陸續向新路公司反映廣告牌被高速公路兩側綠化防護林帶樹木遮擋,影響發佈效果。李XX得知後聯絡了新路公司,要求承包該項工程。

  但由於李XX不具有承擔該施工項目業務的資質,于2012年4月18日開始挂靠綠之春公司,以綠之春公司的名義與新路公司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2012年4月23日,再與綠之春公司簽訂了名為《廣深高速深圳段修剪遮擋廣告牌樹木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合同。新路公司業務開發部副經理黃XX與李XX聯絡接洽,李XX委派其子李X清具體負責施工。

  李曉斌介紹説,該項目于5月2日進場開工,新路公司為把控施工質量和標準派出了工作人員吳XX和黃XX進行現場指導。經查,新路廣告公司已經先後於4月28日和5月18日分兩次支付給綠之春公司工程款,共計346680元,約佔合同價的90%(合同價為385200元)。(李曉敏)

熱詞:

  • 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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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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